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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信用贷款逾期刑法 淘宝贷款逾期了利息算合法吗?

时间:2020-05-30 10: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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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信用贷款逾期刑法 淘宝贷款逾期了利息算合法吗?

浙江。一位姚女士在淘宝网上采购了几次苹果,收到货后发现有变质的苹果,于是她便向商家申请退款。不料,没过多久,她的淘宝账号却突然被封禁980年,于是,她找到浙江阿里巴巴总部,然而,得到的答案却是由于自己的违规操作造成的。

这名姚女士喜欢在网上买东西,一天,她在网上买了一件苹果,收到货后,打开包装发现有烂苹果,于是便联系了商家,商家根据反馈的图片确认后,并给予她百分之60的返款。随后几天,她又陆续到其他的商家去购买了苹果,也同样向商家进行退款申请。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她的淘宝账号就被阿里巴巴封禁了,封禁后的账号无法进行任何的购买或者申诉。倍感委屈的她,于是便找到了阿里巴巴总部,总部的霁某听闻了她的事情之后,经过在网上仔细查阅后,了解姚女士被封禁的原因。

原来,姚女士在网上买了苹果后,初次收到货后,确实存在水果有变质的烂苹果,商家也给予她退款,是符合平台的规则。但是,后面几次买的苹果,她却用的是同一张变质的烂苹果图片要求商家退款的,平台发现后,也给予她几次通知并警告了此行为的违规操作。

但是,姚女士仍置之不理,仍在网上继续到其他的商家店里购买苹果,阿里巴巴总部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便将姚女士的账号从5月6日至2999年1月1月进行了980年的封禁。这么长的时间,估计那时她也不知道在何方了?

当姚女士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时候,她也认真地对总部霁某承认错误,并请求将其解封,但霁某的回复是:“根据平台规则,我们经过多次向你发出通知,你并没有及时改正错误,无法将你恢复。”

然而,令姚女士担心的是,自己现在还有几单的购物还未收到货物,是否会被取消?霁某给予了她肯定的回复:“这个不用担心,你在封号之前所购的商品,都会送货到你处,不影响你的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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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姚女士这次想投机取巧不成,反而将自己闹成了一个笑话,阿里巴巴总部对她还是算是手下留情了。

她的这个行为,让那些商家有口难辨,有时看到对方发出的图片,明知道不是自己店里的商品,但是却害怕购买者在下面乱写自己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从而影响销售,只能忍气吞声地给予对方退款,这就助长了姚女士的这种贪图小便宜的行为。

让她没想到的是,阿里巴巴会从系统里把她的这种行为给发现了,结局就是自食其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文中姚女士初次买到的苹果有腐烂的,根据《食品安 全法》第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所以,当时她提出的退款是符合要求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后面几次行为就属于刻意为之。这种行为有欺诈的行为,情节严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 二百六十六条 诈 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 刑或者无期 徒 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任何时候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将自己身陷窘境。

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请在评论区留言。

#浙江头条##我要上微头条#

在浙江杭州,趁女方熟睡之际,赵某生冒充其男友与其发生关系。女子发现后,只好报警。男友劝说后,要求赵某生2小时内转账300万,否则报警。赵某生认为该女子是敲诈勒索。

男子王某恒,在杭州做淘宝生意。因业务量较大,经常与企业老板接触,并带女友郭某丽到各种场合娱乐。

案发当日,王某恒、郭某丽在酒店设宴,与广东的赵某生相谈甚欢,洽谈业务合作项目。

席间,赵某生被郭某丽的气质所吸引,频频向她敬酒,并不断称赞郭某丽的美貌。由于大家都是合伙做生意,郭某丽虽然有些反感,但还是强颜欢笑,勉强应付。

好不容易吃完饭,双方还签了合作协议,于是王某恒扮演东道主的角色,在酒店开了两间房休息,一间给自己和女朋友,一间给赵某生。

郭某丽的酒气越来越浓,王某恒安顿好休息,便离开客房去参加下一场娱乐活动。

隔壁的赵某生听到动静,出去查看。得知王某恒已离开后,想起房间内的郭某丽,顿起恻隐之心,便向前台服务员谎称房卡已掉落。骗取他的信任后,郭某丽的房门被打开了。

赵某生很狡猾。他没有开灯,摸黑走到郭某丽身边,趁她熟睡之际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郭某丽醒了,她在半路上误以为男友王某恒和她发生关系,没有反抗。开灯后才发现,和我发生关系的是赵某生。

郭某丽怒斥道,“你是大老板,怎么能做这种事?不,我要报警。”

听到报警,赵某生连忙向郭某丽道歉,并打电话给王某恒要求郭某丽不要报警。王某恒恳求他的女朋友,“如果你报警,我们的生意就毁了!”

