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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联社大额贷款申请书 信用社银行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时间:2024-01-01 16: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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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联社大额贷款申请书 信用社银行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民生银行管理不到位,业务员违规执业操守,让客户损失房贷利息!】

网友向平台投稿反应盐城民生银行准备提前还清房贷,业务员不知是自身的问题还是想让客户多还利钱,致个人多还一个月的高额利息,原文如下:

本人在民生银行去年5月份房贷92万,想提前还房贷今年3月份打办房贷的薛经理电话咨询提前还房贷需要哪些手续,薛经理说只需房贷满一年带身份证到本行办个提前还房贷手续就行。5月15号我去交个房贷,特地17号调休,老公请的假一起去民生银行办理提前还房贷的事,到了找薛经理给我们填了份提前还房贷的申请表,说15个工作日给我电话把钱存上去就可以,我特地问要提前通知我存钱,说心里话提前还房贷的钱都是借的妈妈,弟弟,闺蜜的,因为房贷利息高,妈妈,弟弟,闺蜜看我压力大帮的忙,妈妈,跟弟弟的都是存的定期现在都提前拿出来利息也亏了,这15个工作日我打过2个电话都说时间没到流程要走,眼看就到6月15号又要交房贷了都没电话,我又打薛经理电话她说时间过了要从新申请,我就晕了,问她我为什么没有接到电话,中途我还给她打过两次电话,她总说时间没有到,再问她就说叫我到银行找人从新走流程,(当我再打电话询问的时候她说她不在那上班了)我就想如果你在不那上班,那么你对你手里的顾客也有个交代,民生银行也应该让新的业务员对接手里的客户,而不是让客户浪费精力、浪费金钱……这样一耽搁重新走流程又多一个月的利息的损失谁来买单?希望民生银行给我一个结果?@ 民生银行 @盐城民生银行

#盐城头条# #盐城#

细思极恐!福建福州,老人陈某到银行去办储蓄卡,却被告知自己名下有卡、不用办。陈某非常疑惑,自己从来没有办过卡,怎么会有记录呢?当银行将流水给陈某看时,陈某更是大吃一惊,原来流水金额高达5个亿。

资料显示,这个银行卡在办理,而自己的身份证在那时候丢过。为消除疑虑,陈某又到其他银行查询,发现自己在另外三家银行也有银行卡,流水有2亿元。

面对这7亿的流水,陈某有点脊背发凉,这万一涉及到洗钱、偷税漏税,自己怎么摘得清呢?

经过向银行查询,这些银行卡都是一名张姓女子以陈某的名义申办的,上面没有陈某的签字,都是张某的笔迹。申请表上明明写着陈某是自由职业者,但张某却以同事的身份办下了银行卡。

带着这个疑问,陈某找到银行。银行称,办卡时间发生在-,当时可以代理办卡,代理人拿着自己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办卡,不要求被代理人的书面授权。

但这个政策在修改,代理办卡的范围被限制,只有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办卡。虽然办卡合规,但流水中显示每次存入和支出金额都非常高,有次高达1700多万元。

对于大额转账没有本人在场是否合规的问题,银行表示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来源:第一帮帮团)

真的是太吓人了,居然有7个亿的流水!好在陈某发现这件事情之后向记者进行了求助,也选择了报警,以自己的行动初步表明自己跟这7个亿、张某没有关系。

万一张某真的因为这些流水涉嫌犯罪,陈某岂不是百口莫辩!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就本案目前涉及到的事实,张某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

该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通过8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订内我国《刑法》中。而前述修正案自11月1日起施行。所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在11月1日存在。

但张某盗用陈某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时间发生在,而这个行为是持续存在的,并不是当时就已经完结。据媒体的报道,被代办的银行卡在仍然有流水发生,说明张某仍然在使用银行卡、仍然在实施盗用陈某身份证的行为。

所以,陈某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立即报警,由警方进行侦查,确定张某的盗用行为是否持续至11月1日。如果持续至前述日期之后,那张某将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如果盗用的行为并没有持续到11月1日,张某将不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毕竟《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张某通过这种方式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张某将会按照前述罪名处罚。

