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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登录密码忘记了 网站忘记账号密码怎么办

时间:2022-11-19 1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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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登录密码忘记了 网站忘记账号密码怎么办

世纪佳缘高层配合调查?

什么情况?

我好像在那还注册过,好多年了。。

密码都忘记了,

不会是高层出卖个人信息吧。

以后这类网站不注册了。。

光猫常用超级密码:

电信:帐号:telecomadmin 密码:nE7jA%5m或admintelecom

移动:帐号:CMCCAdmin 密码:aDm8H%MdA

联通:帐号:CUAdmin 密码:CUAdmin

1、登陆光猫后台:(这里以电信宽带做演示)

打开浏览器输入:光猫地址查看网关获知,在弹出的网页中输入帐号:telecomadmin 密码:nE7jA%5m

“网银被盗刷银行竟然不负责!银行败诉了!”,上海一男子网银被“撞库”盗刷58万元,银行称“男子银行账号密码与其他网站相同,存在过错,且交易时验证了密码、动态验证码、交易密码等信息,故认定是其本人操作,银行不予赔偿”,男子上诉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上海市徐汇区⼈⺠法院)

男子徐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其出国旅行期间竟然被人通过网银转账58万元,徐某回国后取钱时发现卡内金额不翼而飞,立刻电话联系银行并进行了报警。

经警方立案侦查,此案是由犯罪嫌疑人童某某、唐某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此二人租借了服务器,通过自动匹配盗取的网银登录名和密码。

对于网银来说,只得到登录名和密码是不够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是怎么转走徐某的钱呢?

原来,嫌疑人利用“变号软件”模仿被害人的手机号拨打通信运营公司的客服电话,以被害人的名义开通短信助手、增设短信过滤、短信保管、短信转移等功能,然后使用非法所得的短信验证码,将被害人的账户内存款转移。

嫌疑人通过此举,成功的转移了银行的动态密码短信,将其发送到犯罪嫌疑人制定的手机号。

徐某认为,自己与银行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而银行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账户上的资金损失,所以应该由银行对其赔偿。

而银行方面却称,通过警方的立案侦查可知,本案的损失是由于徐某没有尽到保护银行账号、密码的责任,在其他网站上使用相同的密码,导致犯罪嫌疑人撞库成功,所以徐某自身存在过错。

并且网银的交易需要使用⽹银登录名、登录密码、卡号、⼿机号、动态验证码、交易密码等安全要素才能完成,以上信息都有徐某自行设置和掌握,银行依据电子指令均视为徐某本人操作,所以银行没有过错。

难道仅仅因为我在其他网站上使用了相同的账号、密码,银行就没有赔付责任了?

徐某无奈,只能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损失58万余元。

结合本案案情,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两点:

1、徐某在其他网站使用与网银相同的账号和密码的行为,是否属于保管不当而构成违约?

法院认为,虽然本案徐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登录名及密码、交易密码等信息被案外人员所获得,但是无法证明信息是如何泄露的,不能据此推断一定是徐某在其他网站设置相同而导致。

并且,就算徐某在其他网站设置相同的账号、密码,也不足以证明徐某为妥善保管个人网银相关信息的义务。

所以,徐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属于未妥善保管相关信息。

2、银行称“银行卡章程规定,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是否正确。

法院认为,银行并未举证徐某办理相关业务时签署过该章程,并且该条款的适用的是使用真是的银行卡交易,而本案所涉及的交易均未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所以银行辩称不予支持。

所以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作为借记卡的发行者及相关技术、设备的提供者,应该对交易场所、交易平台加强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防范资金交易安全漏洞。并且作为从电子交易风险中获取利益的一方,应该采取更为严格的技术保障措施,防范违法犯罪行为。

此案徐某的网银被盗刷情况,没有证据证明徐某存在违约行为,判银行10日赔偿徐某存款损失589169元并支付其利息损失。

银行不服提出上诉,理由如下:

1、徐某选择开通短信验证码转账功能时,应该预见到电子银行业随着风险,并且银行已经按照约定向被徐某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了,徐某未收到短信是由于手机运营商未尽审核义务造成,银行没有过错。

2、取款密码为徐某自己设置,所以犯罪嫌疑人获得此密码,只可能是徐某不慎泄露导致,其行为存在过错。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银行提出的手机运营商存在过错的情况,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百⼆⼗⼀条规定,当事⼈⼀⽅因第三⼈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此案即使涉及合同外第三人造成的,也应该由银行先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徐某损失,然后由银行向手机运营商提出追偿。

并且,对于取款密码的丢失,持卡人徐某并未唯一可能,如网银交易系统安全性不高、银行对网银交易环境的管理不善等均有可能导致银行卡信息泄露,进而出现盗刷的行为。由于银行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徐某存在泄露银行卡信息行为,所以银行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由于法官正义的判罚,维护了徐某的利益,但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手机运营商竟然未识别出“变号软件”,进而为不法分子办理了相关业务,使其得到了短信验证码,导致徐某的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所以作者在这里郑重地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管理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后患无穷!”。

对于此案的判罚,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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