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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甲醛超标 维权 甲醛家具超标退货消法

时间:2020-04-29 16: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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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甲醛超标 维权 甲醛家具超标退货消法

“我妈是神经病,脑子有问题你们不要理她”,“”党和你们单位咋培养出来你的?”

今天看到个微头条,发文的人是卖鞋的,有个顾客鞋穿了2个月来退,说是甲醛超标,根据文章的描述,那是个有浓郁味道的鞋子,卖家不退,就去投诉,逼的店家不知如何处理?

这种事情其实最后基本都得退,想起以前自己处理的一件同款情况,话说快接近318消费者权益日的前期,某个男顾客在商场买了品牌衣服,裤子也穿了两个月过来退,穿的是球胡麻擦的,她妈就拿着这条有味道的裤子跑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去了,投诉这裤子不值1000多块钱,她儿子被骗了,她儿子没有没有辨别能力,她要替她儿子讨回公道。

衣服也不是她妈买的,就电话顾客,顾客说,我妈有病,神经病,不用理她,衣服不用退。

老太太这边去不依不饶,口口声声说欺诈,怎么就值1000多了,让证明一下啊。其实进价也有700了。

嫌贵你儿子别买是不,又没有人逼你儿子买。不退你就穿着呗,干嘛把衣服和小票都给你妈?嫌贵就别穿,直接过来退吗?穿了两个月,发现不值这个钱了。估计亲都相完了。

第一次当地在调解下,让老太太回去了。

后来,后来,注意后来,这老太太就开始了静坐模式,而且这也不是老太太第一次闹这了,前期已经成功退了多次,而且屡试不爽,这次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啊。逼得办公室领导都快哭了,求着我们不行就退了吧,影响他们正常办公了,简直就是流氓无赖,商场工作人员也已经快成那里的常客了,最后迫于人道主义,给退了。

期间他妈还胡说认识消费者协会的某某,她是什么单位的领导,期间处理的时候,消费者协会的领导都说了,也不知道党和你们单位咋培养的你了,就你这,咋还是了领导?当时我觉得这话,我脸都挂不住,那个嘲讽,那个奚落,人家跟没事人一样,开始装听不懂人话了,真是为了白穿已经到了不要脸的地步了。

一般工作人员对消费者都比较客气的。

我在头条帮忙长春站发布了一条经济财产纠纷求助:我是长春市双阳区一名租户,在租房过程中喉咙干刺痛,怀疑是甲醛超标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测甲醛超标3倍多,多次向房东联系未果 她说她不是房东是二房东推脱责任 在租房过程中也没有提前告知而且合同身份证号也故意写错不与我协商解决问题 ,导致我起诉困难无法维权!

恳请今日头条帮我主持公道!!!@头条帮忙 @中国吉林网 @二三里资讯吉林 @乡村振兴直播间 @中国彩虹网

#厦门头条#▶️租户状告房东!买卖房、租房、改造房的用于出租的不少。刚租来的房子,没住几天,厦门一姓周女士奋然怒把房东告上法庭!

周女士在湖里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周女士交了3个月的房租共15000元,并支付了5000元押金。

然而,周女士搬进去住了几天总是闻到一股浓重的气味,她怀疑屋子里的甲醛可能超标了。

事后双方经过反复磋商后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周女士随后将房东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除了退还周女士租金还应退还押金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

虽然法院一审判决后,房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支持租户的维权行为吗?你怎么看?你平时租房有关注到房子的安全健康方面细节吗?欢迎各抒己见。◀️

浙江绍兴中升奔驰4S店买的E300L,车内甲醛超标,两个月了还没有散掉,对身体影响极大,多次维权无果,想问下有没有遇到此类问题的朋友?你们是如何解决的?

#住宅质量问题#

四、小业主反击策略与技巧

(一)质量问题要记录在案,保留书面证据。不仅是利益享受和风险承担的分界线,还是确定商品房保修期限、物业管理费交纳与房产证办理起算日的依据;因此,业主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自己要保留一份。

(二)多督促,不要超过保修期。小区刚交付,开发商会面临大量的维修工作,实际上根本忙不过来,他们也会按紧急程度排序处理,业主如果急需入住就多催促一下,维修速度就会快一些。

(三)质量问题不修复、不收房。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记录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求开发商维修。建议业主在确认质量问题时,双方确定维修完毕的期限,通常的小瑕疵1-2天也就能修好,预留一周时间已经足够。

(四)精装房一定要谨慎签订装修协议。精装房目前已经成为质量问题频发的重灾区,按老百姓的习惯会想当然认为交付时就是按精装房交付。实则不然,开发商为了规避风险,会另行签订装修协议,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要引起足够重视。