至于陈某是否有权追究涉事银行的责任,主要还是要看银行在审核及办理转账过程中是否合乎规范,有没有给陈某造成损失。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银行违规为涉事银行卡开户和办理存款、取款业务,实际上也给陈某造成了经济损失,陈某便有权依据前述规定要求银行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平常要加强对自己身份证件的管理,一旦丢失,一定要及时挂失、补办,不能无视这些事情的发生。

同时,一旦发现他人冒用、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一定要选择报警,向警方说清楚自己掌握的事实,避免之后被误认为从事了违法犯罪之事!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欢迎评论,感谢关注@蜗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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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老人莫名多出四张银行卡 流水达7亿#头条热榜

内蒙古巴彦淖尔,一男子到银行存了540万元,突然一天,男子接到银行的电话,银行说他涉嫌非法集资,他和银行没有形成储蓄存款关系,男子不服,我的钱明明存进了银行,怎么会涉嫌非法集资?银行是不是不想还钱了?

(案例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郝某是个体工商户,这些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也认识了不少人,银行职员贾某是郝某办理业务时认识的,郝某做生意会有资金需求,自然愿意认识银行的人。

而贾某作为银行职员,平时揽储、贷款都要靠生意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成为了朋友,之后某天,贾某联系郝某,银行有一个高息的储蓄活动,问郝某愿不愿意参加。

郝某当时手上正好有一大笔流动资金,不知道投资什么项目,接到贾某的电话后,便询问贾某什么情况。确定是银行揽储,且利息比较高后,郝某分两次到银行存入了540万元,银行向他出具了540万元存折,上面有银行的印章。

贾某涉及到集资诈骗一案后,郝某拿着存折到银行取钱,他以为手里有存折,没有问题,银行会按约定兑付存款,万万没想到,银行表示,郝某的钱根本没有存入银行,他把钱拿给了贾某,参与非法集资!

郝某看了看手上的存折,上面的印章是真实的,而且贾某一案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贾某挪用了他的540万元,这说明他把钱交付给银行的事实,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银行没有理由不兑付540万!

郝某将银行告上法庭后,银行辩解说,郝某虽然表面上持有银行名下的储蓄存折,但他并没有与银行建立真实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所以诉请法院驳回郝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分解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希望订立合同的一方发出要约,第二步,同意订立合同的一方作出承诺,既一份合同的订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银行认为郝某和银行不是储蓄合同关系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贾某非法集资的事情,已被法院确定,郝某是受到贾某高额利息的引诱,在贾某指定的柜台,办理所谓的存款业务!

第二,按照银行操作规程,客户新开银行账户,必须填写《开户申请书》,签署《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贾某未填写任何开户存款手续即取得存折,与通常意义的存款意思表示和存款行为不相符,不是有效的存款要约。

第三,郝某的钱是直接转入贾某指定的其他账户,说明了郝某的资金并未向银行实际交付,该变造存折无法证明银行作出了有效的存款承诺。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银行的辩解意见,认为贾某以银行的名义向郝某发放了变造的银行存折,虚假建立了郝某与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郝某明知贾某的高息揽储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说明其主观上并没有同银行订立储蓄存款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法律关于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最终,一审法院以郝某和银行没有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了郝某的诉讼请求,银行不用兑付540万元存款。

收到一审判决后,郝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郝某表示,自己在银行窗口办理的存款业务,银行职员把盖有真实印章的存折交给自己,自己和银行形成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该为540万元负责。

至此,大家已经清楚了,本案的关键是郝某的540万应该怎么定性。

如果认定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无疑应该兑付540万存款,如果认定不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郝某就不能要求银行还钱,只能找贾某索赔。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二审法院表示,贾某集资诈骗案中,法院已经认定,贾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违规操作的手段,在郝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540万元转移到某账户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二审法院认为,郝某主观上有将540万元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客观上其已前往银行的储蓄柜台,办理了存款业务,从郝某取得存折,存折上有真实的银行印章来看,郝某作为存款人,已尽到一般存款人的审慎义务。

