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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馨提示.......

时间:2022-12-08 0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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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馨提示.......

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馨提示:外出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 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

春季是广大市民外出旅游的好时节,各种户外俱乐部、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部分网站利用网络传播手段和途径,纷纷组织户外旅游活动,参与者愈发广泛。由于“群”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并且旅游业务专业能力有限,风险防范能力差,因违规经营而规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无证照户外旅游活动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1、领队无资质,合同未签订

领队没有专业资质,而且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用于因旅行社原因出现责任事故时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可“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2、监督有死角,安全无保障

“群旅游”组织形式松散,其组织者具有无形性,他们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比较大。旅游过程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众多环节,而户外组织选择的食宿供应商是否合格,租用的车辆是否具备相应的旅游包车资质等,均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即便发生损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和投诉事件,管理部门也很难搜集证据,为旅游者维权困难。“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逃避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安全无保障。

3、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

“户外群”等组团游大多采用微信、银行转帐、现金预付等付款方式,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而且,参与的网友也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据,导致游客遭遇侵权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法合理维权。并且在法律层面,“群旅游”引发的民事纠纷受理起来也面临困难。

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被“AA制”、“不盈利”等噱头迷惑。外出旅游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慎选旅行社。

出游前,请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现场报名时要查验旅行社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微信等方式报名时要尽量通过经认证过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或可确认身份的旅行社工作人员帐号报名参团旅游,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转账付款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出游前要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或电子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及地接社信息。仔细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

3、勿忘购买意外险。

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只能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建议旅游者到专业保险公司或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及时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防意外发生。

4、依法维权。

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旅游目的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咨询、投诉电话:0312-7906767

本期编辑:王晗

责任编辑:陈香妙

原标题:《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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