(五)室内空气质量和房子质量同等重要。近几年来,甲醛危害健康的案例,比比皆是,只要我们上网随手一手,都能搜索出不少这样的案例。甲醛超标的危害极大,能诱发呼吸道疾病、癌症病变,一旦浓度超过30mg/m³则直接致人死亡。老人、儿童、孕妇等抵抗力比较弱更容易遭受甲醛的迫害。这些空气污染物质看不见摸不着,工作生活中也容易忽视,一旦出现问题,取证、维权、诉讼等都会存在难度。#房屋质量#

有厂家商家说要对辛吉飞说的食品安全添加剂方面进行维权!也得到什么什么会的支持维权!那么我想请问一下!那么久时间以来,那么多的超加添加剂,甲醛……以及饲养,种植所加的有害的科技与狠活!都吃到了百姓的肚子里!己留下了隐患或见到了受害!百姓们是否该统一维权?向谁维权,索赔?

甲醛对身体危害很大,但是甲醛本身是无色无味的,才住几天有症状那肯定不是甲醛是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的。//@以案普法:浙江杭州,胥女士和男朋友张先生因为工作需要,在当地租了一间公寓房,连带押金和租金一共是8000多元,万万没想到,仅仅住了几天,二人就感觉到了身体不正常,甚至胥女士还感觉到头疼、恶心、拉肚子,不得已之下,胥女士只得在男友张先生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这不检查不要紧,一检查吓一跳,经过医院检查显示,胥女士的血常规有八项不正常,但医生也判断不出来具体是哪种情况。回到家后,胥女士和张先生联想到房间内产生的异味,便决定搬出去住几天,然后再去复查,果不其然,当胥女士再去复查的时候,发现血常规异常的项已经降为了4项。于是,为了一探究竟,张先生花费260元,找到了一家第三方的甲醛检测机构,经过检测,显示甲醛超标13%,张先生拿着甲醛检测报告,要求对方退还8000多元。但令人意外的是,租房的公司表示张先生检测的不准,便又找了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检测的结果又是正常的。但张先生认为,甲醛检测机构应当以第三方公司检测的结果为准,所以并不认可对方的检测结果。目前,双方仍就此事未协商处理一致。【@以案普法 】1、显然,这是一起因为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问题,从合同的角度出发,双方在合同都签订的情况下,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张先生及女友认为,房屋的甲醛不合格,所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故己方有理由解除合同;但租房公司则认为,房屋的甲醛合格,故不存在违约的情况,现在张先生一方主动解约,就属于违约在先。2、按照我国《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室内甲醛含量应当小于等于0.08毫克每立方米。也就是说,室内甲醛的含量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纵使双方合同中未约定,只要证实存在甲醛超标的情况,也是应当解除合同的。此外,《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就本案而言,胥女士的血常规异常,确实是由屋内甲醛超标引起的话,已经侵犯到了其身体的健康权,故张先生一方完全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押金。3、如果张先生和胥女士走法律途径维权的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既然是民事纠纷案件,就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进行证据的提交。张先生作为起诉方,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甲醛检测报告、收费票据、胥女士两次在医院检查的结果。其次,民事诉讼讲究的是高度盖然性原则,何为高度盖然性原则,就是指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对该事实予以确定。就本案而言,虽然租房公司不认可张先生的甲醛检测报告,但个人认为,只要张先生提交了甲醛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够证明检测是合理的,就应当予以认定。至于租房公司主张再找一个第三方的中介结构,也明显不符合常理,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室内的甲醛含量肯定会有所挥发,并不能能反映张先生居住事后的客观情况,所以没有必要重新鉴定。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律师来帮忙# #杭州头条#

