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违约 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费率标准

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违约 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费率标准

时间:2023-10-17 17:03:28

相关推荐

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违约 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费率标准

#资信好的民营企业缺钱吗?# 资信好不好与缺不缺钱,之间并没有必然关系。实际情况是,资信好的企业,获得资金的难度相对小,融资成本也低;国有企业有政府信用背书,违约风险相对低,与民营企业相比,确实融资容易、成本低。现在大家讨论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作为银行也需要考虑它资金成本,贷款投放后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小的,贷款定价肯定低,这是市场决定的。

山东临沂一男子租了一辆汽车给王某,没想到王某开车撞了人,且拒不支付租车费用。为此男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还车还钱。王某虽当庭承诺偿还,事后却玩起了失踪,男子被逼无奈,用一个办法让王某彻底失了脸面,不想却网友告知男子,他有可能违法了……

男子是做汽车租赁生意的,有一天王某携女友来到店里想租车,男子很高兴,热情地招待后,经过一番认真挑选,王某看中了其中的一款车子,双方很快以每月4500元的价格签订了租赁协议,男子本以为做成一桩好买卖,没想到却是噩梦的开始。

因为了解到王某租车是为了带女朋友兜风的,所以男子在租车时特别叮嘱,不要超速违法,车辆归还的时候务必完好无缺,还特别提醒车辆一旦损坏是要加钱的。当时王某满口答应,没想到刚过几天男子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通知他名下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需要他本人出面处理。

男子赶紧赶到事故现场,发现竟然是王某租赁的那辆车,男子急忙打电话要求王某到交警队说明情况,结果王某却不接电话,因为找不到肇事者,车子一直被交警队扣押等待处理。

眼看租赁期马上就要到了,车子还取不出来,男子开始担心拿不到租赁的费用。在此期间男子一直给王某打电话,希望他能够出面解决问题,但王某始终不接电话,男子只好按照买车时的地址找到王某家。

当时王某不在,听明来意后王某的父亲承诺会帮助儿子还款,男子赶紧留下联系方式,安心地走了。谁知道过了几天仍然没有消息,打电话过去才发现父子俩的电话都打不通了,男子这才意识到:他遇到了老赖。

为了要回这笔钱,男子到法院起诉状告王某父子欠债不还,要求尽快偿还租车费用47500元。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消失的王某父子终于出现了。

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父子承认了错误,但表明目前经济比较紧张,承诺愿意分期还款。男子担心王某继续耍赖,但法院说明一旦耍赖就强制执行,直接把他们账上的钱转给男子,男子心想:这下他们耍不了赖了。

可没想到出了法院的大门,王某父子就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决,等法院强制执行后才发现王某父子账上已经没有一分钱了,就这样法院的强制执行只能采用别的措施。

等待的过程中,男子越想越生气,本来就是个小公司,还在年前损失了四万多,弄得过年的心思都没了,想到王某父子耍无赖的行为,男子决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丑恶嘴脸。

第二天一大早,男子就开车边放着礼炮进到了王某住的村子里,到了王某家门口,男子一边打开喇叭,一边使劲吆喝,“乡亲们,来领免费的鸡蛋啦。”听到有免费的东西可以拿,原本安静的村庄一下子聚满了人,刚开始还有人半信半疑,后来看到有人真的领到了,这才一哄而上。

男子一边维持秩序,一边用喇叭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告知自己发放鸡蛋的目的就是过年给大家发发福利,顺便告诉大家王某欠债不还,让大家不要和他们有经济往来,以免吃亏上当。村民们这才明白男子的用意,一时间对王某一家议论纷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借钱的倒成了大爷,要债的却成了孙子,事实上欠债不还是一种违法违约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因为欠款人不能按时归还,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除此之外因为男子和王某是通过租赁合同发生债务纠纷的,所以还要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合同的一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王某必须要向男子支付除租赁费用以外的额外赔偿费用。

因为本案已经经过法院诉讼环节,且已判决,只是因为王某拒不执行且玩起了失踪,所以才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一旦当事人对判决裁定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处以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的,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

王某可能考虑到这一点,不仅转移了财产还失踪了,这才让男子出此下策解解气,事实上对于没有能力执行裁决的人,法律也有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指出:如果找不到人,且名下无资产,首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如果欠债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除此之外法院还可以通过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名单等措施来保证强制执行,在此期间一旦后续发现欠债人有财产,法院将立刻查封或者扣押相关资产来进行赔偿。

王某认为自己只要跑掉或者转移财产,就可以逃过制裁的想法,过于天真了,在现在这个“征信至上”的年代,一旦失去信用可以说寸步难行,不仅购物,就连生活、出行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但即便王某触犯了法律,做出了违法和违约的行为,但王某依然享有公民的人格权利。男子用大喇叭的方式向村民详细告知王某欠债的相关信息,就属于把王某的个人材料范围扩大了,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有恶意讨债的嫌疑,需谨慎。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借钱或者还钱的行为,都应该按时归还,即使一方不幸遇到欠债不还的现象,也不能意气用事,而要借助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头条创作挑战赛#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