二审法院表示,该存折所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的存款人及存款金额不符,系该行职员贾某的犯罪行为所致,银行对其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管上存在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来了个大反转,支持了郝某的诉讼请求,判银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郝某540万元及利息!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内蒙古头条# #行家计划#

女子去银行取钱,却被告知钱没有了,银行职员说:“您这540万没有存到我们银行账户,而是存到了我们客户经理的账户上!”#广州头条#

(来源:广州普法 抖音)

女子气愤,明明是你们银行的客户经理小贾,跟我说有一个高息的储蓄活动,我这才特地去的银行,办理了这个业务,存了5400000块钱进去,结果现在一分钱都取不出来!

银行辩解称,是女子受到了贾某高额利息的引诱,才办理了所谓的存款业务,应该去找贾某索赔,与银行无关。

女子代理律师反驳,女子到银行的储蓄柜台存入了540万,并取得了银行出具的盖有银行真实印章的存折,那女子与银行之间就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

女子主观上有将540万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客观上也到银行的储存柜台办理了存款业务。女子作为储户,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

银行辩护律师称,根据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可知,女子取得的是贾某虚假变造的储蓄存折,该存折不能作为真实有效的存款关系证明。女子的540万存入的是贾某指定的其他账户,并未向银行实际交付。

众所周知,客户新开银行账户,必须填写《开户申请书》,签署《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但女子并未填写任何开户手续就取得了存折,与通常意义的存款行为不相符。即便是不知情,责任也在于其贪心与察人不明所致。

女子喊冤,我怎么知道这么复杂啊,钱存进去,存折出来了,我以为就办好了啊。我还以为你们优化了流程呢!

女子没能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填写开户手续,资金转去了其他的账户,均是贾某恶意操作所致,是银行对其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管上存在过错所导致。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女子在储蓄柜台实施存款行为,本身并不存在过错。虽该存折载明内容不符,但该结果系银行职员贾某的犯罪行为所致,与女子无关。

女子与银行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应支付女子540万元及利息。

这是广州普法的抖音栏目剧,我觉得意义深刻。

不过评论区有网友说:然而事实却是,银行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还有网友说,看看就好,现实是贾某私人行为与银行无关,银行无需赔偿。#普法行动##银行#

个人与银行,确实是力量悬殊,不过我相信既然能拍普法短剧,这个肯定也是经过律师审核的,亦或者是真实案例改编,对吧?@广州普法

任何个人或者企业,不管弱小还是强大,都应该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比心]

苹果终于做出了改变,他们将允许所有“阅读器应用”的开发者引导用户,通过外链的方式付款。实际上,视频和音乐类软件也包含在其中。也就是说,苹果将在上述的应用中不抽取“苹果税”

不过,开发者需要向苹果公司提供申请表,并且要求外链必须是标准链接,不能是按钮,且需要包含指向网站的域名。而且进行这一申请的应用将不能提供应用内购。

实际上,苹果因为在App Store中抽取30%应用和内购分成的行为,在荷兰吃了不少苦头,最近一次诉讼,更是有可能为苹果带来高达55亿美元的高额罚款。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苹果的抽佣行为呢?#数码新鲜事#

3000万存款不翼而飞,竟是银行出了内鬼。男子吴某为获得高额利息,在银行存了三千万的一年定期存款,结果存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男子三千万存款早已转走,男子遂起诉要求银行赔偿。(来源:裁判文书网)

某日,吴某来到银行存款,大堂经理赵某向其介绍说银行现在有贴息存款业务,人民币500万元起存,定期一年,银行除3.3%的定期利息外将再支付4%的利息,但是在这一年期间吴某不得查询自己账户的存款。

吴某听后感觉很心动,就在卡里存了3000万,但是经理表示要重新开一张卡来存,吴某遂办理了卡1,将3000万分六笔,每笔500万转入卡1,并分别办理了一年定期存款业务,年利率为3.3%。