郭某丽犹豫了一下,对赵某生说:“不报警没关系,但你可以在2小时内转300万给我赔偿。”

赵某生一听,不高兴了,回了一句:“你要300万赔偿?你简直是在敲诈钱财。不,我不会”。

双方发生了争执。协商未果后,郭某丽一怒之下报警,称赵某生强奸。

警方和法医收集相关证据后,检方以涉嫌强奸罪对赵某生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发前,在王某恒离开房间的瞬间,赵某生到酒店前台骗取服务员为郭某丽开门,后与其发生关系。因此,法院认为,赵某生具有故意犯罪的动机,不是一时的。

但赵某生辩称,他和郭某丽是好朋友,发生关系时对方是清醒的,不构成犯罪。相反,事后郭某丽要求其转账300万元赔偿,构成敲诈勒索罪。

对此,检方有不同看法:

第一,赵某生与郭某丽非夫妻关系,受害人郭某丽自愿与赵某生发生关系的说法明显不合逻辑。

第二,本案中,赵某生故意关灯,涉嫌冒充郭某丽男友,在被害人有错误认知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关系,属于情节恶劣的案件。有人建议法院应该严惩他。

的确,无论赵某生如何辩解,只要违背了郭某丽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构成强奸罪。

那么,问题来了。案发后,郭某丽向赵某生索要300万赔偿,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依据《刑法》第274条规定与非法目的骗取他人财物,频繁勒索且被骗金额较大时应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服役管制。数额巨大严重情况下处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郭某丽是本案的被害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被告人给予精神赔偿或经济赔偿。

如果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下,是合理的,但如果如赵某生所说,索赔金额为300万元,那肯定触犯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

所幸赵某生并未将该300万元支付给郭某丽,故郭某丽的要求只能视为表示愤怒,不构成犯罪。

庭审结束时,法医向法庭提交了从郭某丽身上提取的生物残留DNA的报告,与赵某生的生物数据一致。

最终,法院认定赵某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公开后,舆论哗然,不少网友质疑:王某恒为何在案发前突然离开?犯罪的发生是如此巧合。

也有网友表示:一开口就要赔偿300万。郭某丽的心真是大了。

对此,我个人认为,不能对犯罪分子仁慈,更不能容忍他们被强奸,要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

然而现实中,像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一切都是因为人的贪婪。同时,这个案例也带来了一些警示:

不要误以为女生喝醉了不反抗就占她们便宜或者和对方发生关系。一旦构成强奸罪,法院的量刑基准至少是3年。

赵某生可能不太了解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遵守法律。最终,他也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河南省光山县:被告人李某硕、张某也夫妻与康某、王某夫妇系朋友关系,李某硕、张某二人自起在互联网上经营网店。起,康某、王某也跟随李某硕、张某开始在互联网上经营网店。

4月,因李某硕、张某的网店被处罚,二被告人便借用康某、王某实名注册的网店(店名“专治老顽固”),李某硕、张某在实际经营“专治老顽固”网店时,从其他网店购进减肥类产品“溶脂胶囊”,在“专治老顽固”网店销售。

经检测,其销售的溶脂胶囊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国家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含对人体有害成分的违禁品。

(编者注:盐酸西布曲明(Sibutramine Hydrochloride)属于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具有抑制食欲和增强代谢的双重作用,曾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不能控制的肥胖症的治疗,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已被禁用。

10月30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由于使用减肥辅助治疗药物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以盐酸西布曲明为主要成分的“曲美”减肥药已退出市场。)

另查明,因“专治老顽固”淘宝网店注册是王某的账户,消费者购买产品向王某账户付款后,王某再转付给李硕支付宝账户,4月至8月间“专治老顽固”淘宝店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共计118112.93元,王某支付宝转给李硕支付宝共计93666.8元,张也、李硕供述其销售金额与王某实际付款差额是其在经营淘宝店铺期间的自行刷单或请人刷单20000余元,实际销售金额不到90000元。二被告人在共同经营“专治老顽固”淘宝店期间,张也主要负责销售和订单,李硕主要负责打包和快递。二人共计销售盈利约50000元(约销售额50%的盈利)。

4月13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

(一)被告人李硕、张也通过网络向不特定人群销售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其行为均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二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退交违法所得,可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硕犯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已缴纳)。

二、被告人张某也犯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已缴纳)。

三、二被告人违法所得5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已缴纳)。

四、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非法印制“安吉白茶”“太平猴魁”包装袋318万件 不仅7名个人获刑,3家企业也被判罚金刑】

