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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信用社买房贷款 云南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贷款

时间:2019-07-31 14: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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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信用社买房贷款 云南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贷款

云南某地卖房又现奇招,宣布可先买一半产权。最近房子的新闻,是越来越多了,说明房价是真的撑不住了。

首付两成已经在讨论了,房贷变成40年专家已经在倡导了,甚至还爆出扶持老年人买房的相关政策。

虽然各种套路摊开给你看,但就是不愿意降价。怎么说,套路很花哨,但是缺乏点真诚(降价)的样子。

这个一半产权,还是私企搞得,恕我直言风险有点大。全部产权都能给你搞成烂尾,一半产权不知道有多少坑呢。

不光云南,一线也难了,房子只是经济下行的一个表现,到全面展现出来的时候一线城市身上被的贷款更要命。

#昆明# #房价# 今年房贷利率不断上涨,贷款审批日益严苛。

面对新的市场形势,买房还是得早上车。

楼市君吐血整理了昆明18板块100盘首付门槛地图,最低11.7万就能入手,看完就知道该怎么买房了。

#昆明严查购房首付款来源#【它来啦!昆明楼市政策趋紧信号】“春城晚报”讯,昆明好几个楼盘曝出个人购房贷款被银行拒贷的消息。拒贷原因主要有三类:首付资金来源违规;收入还贷比偏低;负债率过高。此时此刻,我想说三点:

01、“政策”欲来,“信贷”先紧!

三个拒贷理由,以前也存在,有的能过,有的不能过,无所谓“信号”。为什么这段时间再看,就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

因为今年楼市不像往年了!“泡沫”更大,经济更不好,其他地方都在忙着“收”,说明意识到风险的人多了,都在想办法“收”。

结合以往经验,银行收紧贷款政策可能只是先兆,接下来才是“大招”,楼市政策跟进概率大增。

02、先一线,后二三线!

开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等大城市有两大动作:一是出台新政,对原有政策“打补丁”!二是严查信贷资金流向,防范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目前看,这两大政策都已经从一线传导到新一线,接下来是谁?我想不难猜。

03、“十四五”继续坚持“房住不炒”!

不管是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十四五”规划建议,都重申了“房住不炒”,而且指出大城市存在突出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尽最大努力帮助困难群众。

所以,我认为,昆明楼市“宽松时代”可能要结束了,“打补丁”政策很可能已经在路上!欢迎关注本号,了解更多房产、热点资讯。

城市房产财富逻辑

母亲花97万买房给儿住后被转卖拉黑,法院这样判

据媒体报道,,云南昆明,一母亲用拆迁款为儿子购买一套住房,花费97万元。然而不久后,儿子偷偷将新房转卖,并搬家拉黑了母亲。母亲遂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购房款及利息。法庭上,儿子辩称,母亲从未提过买房的钱是借给自己的,母子之间不算借款。

近日,法院判决儿子10日内返还房款97万,理由是由于儿子无法举证该笔款项为赠与,应视为父母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应当返还;因双方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综合考虑双方亲属关系,因此对于母亲主张的利息不予支持。

事件一出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有的人母亲为儿子买的房,就是儿子的房,儿子有权处置;也有的人认为,儿子太不应该偷偷卖房,还拉黑母亲,母亲应当要回房屋等等,那么法院为何这样判呢?

对于父母出资购房,司法实践存在不同的观点,也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但是一般从举证责任分配、公序良俗、利益衡量等方面综合考量:

1、一般来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父母主张为借贷,那么不仅需要有付款凭证,一般还需要证明借贷的合意。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么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从一般的社会常理及司法主流观点来看,法院一般认为由于大多数父母的出资是基于对子女的亲情,主动给予子女经济上的帮助,以解决和改善子女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为了日后将款项要回,所以通常情况下,父母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视为赠与。如果撤回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3、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如果儿女业已成年,父母继续提供经济帮助,子女应懂得感恩,父母无继续承担成年子女生活的法定义务,也不是父母理应履行的义务。父母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后,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才能更好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才是敬老之应有道义。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

4、关于利息,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出资因未明确约定利率及还款时间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但是从利益权衡的角度上,是否支持利息,法院一般行使自由裁判权。

具体到本事例中,法院可能还考虑到几个词“拆迁款”“偷偷转卖”“拉黑母亲”等,所以认为属于临时性资金出借,应当返还。#我与宪法40年#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买了房还要继续支付房租!你没看错,云南大理最近出台的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通知中就有这么一点,还被称为制度创新。

具体来说,当地居民可以先期购买50%的产权形成“共有产权房”,或者说叫作开发商和个人共持产权。比如一套房子总价100万元,购房人先期支付50万元获得房子50%的产权、剩下50%产权还是由开发商持有,当然,居住权归购房人所有。

不过,你可别以为花了一半的钱就能住“全”房了,购房人还得支付租金给开发商。假设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每月租金为2000元,只花了50万元购买了50%产权的购房人每月要支付1000元租金。

这个模式的本质是买一半、租一半,等到购买下房子的全部产权后就不支付房租了,毕竟房子全部归购房人所有了。

大家觉得云南大理的这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政如何?谈谈我的看法。

1.三四线楼市销售不太理想,同比成交量下跌严重。为了激活购房需求采取半买半租的形式起到了降低购房门槛的效果。

原本一套房要花100万元,现在先付50万元,其中一大半还是贷款,你可以想象云南大理的购房门槛有多低。

2.半买半租情况下购房人不仅要还月供还要支付房租,一次性购买的压力是轻了,但未来每月的压力更大了。

对于赚钱能力比较一般且未来不太会有收入增长的人来说,如果脑子一热买下了超出个人承担能力的房产,未来可能面临断供或者违约。

3.买下房产的一半产权后还存在听谁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情形下发生出售、修缮等重大处置时需要经持有份额超过三分之二人的同意。

购房人买下房产三分之二以上产权的话问题不大,听购房人的;但只买了50%至三分之二产权的话就有问题了,到底听谁的,购房人还是开发商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要么难免出现争议。

比如购房人想要把房子卖给第三人或者租给别人,是否需要经过拥有一半产权的开发商同意?不仅要在合同里注明,还要和购房人说清楚,否则最终受损失的大概率是购房者。

暂时只想到了这三点。

半买半租结合其它政策确实能够为促进当地房地产恢复活力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隐藏在该政策背后的隐患或者说可能发生的问题其实是不少的,解决不好的话反而会带来弊大于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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