三天后,经理发消息给吴某,让吴某过来办一张卡,专门用来收利息。吴某就过来银行办理了卡2,并在经理的陪同下给两张卡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值得注意的是,网银的密码是吴某按照经理的要求设置的,不是吴某自己设置的,并且经理没有把U盾交给吴某,而是自己拿走了。当天,吴某的卡2里收到120万元的利息。

一年后,吴某到银行查看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吴某,其3000万存款早在一年前,也就是他存款后的几天,就转为活期并通过网上银行转到他人的账号上了。

后来吴某发现被“贴息存款”业务骗了的储户不在少数,众人报警,之后警方在第三人的住处发现了包括吴某在内的多名储户的U盾。

第三人交代,自己是通过大堂经理赵某获得的储户卡号、U盾和网银密码,然后通过网上银行将储户的资金转到自己的卡上,自己会给赵某2%到10%不等的好处。

之后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存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银行辩称:

1、吴某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这3000万是吴某借给第三人的,第三人付给吴某的120万利息就是证明,吴某这3000万应该去找第三人要。

2、赵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银行不担责。并非赵某所有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行为都是职务行为,银行对于赵某的犯罪行为不知情,没有获利,法院不能将赵某的犯罪行为混同为职务行为,从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3、吴某本身存在过错。(1)他自己未妥善保管好U盾,将其交给别人。(2)密码未按照私密性原则设定,将密码泄露给别人。(3)这个业务明显存在问题,存款利率、获取利息的形式、时间等方面均不符合银行储蓄存款特点,吴某未经核实就贸然办理,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1、吴某与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2、银行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要赔偿?3、吴某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

1、借款合同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在本案中,吴某并不认识第三人,二人没有进行过协商,赵某也没有就第三人借款的事情问过吴某。并且吴某将3000万元以定期的方式存入银行,可以反映出他短期内没有与他人就该笔资金建立其他法律关系的意思,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吴某和第三人建立了借贷关系。

2、本案赵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指引吴某办理开卡、网上银行业务,明显是在履行职务行为。

本案赵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和职务便利,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严重违规,反映出了银行在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方面存在重大漏洞,因此银行应当要为吴某的存款损失承担95%的责任。

3、吴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吴某作为成年人,3000万元的大额储户,其对自身存款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在本案中,吴某存在三处过错:

(1)赵某介绍的业务明显存在问题,如利息由第三人支付而非银行支付、利息提前支付而非到期支付、利息向利息卡支付而非存款账户支付、存款期间不得查询等,这些规则明显与正常银行业务不符,吴某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完全听信赵某的说辞,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2)吴某对密码的设置违反注意义务,密码具有私有性、秘密性,吴某听信赵某指示,设置其指定的密码,该行为造成了自己资金账户被他人控制的风险。

(3)吴某对U盾被他人控制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吴某签字的《业务申请书》上明确提示了,切勿将U盾及密码交给他人。显然吴某对于U盾被他人控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无视了《申请书》上的提示。

综上法院最后判决,银行承担95%的责任,吴某等储户一方承担5%的责任。

储户将钱存入银行,是对银行的信任,而银行在员工犯罪转走储户资金后不断推卸责任的做法,实际上降低了银行的信誉度。在当今公众对银行专业化服务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银行应当不断完善其业务操作规范,并加强内部管理,从而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老铁们,我刚从警察局出来,手机里有这三张照片的,赶紧删掉,不然下一个进警察局的就是你,我朋友啊,就是倒霉,莫名其妙背上了巨额贷款,看完赶紧转发到相亲相爱一家人,让他们检查一下手机相册。第一个,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很多人习惯在手机里存自己的身份证照片,这样的确很方便,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只要一张身份证照片,坏人就能轻松的改掉你的支付密码,只要点忘记密码,通过人工服务上传你的身份证照片,再填写一个密码重置申请表,支付密码分分钟给你改掉。第二个,银行卡正反面照片现在手机上绑定银行卡,只需要卡号和预留手机号,如果你的手机丢了,里面有刚好有银行卡的照片,那么坏人就可以把你的卡和他的手机号绑定,这样你辛辛苦苦存的钱就全没了。第三个,转账记录和密码截图照片有了这两样东西,就算你的支付宝和银行卡里面空空如也,别人啊也有可能用你的名义借出大额贷款,就前两天我闺蜜支付宝上面突然出现了1万块钱的贷款通知,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闺蜜前男友记住了他的账号和密码,然后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他的支付宝贷款借到钱以后呢,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浙江绍兴,一男子拿着一本存折,去银行取钱,却被银行告知,6万块钱已被取走,男子多次索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浙江绍兴法院)