眼下正是茶叶上市高峰期,这片神奇的东方树叶亦需要知识产权的司法呵护。4月13日,德清县法院宣判了一起侵犯“安吉白茶”“太平猴魁”注册商标标识案,3家企业、7名个人获刑。

据法院查明,年初至5月,安徽人陶某某、后某、后某清明知“安吉白茶”“太平猴魁”是注册商标,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情况下,擅自向安徽六安的成林公司、黄山的华意公司、芜湖的康健公司定制印有“安吉白茶”“太平猴魁”商标的茶叶包装袋。成林公司非法制造印有“安吉白茶”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146万件、销售金额约39万元,印有“太平猴魁”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33万件、销售金额约9.5万元;华意公司非法制造印有“安吉白茶”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106万件、销售金额约28.9万元,印有“太平猴魁”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22.55万件、销售金额约6.8万元;康健公司非法制造印有“安吉白茶”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11.19万件、销售金额1.37万元。3家包装印刷公司共为陶某某、后某、后某清非法制造印有上述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约318万件,销售金额约85万元。

陶某某、后某、后某清定制的这批侵权包装袋主要放在他们开在安徽芜湖的实体店以及淘宝网店上进行销售。案发后,侦查机关从现场还查获了一批侵权包装。

10月,德清县检察院向德清县法院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这起名茶假包装案被诉的不仅有7名个人,分别是定制包装的陶某某、后某、后某清以及为此3人提供定制服务的包装制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甚至股东,还有3家生产制造包装的包装印刷企业。这些个人、单位均被控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今年4月13日,德清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某、后某清、后某分别伙同被告单位成林公司、华意公司、康健公司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被告人陈某某、程某等人作为三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7名个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等,并处2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相应罚金;3家企业作为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2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刑。7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被禁止从事食品及食品包装生产、销售的相关活动。

法官介绍,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早已成为我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工作。去年浙江高院发布的一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常态化运行各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犯罪的功能;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的侵权人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

当天,德清、安吉、长兴及安徽“太平猴魁”茶叶协会成员和一些茶企、茶农通过“共享法庭”观看了在线宣判。

周立波、王怡之律师辩护的某FQ软件案从实刑变缓刑

厚启讯:7月5日,我所周立波、王怡之律师辩护的王某售卖翻墙软件案,经有效辩护,法院将本准备宣判实刑的结果改为宣判缓刑,本案取得了令当事人极为满意的效果。

基本事实:7月起,王某等人通过Telegram软件联系“巴神在线”租用服务器,制作、运维SSR翻墙软件“天天加速器”,并通过淘宝商铺进行销售牟利,共发展用户1万余人,违法所得80余万元。该SSR翻墙软件可让他人登陆浏览在国内受限的境外网络内容。

本案公安机关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立案侦查,后当事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被取保候审。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因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出具了缓刑的量刑建议具结书。继续取保候审。

开庭审理后,当事人本以为法院会采纳检察院的缓刑量刑建议,没想到法院最后不予采纳,认为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不应该判处缓刑,并书面建议检察院变更量刑建议为实刑,且已定下开庭宣判日期。

当事人在紧急和万般无奈之下,最后找到辩护人委托辩护。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当天即赴法院、检察院进行沟通,提出本案件缺乏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软件功能的鉴定意见,并且提交了大量的不构成犯罪的案例、法律法规、专家意见等证明材料。

法院当天决定取消三天后的宣判,另行开庭。

同时,辩护人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法院同意。

五天后,进行第二次庭审。开庭审理中,在质证阶段,辩护人就新提交上来的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专门质证,后在辩论阶段,做了彻底的无罪辩护。

十天后,法庭最终宣告缓刑。

本案法院尽管没有采纳无罪的辩护意见,但因最后不用入监服刑,当事人极为满意。

事实上,本案跌宕起伏,司法百态丛生,辩护人之后将推出另文分述。

周立波,刑法学博士,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网络犯罪辩护部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特约撰稿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司法局时事点评专家;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区政府智库成员;中共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专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办理众多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效果显著,办案成功率高。尤其擅长办理各类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在网络犯罪、经济犯罪领域办案成效显著。其中,众多案件获无罪撤案、不予逮捕、无罪不起诉、重罪改轻罪、重刑改轻刑、缓刑等处理。

王怡之,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所获荣誉(部分):金华市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一等奖;、度金华市第二、三届检律控辩赛“最佳辩手”;浙江省第三届检律控辩赛“优秀辩手”;浙江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度金华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论文二等奖;度金华市婺城区优秀青年律师;度浙江省“亲青帮”青年法治赛辩论赛季军。

曾代理案件(部分):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不起诉;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获不起诉;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撤销案件。

