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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自己住房抵押贷款

时间:2021-12-11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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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自己住房抵押贷款

【台海说法:“一房二卖” 房屋还被无处分权人抵押,房子到底归谁?】

朱大强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大明白。王大明白支付了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因当时拆迁安置房不符合办理房屋登记条件,故王大明白购买后一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后朱大强又将安置房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聪明,在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将房屋登记到了王聪明名下,王聪明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

王大明白将朱大强、王聪明、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朱大强与王聪明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某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后,王聪明与朱大强协助王大明白办理过户登记。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聪明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仍与朱大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不能证明购房款已实际支付,故认定朱大强与王聪明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属无效。某银行在办理不动产抵押事宜时,未对涉案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对涉案房屋的权属、现状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未进行严格审查,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应当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法院遂判决确认朱大强与王聪明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某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后,王聪明将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朱大强名下,由朱大强协助王明白办理过户登记。宣判后,王聪明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 官 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参照适用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即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关于“善意”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本案中,某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但是,某银行在办理案涉个人经营性贷款过程中,对当事人提供的抵押房屋未进行现场查看,以核实房屋的实际居住状况,对今后抵押权实现的可行性也未作合理的分析判断,而仅凭当事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就贸然办理抵押贷款,致使未能发现抵押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属于应当知道抵押人无处分权的情形,某银行存在重大过失,故在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房屋的情况下,某银行不能善意取得抵押权,对其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予法律保护,在真实权利人主张权利后,某银行应当注销其抵押登记,再由其他当事人协助将涉案房屋登记至真实权利人名下。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人民法院报、山东高法

兄弟,普及一下,中国叫贷款抵押合同。就是说,借你钱,你去买房(定向),还钱跟您房子在不在没关系。不同于国外,抵押贷款合同,先抵押再借你钱,这样抵押物不在钱就不还了。

抵押!就是房子你不要了!高息贷款你可是一点要还的!价值100w的房子贷90万给你!若贷,还款利息也要差不多90万!……

亲戚总想用我们家房子作贷款的担保品怎么办?

看我爸爸神化解,太有才了

过年的时候一个表叔来我家借钱,说在县城买房给他儿子结婚,全款110万,现在他有30万,跟我爸商量把我家房子抵押出去,贷款80万,付全款。他家是农村的,房子不值钱抵押不了。

我一听这事儿就不靠谱,赶忙说:“叔,这不好吧……”

表叔眼角一耷,脸就阴下来了,也不看我,对着我爸说:“哥,你还信不过我咋滴?”。

我爸赶忙说:“信信,有什么不信,我觉着行。”

表叔眉梢一挑,嘴角上扬。

我心想坏了……

我爸接着说:“德纲啊,(我叔叫德纲,但不姓郭),房子抵押没问题,不过咱商量一下,你看小峰(我)也谈朋友了,女方也说让买房,我正发愁呢。能不能咱两家凑钱买了房,先写小峰的名字,让他结婚先住段时间,等你家结婚的时候再让给你,贷款你们慢慢还着,不着急……”

表叔眼神发直,有点懵,“呃……”

我爸:“咋?你还信不过我咋滴?”

我怕我忍不住笑喷了,赶紧起身去里屋找我妈了。

一会儿就听外面开门声。

“咋这着急走呢?吃了饭再走呗,咱喝两杯。”

“不了不了,大年下的都忙着呢,正月里再喝吧。”

“合着买房的事你再考虑考虑啊,小峰这儿女方催得紧,明年五一打算结婚呢,没俩月了。”

“行喽行喽,哥你回去吧,别送了。”

我在里屋笑趴了,抱着我妈说:“我爸平时老实巴交的,关键时候可以啊,这招连消带打以退为进用的妙啊,拒绝了亲戚,又不得罪人。”

我妈斜我一眼:“你爸哪有那花花肠子,他是真这么打算的。”

我……

我到客厅,见我爸满脸喜悦,边搓手边说:“你表叔要能同意这事儿,你这婚事就有着落了。娃他娘,给我炒个花生米,中午喝点。”