多年前,男子曹某某在当地银行办理了一张存折,用来日常的个人存取款,平日里一直也没有事,毕竟当初约定的是凭折、凭密取款,存折一直掌握在曹某某手里,密码也从未告诉过任何人。

可万万没想到,就是这样的情况下,曹某某存折里的存款却被他人取走,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是事发当时,曹某某在存折里存了9万元钱,因为不想身上带太多的钱,曹某某一直奉行的原则便是随用随取,事发前的两个月内,曹某某就办理了存取款业务25笔,合计取了25000元,存折里应当还有余额65000元。

事发当天,曹某某带着存折,准备去银行取点零花钱用,却被银行告知,存折已经被挂失,钱也被取得一分不剩。

曹某某直接傻了眼,毕竟存折一直在自己手中,自己根本没有挂失的必要,在和银行多番索要未果后,曹某某向警方报警求助。

而办案民警经过查看银行的监控,证实挂失取款的并非曹某某本人,遂将本案立案调查。

另一边,案件在后续办理的过程中,曹某某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导致自己的存款丢失,遂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要求银行进行赔偿,法庭上,曹某某认为:

其一、《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本案中,自己将存款存在银行的那一刻起,就与银行达成了储蓄合同关系,现在银行因为工作失误,在自己没有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将存款取给他人,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挂失申请书上的签字并非自己所签,所以自己申请对对方的笔迹、身份证资料进行鉴定。

银行方面辩称:

其一,曹某某在银行开立存折的事情银行并不否认,但曹某某已经将存折进行了挂失,并且补办了新的存折,双方之间的储蓄合同已发生了实质性变更。故银行不能按原有的存折进行支付;

其二,因曹某某存款被冒领一案,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业已立案,所以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本案应中止审理。

#头条群星8月榜#

1、虽然曹某某起诉的银行,但双方还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所以本案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既然是民事诉讼案件,就要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进行举证,否则一方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曹某某举证的存折,可以证实双方存在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方面则提供了挂失申请书、业务凭证等票据,证实曹某某已经将存款从银行取走。

对于曹某某在银行存款的事实,无论是曹某某本人,还是银行方面,都没有争议,但对于银行提供的业务凭证等资料,曹某某却提出了异议,并申请笔迹鉴定。

法庭上,法院再三释明笔迹鉴定对本案的重要性,但银行均已以存在客观困难为由拒绝鉴定,而将银行提供曹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与曹某某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可以确认银行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伪造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银行作为掌握证据的一方,法院在释明不鉴定的后果后,仍然拒绝鉴定,所以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2、法院最终经过审理认为:

曹某某、银行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应确认有效。合同依法生效后,双方当事人理应全面履行。

曹某某依据该合同向被告存款后,即享有要求银行按照存折记载兑付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权利,而银行则负有保护曹某某存款安全和按约付存款本息的义务。

现曹某某存折中的存款被他人以伪造的身份证向银行申请挂失后提取,银行在办理挂失业务时,未严格按照银行内部关于对大额存款办理挂失手续的各项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适当调查核实,且在密码挂失当天即准予取款,因此银行的疏忽给曹某某造成了损失,银行应予赔偿。

