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公布韶山市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韶山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保障并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共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市文旅广体局审定。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韶山市县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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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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