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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放扶贫贷款 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简报

时间:2022-10-08 12: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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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放扶贫贷款 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简报

【必须点赞!招聘会开到了乡亲们的家门口[赞][赞]】二月二,龙抬头。2月21日一大早,河北省博野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南小王镇南杨村村委会大院人头攒动、彩旗招展。博野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服务进乡村”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正在这里举行,一场大型招聘活动开到了乡亲们的家门口。

南杨村是是原来的贫困村,在整村脱贫后成为博野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该村毗邻安国市水泵之乡石佛镇,一些脱贫群众自发到该镇务工就业。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的精准性,促进农村脱贫人口更高质量就业,“点对点、一站式”有序组织农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博野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南小王镇党委政府积极与安国市对口部门和石佛镇党委政府联系,开展区域结对帮扶送岗进村行动。

今年春节,博野县加强返乡人员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监测,形成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等。同时,发动乡村干部、防贫网格员等力量,“面对面”送岗到家、送岗到人,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送岗位信息。在此次招聘会现场,来自安国市石佛镇的永泉泵业、亨通泵业等14家重点企业携300余个岗位参会,南杨村及周边村近千人脱贫劳动力及其他农村劳动力到现场求职登记,当场达成就业意向50余人,南小王镇和石佛镇还现场签订了两镇结对帮扶劳务合作协议。“招聘会为我们搭建起暖心的就业平台,帮助我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南杨村刚和安国企业签订用工协议的脱贫户姚大哥兴奋地对记者说。

博野县人社局副局长王若辉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结对帮扶劳务合作长效机制,推进两地在劳务对接、专场招聘等方面深入发展,实现就业服务“进乡村”,为企业和求职者送上“及时雨”,持续提升就业帮扶质量。(王大鹏、杨轩、王红雨)

我们村有一户过得特别惨,村长把他报上了贫困名单,不久,上面给了一笔扶贫款,正值秋收,村长在地里收庄稼,亲眼看到贫苦户用扶贫款雇别人帮自己收庄稼。

村长很无奈:不帮吧,他实在是太穷了;帮他吧,他实在是太懒了,自己连收庄稼都不想动手

吉林延边一家公司为贫困人口金某免费发放大米,金某背大米回家途中摔倒猝死,金某的家人向法院起诉,索赔44万多元。

某企业是国有企业,按照上级的指示,在某村承包了扶贫项目,而金某,则是当地的低保对象。

事发当天,公司安排员工吴某到村里给贫困户发放大米、豆油。由于金某平时住在城里,吴某联系上金某后,将大米和豆油拉到金某家楼下。

金某走后,吴某将一袋50斤大米放在地上。金某签完名后,提着大米上了楼。吴某打开豆油箱,取出豆油,发现金某已经离开,提着豆油上楼,却发现金某跌倒在一楼二楼的缓台上。

吴某赶紧拨打120,并联系金某所在的村支书,让他通知金某家属。

经医院抢救无效,金某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金某系猝死。

在金某的葬礼当天,公司向金某的家人送去了5000元的慰问。

谁知,金某的家人却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吴某既然从事扶贫工作,就要负责到位,不能走过场。作为女性,金某很难支撑起重物,吴某应该预见到危险,但却没有帮助金某搬运大米,其行为与金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公司作为吴某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要求赔偿440,000多元.

从法律上讲,公司虽然包揽了金某所在村庄的扶贫工作,但与金某之间并无特殊的法律关系。因此,金某家人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属于普通侵权案件。

对于此类案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金某要向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至少要证明两点:一、公司行为有过错;第二,金某之死与公司行为有因果关系。

一、公司是否有过错?

民法中的过失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类。

故意,指的是主动追求某种结果。在这起案件中,吴某当然不希望金某突然死亡。

所谓过失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即应当预见危险的存在,却未料到,从而导致损害结果。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到危险的存在,却自以为能够避免损害结果,最终导致损害结果。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过失,其前提是应当预见风险的存在。这种预知,是以普通人的认知来判断的。

收米、搬米上楼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资质,一般人也不会认为搬米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公司也没必要采取什么特别的安全措施。

再者,如果一般人认为搬大米上楼有可能致人死亡,那么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吴某就不应该冒着生命危险去帮金某搬运大米。

事发后,吴某积极拨打急救电话,与金某家人取得联系,履行救助义务。

因此,在本案中,公司(吴某)没有过错。

二、金某死亡与公司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和客观因果关系是不同的。在法律因果关系方面,除了必须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外,还必须符合一般人所能预见的范围。

比如张三和李四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四死亡,这在一般人的预料之中,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张三和李四的车祸,在电视报道之后,王五看到了车祸的画面,吓得猝死。虽然王五的猝死与交通事故具有客观因果关系,但其后果一般人难以预料,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因果关系。

金某的死亡证明是猝死,但并没有证据证明金某的死亡时间与公司发放大米的时间重合。

退一步说,就算有因果关系,那也是一般人很难预料的。

法院经审理后,二审驳回金某家人的诉讼请求。金某的家人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特别指出:“金某死亡的原因是公司没有亲自搬大米上楼,夸大了扶贫企业的义务,不仅会影响其他帮扶企业日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也会让其他社会公众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做好事,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树立。金某之死,固然令人遗憾,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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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旺苍县龙凤镇扎实开展“雨露计划”申报工作

为减轻脱贫家庭子女就学经济压力,确保脱贫户不因学返贫,2月21日,记者从广元市旺苍县龙凤镇了解到,该镇压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审核,精准摸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秋季“雨露计划”摸底申报工作。

据介绍,该镇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帮扶力量、驻村干部等作用,入户宣传雨露计划教育帮扶政策,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大宣传“雨露计划”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办理流程,并通过微信、QQ群等加强宣传提高脱贫户对“雨露计划”政策知晓率;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的学生信息和秋季“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对拟补报对象和新增人员严格核查,对符合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43名学生,逐一登记造册,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覆盖,力争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于符合上报的25名学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镇村两级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

旺苍县龙凤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精准,确保“雨露计划”各项保障政策应补尽补、应享尽享,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唐福升 肖如阳)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中国扶贫基金会·百美村宿、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共同发起乡村振兴系列之#记录乡村之美# 活动,加强县域经济、农产好物、风土人情、非遗文化等品牌传播力度,#寻找最美村宿# @百美村宿 @头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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