故曹某某要求银行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银行辩称其在办理挂失手续时没有过错,且曹某某有泄露存款资料的嫌疑,因银行不能提供充分的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至于银行提出的“先刑后民”,所以本案应当中止审理的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刑事结果影响民事判决,才应当坚持“先刑后民”原则, 而非所有的民事案件,一定要等待刑事结果后才能审理。

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与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无论本案的刑事结果如何,都不影响曹某某向银行正常的索赔,所以对银行的申请不予准许。

综上,判决银行在10日内归还曹某某65000元,案件受理费2000余元,由银行承担。

最后,一起非常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呢?#头条创作挑战赛# #头号周刊#

因为手机里面这四张照片,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贷款的债务,你们一定要转发出去给你的亲朋好友,让更多的朋友知道,不要再受到无故伤害。喜欢把自己的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存在手机里面,方便随时拿出来用啊,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只要凭借着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就可以轻松地改掉我们的支付宝的登录密码,在支付宝的页面,只要点击忘记登录密码,就可以通过人工KeFu,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再填写一张重置登录的申请表,就可以轻松地改掉我们支付宝的登录密码了。第二个呢,就是银行卡的正反面照片,现在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只需要持卡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就可以轻松的操作完成,如果你的手机丢了,里面刚好有一张卡的照片,那坏人就可以利用你银行卡的绑定的手机号码,那么,你在银行里面的存款就随时可能被清理了。第三和第四个,就是分别为转账记录和我们的密码截图,这两样的东西,哪怕你的支付宝和银行卡里面没有钱,别人也可以用这两样东西在你的支付宝里面借到大额贷款。大家觉得可怕吧,会因为四种照片无故背上负债,要多冤有多冤。

1. 上班给老板垫付了一笔36元,一笔22元的费用,老板来了,我叫老板转给我。老板说:22+36=58元,对吧。我:你算错了,是68元。老板没说啥,就给我转过来了68块。就去忙其他的了,突然又想起来,不对啊,是我多算了10块钱。又尴尬的把10块钱转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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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人坐飞机,向空姐要了瓶水,怎么等也不来,正在恼怒之际,听见身后有人喊:“老子要的XO呢?怎么还不来,找抽吧你们!他心想:“谁这么厉害?回头一看,原来是只鹦鹉。只见空姐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说:“对不起,马上就来。这人心想:“原来空姐怕横的啊。于是站起来冲着空姐喊道:“你们不想活了,我要的矿泉水你们什么时候拿来!空姐说:“请稍等。过了一会儿,空姐带着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过来,空姐一指:“就是他!彪形大汉二话不说就把这个人扔出了飞机。这个人有点儿后悔,一边下落一边想,我一大老爷们儿,还没这只鹦鹉面子大……他越想越撮火。这时,他突然看见鹦鹉也被扔了下来,鹦鹉经过他身边时问:“你会飞吗?那人说:“我怎么会飞呀?鹦鹉说:“既然不会飞,你还那么牛?

8. 一女同事近期在驾校学车,把教练气坏了, 抓住油门就往死里踩,却不记得踩刹车。 昨天教练出奇的冷静,也没骂她,也没帮她踩刹车, 女同事担惊受怕地开着车。一个急刹车后, 女同事惊慌地看着身边的教练,问道: 教练您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教练淡定道: 没什么,就是不想活了。

9. 已经半夜了,妻子还没有回来,我马上给她发了条微信:“如果你半小时内还不回来,我就去哥们家住了。没过几分钟,哥们给我发了条微信:“今晚我家有人,不方便啊。我不是那种多心的人,你们说,这是单纯的巧合吗?

10. 最近岳父退休了,过上了闲云野鹤的日子,每个月都能领到高额退休金。他在家闲了一个礼拜,十分无聊,就带着我去爬山、烧烤。考虑到防火,我们就去一村民家烧烤。村民大哥淳朴热情,把家里唯一的桌子让给我们,凑了几个凳子后,让大嫂给我们炒了一盘土鸡蛋。吃完饭之后,我们想道谢离开的时候,村民大哥说:雅间费100,土鸡蛋50……?#幽默搞笑段子# #搞笑幽默趣闻# #搞笑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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