你没看明白,他也没说明白,他家的房子能贷款七十。他亲戚用他家房子抵押贷款,不够三十万,算借的。这里有个技术问题,得先过户,后贷款。如果真的过户了。亲戚讲究算欠他家一百万,不讲究,人家说已经钱房两清了。//@悠闲对不起你了:可以再告诉他,我借给买家30万,买家出了115万,看你能不能出再高点[呲牙]

烧饼走料

亲戚100万想买我房子,我却80万卖给了外人,是不是太没人情味了

03:50

房价上升期那几年你的想法没错。而如今全国除了房子就是房子。所以反之抵押贷款后,房子跌到300万呢?任何事物要做正反两面举列才更有说服力!

好奇,先付的六十万他哪里来的?代持协议写上不能在抵押,还有一套还贷的房子怎么去贷款?银行傻啊!

吴穷的知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冷知识#

00:45

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你知道除了车子房子还有什么可以做抵押贷款么?#存货抵押##贷款##企业贷款#

十年前我与前夫离婚的时候,房子也是留给两个孩子,法院调解书上是两个孩子的名字他只有居住权不能买卖,当时孩子还小也不懂法,就在年前他脑溢血死了才知道他把房子抵押贷款了,给它现在的妻子办辅导学校用了,他现在的老婆不还贷款了,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在一些网络平台上,人们避之不及的债,却被某些人包装成了可以年赚百万的工具。

怎么操作的?有什么问题?

“背的钱不用还,有免还协议”

“到手50万,抓紧”

“到手200万起步,白户想背的联系”

……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有中介大力张罗,用“短期”“百万”“轻松”这样的词语吸引人们,听起来非常诱人。

懂金融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不就是“黑石”那套嘛,只不过它的危害性比黑石那套更大。

在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没有国内的那么严,黑石就通过加杠杆来吸收市场剩余房屋,继而人为推高房价再来炒房。其方法就是先买一套房,然后以该房产进行抵押来申请再贷款,拿到钱后再买房,再申请再贷,这就是加杠杆,至于中间的还款压力就主要通过房屋出租的回笼资金来填。

由于西方国家长年实施货币宽松与去监管政策,甚至政府亲自下场帮着炒,所以这种游戏是玩得下去的,但后果也非常明显,也就是会制造大量的不良资产。

说白了,黑石这套就是钱生钱的玩法,实际也就是玩了个会计游戏而已,对经济增长并没有什么帮助,这与我国的“房住不炒”政策是有严重冲突的。

这些“黑石”们来到中国以后,遇到这段时间的还贷潮,各大银行正为缺贷款而发愁,这时候要是有人能给银行提供贷款需求,银行自然愿意一路开绿灯。然而,西方国家那套再贷款在国内是行不通的,他们就得转个弯来申请贷款,所以就有了这种“背债”玩法。

虽然这是名为“背债”,但实际上就是背锅,因为原来是由银行负责加杠杆的,风险在银行身上,而现在变成由背债人来负责加杠杆,出了事由背债人承担所有风险。要是不信,可以去看看贷款申请上签谁的名字,谁签的名就得由谁来还贷,上法院也是这个理。

根据现在黑石的经营状况来看,单纯依靠房租是无法支撑其还款压力的,还得要通过炒房来补贴亏空,但即使这样也经营得比较艰难。到了国内,这种玩法就更难支撑,毕竟中国的楼市是很难再大规模地涨上去了,而且国家没有完全放开的意愿,炒房是很难了。而调高租金又怕比还贷额更贵,那时候买房比租房便宜,谁还去租房呢。

由此可见,这种模式在国内大概率是走不下去的,而现在这些背债人最终很可能要亲自还几百万的贷款,而他们是大概率无力承担的,这些债务最终也会成为银行的坏账,让全社会一起背锅。

部分人会认为现在的银行收益不佳和楼市不振问题得找到出路,这不失为一种办法,但中国不是美国,中国的金融系统还没有要泡沫化,没必要这样自找麻烦。更正确的做法还是应该促进金融创新,要把钱贷给有需要且有能力偿还的人,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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