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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取贷款押金会计分录 银行收取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时间:2020-04-14 06: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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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取贷款押金会计分录 银行收取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正规贷款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切记: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之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或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河南省反诈骗中心提醒: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正规贷款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切记: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男子因急需用钱误入网贷陷阱执意转账交纳2万元保证金 银行报警成功拦截】

7月14日,江头派出所社区民警叶阳胜接到中国工商银行园山支行工作人员来电称,一名男子疑似遭遇电信诈骗。民警第一时间指导银行工作人员先行劝阻,并即刻赶往现场。

当天下午1点多,民警到场后,该男子正在与银行工作人员争辩,声称自己并没有被诈骗,执意要继续转账。民警耐心对他讲明网贷诈骗手法,并列举了相关案例,男子这才恍然大悟,庆幸自己没有上当受骗。

该男子告诉民警,因急需用钱,他在网上预留贷款信息,随后就有人联系上他。根据对方的要求,他提交了贷款需求,结果却被告知银行卡账号输入错误,账户已被冻结,需交纳20000元保证金,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他信以为真,随后向朋友借款,来到银行ATM机前,一边与对方视频联系,一边操作转账。幸亏银行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报警,才避免了损失。事后,该男子再三向民警及银行工作人员道谢。

#厦门身边事##网贷#

编辑 | 张贤计 来源 | 厦门晚报

#诈骗# 公益短信:国家反诈中心提醒: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正规贷款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切记: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之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或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仅凭身份证,当天可放款”“特殊渠道快速、低息贷款”……,一些贷款“黑中介”以各种优惠条件为幌子诱骗借款人借贷,如果不注意辨别就容易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315消费者防骗指南# #贷款小知识#

当你想要贷款时见到

下面任何一个词

请大家远离!!

并谨记: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提供个人信息!

如需贷款请一定到正规银行或知名网贷公司,按正规程序贷款。且不可听信各类贷款中介忽悠,陷入贷款诈骗套路。

马鞍山:办理贷款先交保证金?报警人网贷被诈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马鞍山警方消息,雨山网安大队协助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系报警人吴某在网上被人以办理贷款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诈骗16888元。

网警提醒:如果需要办理贷款,请到正规银行机构办理。如果接到办理贷款的电话时,一定要多方认真核实其身份,不要轻易相信在网上或者广告上看到的所谓“无须抵押,无需手续费,免息贷款”等信息,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仪陇一男子被骗————

10月,一个自称是“中银消费”APP的“客服”人员给易某打了一个电话,得知易某有资金需求,便主动提供“贷款”解燃眉之急。久旱逢甘霖的易某不假思索地遵照“客服”的指导,下载了“中银消费”APP。但当易某办理完个人信息注册和“贷款”申请流程后,“客服”却声称银行卡号输入错误需要修改卡号,并以保障资金安全为由要求他交纳10000元保证金。深信不疑的易某迅速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待“客服”再次要求继续交保证金时,他才恍然意识到被骗。

速看!风险提示!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近期,国家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号称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络借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实施诈骗,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络借贷机构回款渠道。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出借人,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月22日

【河南省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2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国家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QQ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以所谓的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络借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实施诈骗,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对此,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河南省P2P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均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络借贷机构回款渠道,相关回款渠道请及时与P2P网络借贷机构或当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请大家提高警惕,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河南省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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