以案普法中国法学会会员 优质本地领域创作者

浙江杭州,胥女士和男朋友张先生因为工作需要,在当地租了一间公寓房,连带押金和租金一共是8000多元,万万没想到,仅仅住了几天,二人就感觉到了身体不正常,甚至胥女士还感觉到头疼、恶心、拉肚子,不得已之下,胥女士只得在男友张先生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这不检查不要紧,一检查吓一跳,经过医院检查显示,胥女士的血常规有八项不正常,但医生也判断不出来具体是哪种情况。回到家后,胥女士和张先生联想到房间内产生的异味,便决定搬出去住几天,然后再去复查,果不其然,当胥女士再去复查的时候,发现血常规异常的项已经降为了4项。于是,为了一探究竟,张先生花费260元,找到了一家第三方的甲醛检测机构,经过检测,显示甲醛超标13%,张先生拿着甲醛检测报告,要求对方退还8000多元。但令人意外的是,租房的公司表示张先生检测的不准,便又找了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检测的结果又是正常的。但张先生认为,甲醛检测机构应当以第三方公司检测的结果为准,所以并不认可对方的检测结果。目前,双方仍就此事未协商处理一致。【@以案普法 】1、显然,这是一起因为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问题,从合同的角度出发,双方在合同都签订的情况下,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张先生及女友认为,房屋的甲醛不合格,所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故己方有理由解除合同;但租房公司则认为,房屋的甲醛合格,故不存在违约的情况,现在张先生一方主动解约,就属于违约在先。2、按照我国《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室内甲醛含量应当小于等于0.08毫克每立方米。也就是说,室内甲醛的含量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纵使双方合同中未约定,只要证实存在甲醛超标的情况,也是应当解除合同的。此外,《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就本案而言,胥女士的血常规异常,确实是由屋内甲醛超标引起的话,已经侵犯到了其身体的健康权,故张先生一方完全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押金。3、如果张先生和胥女士走法律途径维权的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既然是民事纠纷案件,就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进行证据的提交。张先生作为起诉方,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甲醛检测报告、收费票据、胥女士两次在医院检查的结果。其次,民事诉讼讲究的是高度盖然性原则,何为高度盖然性原则,就是指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对该事实予以确定。就本案而言,虽然租房公司不认可张先生的甲醛检测报告,但个人认为,只要张先生提交了甲醛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够证明检测是合理的,就应当予以认定。至于租房公司主张再找一个第三方的中介结构,也明显不符合常理,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室内的甲醛含量肯定会有所挥发,并不能能反映张先生居住事后的客观情况,所以没有必要重新鉴定。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律师来帮忙# #杭州头条#

安徽合肥,一女子选用大理石做家里的电视背景墙,可才用了4个月,就开始发黄了。商家给出的解释是这大理石不能见阳光,可以帮她重新做。但她对这个解决方案不认同,要走法律途径维权。

据该女子称,做这个墙面花了5700左右。当时原本打算要买岩板的,选料时也跟商家说过要料子好的,问过岩板和人造哪个不变色?商家跟她推荐这种人造石,还说这种人造石材质稳定性好,不会变色,还保证不变色。

现在不但变色了,让人将美缝给拆掉时,上面的皮也掉了,里面的气味还好难闻。该女子已找好律师,并律师将小样拿去做检测,看会不会有甲醛超标的情况。

她说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人造的,对这方面也没去做过多了解,看商家又那么信誓旦旦的,那曾想会这样。如果早知道,直接就不考虑了。

现在商家给出重新做的解决方案,她不同意。赚钱是正常的,但是要有良心,太气不过,要走法律途径。说即便拆了重新做,也不会找这个商家。

你看,这个电视墙面跟地板面的色差,是有点明显哦。对这个事处理,网友们的看法也不一样。

有人说,不管这个大理石是不是天然的,商家卖之前隐瞒,还夸大了产品品质,不诚实和客户说后期可能会变黄,那就是商家的问题,不是价格问题。

有人说,商家肯重新换就算了!找律师最后顶多假一赔三,律师费都不一定够。折腾来折腾去,最后还是要换的 。

其实交给律师,是费时费力,但看着原本装修好了,又得重新拆开重装,确实比较闹心。这个女子也是比较硬气哦,一般这种都选择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可厚非。

【业主投诉西安港务区招商城市主场房子漏水几个月没人管?】

这怎么突然就翻车了?最近有西安港务区招商城市主场业主投诉房子有漏水现象,发现问题是在3月8日,但直至7月30日时仍旧没能解决漏水问题,同时还有墙面发霉、反潮的问题;另外还怀疑项目装修材料不合格,甲醛超标的问题。

城市主场是一期项目,目前在售的二期为招商央畔。

项目之前因为学区划分问题引起业主不满,现在又出现房子漏水长时间没能解决,让人感到失望。

8月2日官方的回复,在多次的督促下问下终于整改完成,真心希望下次不要让业主等几个月那么久。(老羊说楼市)

商品房我买了,但是小区和物业问题多多,业主们不满意,你们说,集体退房不要了行不行?

这件事发生在深圳龙华区金茂府身上,部分业主们的诉求就是退房退款退利息,还要求抹除征信的房贷记录和国土局的购房记录。

小区避难层违规建筑,漏水,甲醛超标,墙体发霉,车库问题,电梯维修,还有小区红线内的大树被偷,物业不知情等等。买房前吹嘘的是豪宅品质,买房后全都变了,8元一平的物业费业主表示不值当。

退房很难的,这个事情我也问过,征信记录和购房记录首先就不会给你抹除掉。#深圳头条##深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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