“好家伙”!!江苏南通,一淘宝店主报警称一男子在1年多时间里在他的店铺里购物300多次,每次都申请了退货退款,因为平台有极速退款功能,买家每次都填虚拟单号,平台每次都自动退款,但从未退回货物。

据了解,该男子骗取卖家退款共计39318元。随后,警方赶赴武汉将其抓获,在其家中搜出300多件衣服。

平台系统对物流单号的审核有漏洞,同时卖家的退货审核也有漏洞,才导致该男子有机可乘。

而且能在一年这么长时间里被操作这么多单,对这个卖家的大意也是佩服绝顶!真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马上摔死英雄汉,河中淹死会水人。

退款后不退货被卖家报警可能会被判刑,退钱不退货,涉嫌诈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有可能买家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诈骗货物,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对于卖家来讲,一定要在对方将货物发出以后再退款。如果买家所作所为已经涉嫌诈骗,受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才有可能追回给本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江苏头条##网络诈骗案例##记录身边生活事#

已成功争取到退款不退货。成功经验: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不退货,就申请淘宝小二介入,淘宝小二第一次介入后判退货退款,但根据我跟黑心商家交流的感觉,这商家绝对是惯犯,结果我再次提出淘宝小二介入要求假一赔三(电脑登录操作,提供了后面新证据,即在黑心商家热卖的u盘及关闭(这个要用电脑登录才能看到,手机看不到)的移动硬盘的买家评价,发现两个明显问题1、不同的客户发布的好评图片居然有大量相同,可判定为明显刷好评行为;2、大量真实买家评论u盘里移动硬盘真实接口2.0(商品宣传里客服都坚定表示是3.1接口),且容量虚假,连接不稳定且造成数据丢失。全部截图保存为证据。最后淘宝小二判定退款不退货,说他们没有处罚权,考虑时间成本,我没有继续追究下去。 如果你有在电商平台遭遇黑心商家售卖假货的闹心经历并造成损害的,且不满足于退款不退货,那接下来你可以联系被该黑心商家欺骗过的真实买家(根据够买评价或发布信息征集),确定售卖假货的具体金额,一起到法院起诉,黑心商家将面临假一赔三或假一赔十甚至坐牢的下场。 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内容已删除

“刷单炒信”行为即发布虚假好评的行为虽系在淘宝网上最终完成,但行为人创建炒信平台,为炒信双方搭建联系渠道,并组织淘宝卖家通过该平台发布、传播炒信信息,引导部分淘宝卖家在淘宝网上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并以此牟利。其主观上明显具有在淘宝网发布虚假信息的故意,且系犯意的提出、引发者,客观上由平台会员即淘宝卖家实施完成发布虚假信息,其行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3条规定的“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男子购物300多次退款不退货被抓,诈骗近4万,网友:养肥了一窝端!

有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时代一味地把自己视作聪明人,就很容易将别人看成“傻子”,一不小心就会着了别人的道。

江苏南通,有一位淘宝店的店主报案,说近一年中有名男子在这家店里面网购了300多次,次次都没有退还货物,骗取店主金额退款金额超过了39318元。警方得知后,很快就去武汉进行抓捕,在他家里面已经搜出了300多件衣服。由于案件还在继续审查中,我们暂时无法得知,最终他的处置结果。

说真的,这人还真是坏透了!一年下单300多次,几乎是每天都在购物,更可恶的是,他始终盯着一家店薅,肯定是因为觉得“店家”是个傻人,才会如此猖獗,得寸进尺。

可实际上,能将生意长期做下去的店家,又有哪一个是“傻人”,或许一两次疏忽没有发现异常,可上了几十次,店家又怎可能没有察觉到?

有很多网友猜想,店家肯定早有察觉,但还是选择养着他,养肥之后再一锅端掉,毕竟数额越大,判刑越久,谁让他如此贪得无厌呢?

当然也有网友质疑,商家在没有收到退货物时,又怎会将商品金额退还,这样做不是很没有安全保障吗?

可实际上,很多购物平台都是有信誉好者享受“极速退款”福利,商家一旦订单多的时候,可能就会有疏忽,再“先退款再退货”这一块没有核实到位,以至于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不过,就算是这个商家被人钻了空子,现在也还是让那名男子栽了大跟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他骗取了4万块,应该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吧!

难怪世人都在提及“善恶报应”,一念之间,将决定自己的命运。或许这名男子第一次购物时也只是单纯地想退货退款,可却意外发现自己没有退货,款也照常退了回来,自己心中就生出歪念,最终酿下了如此结局。

做人,还是应该守住本心,禁住诱惑,才能守住繁华,过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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