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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保费退保 贷款保证保险怎么退保

时间:2023-08-01 13: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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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保费退保 贷款保证保险怎么退保

富人除非转移资产不然根本就不需要保险。穷人买了保险只会让生活更加困难,还不一定能得到保障。骗你买时什么都能赔,真能赔吗。途中万一续不了保费退保就更损失惨重雪上加霜

财恐龙

救一救中国保险行业,国内保险收入迅速下滑,现在的人为什么越来越不爱保险了? 先放一组数据,平安保险前三季度寿险业务原保

我也是被亲戚骗了,发银保监会电话投诉,不给你退保费就别撤诉,没有哪个银行的保险公司不怕的。我就是打了投诉电话,交的两年保费都给我退了

好学小芳子

五年前我被同学忽悠买了重疾保险,我当时是完全信任她,每年存6500元,连着存,保的100种轻症,30种大病,如果中途身体健康,以后就退还本金还要给一定利息,利息没银行高。我想了想。起码是保本金,中途有病了还能赔付。谁能保住自己不生病啊? 我就买下了这份保险,给自己买份保障。当时也没看保单里面的条款。也是处于信任。每年按时就交6500,交了四年,到了第五年,我也是从网上看到说重疾险不能保本。我就开始怀疑这份保单的的真实性。 我按照保单后面的客服电话,咨询了好几个客服员,回答都是让我看保单后面的现金价值表。我又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柜台,咨询了半天,查了现金价值表,她说等到60年以后给我退回本金。我一听傻眼了,我还能活60年吗? 后来我就决定退保,回家拿了保单,身份证,给办理退保,只给我退了2900元,损失太大了。交的越多损失越大,赶快止损。 保险公司怎么培训的业务员,忽悠的人踩坑。就是要好同学,朋友欺诈你。所以告诫人们远离保险,水太深,不能被欺诈了。我是被骗的够惨。

我们都被保险骗得不要不要的//@追剧小青: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追剧小青

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我和儿子的两份平安福保险,我的交了五年,年保费8000多,儿子的交了四年,年保费9000多。马上到缴费时间了,压力很大,想退保,又怕之前的钱白交了,不知道能不能申请降低保费?

当初买这两份保险,都是糊里糊涂的,也是为了帮我姐。那时我姐在平安上班,后来生孩子出来了,就帮同事介绍保险业务,她拿佣金。

我买保险,都是她带着平安的业务人员来找我,我一次性就定了。一份她拿了1500的佣金,一份拿了2000的佣金,说要退给我,也没退。

姐妹之间,本不想计较那么多,可是有时想起来,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很多人说,平安福就是个坑,保费贵,保障不够全面。

当初没有了解清楚就买了,现在每年保费接近两万,压力山大。

网友@八戒卖家具发文咨询:我交了6年保费,因为生病要用钱准备退保,但被保险公司耽搁了半年多都不能解决,我该怎么办?

这位网友购买的保险,原则上是随时可以退的。只是此时退保,可能不一定划算,因为只能退还现在保险金对应的现金价值,有可能盈余甚微,算上通货膨胀,很有可能要亏本。

你的要求属于正当要求,正常的保险流程就可以办,通常也不会存在什么障碍(只要你接受退还现金价值),因此,半年多都退不下来,你可想保险公司投诉试试看。如果保险公司还是不能解决,也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顶头上司来过问此事,相信很快就能解决。

很多保单具有贷款功能。如果你生病需要用钱,不一定要选择退保,也可以考虑用保单贷款,这样你也不必发生损失。

#头条法援# #头条帮忙#

我家交的保险全退保了,买的时候,各种忽悠,没有真话//@追剧小青: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追剧小青

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大家不要上当,尤其是商业保险,不适合没有长久稳定收入的人群。保险玩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游戏,买一款保费交以上的保险,你就要做好准备随时断保的可能,因为的时间跨度比较长了,很多人在这么长时间里有很大可能性经济出了问题,结果交不上保费了。这时候问题来了,你之前交了那么多年的保险就停保失效了,而且保费没得退,只能退10%的现金价值。在保险界,因为交不起保费而退保的实在是太多了,这些人都承担了很大的损失,而保险公司赚得盆满钵满,没有花费任何成本,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有钱,很大原因就在这里,保险公司就是卖概念,无本万利,所以请大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听保险业务员瞎忽悠,捂紧好钱袋子,尽量远离,中国的保险公司真的帮不了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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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国家的保险是骗子的代名词//@追剧小青: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追剧小青

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保险首先是保障功能!其次才是储蓄增值功能。交费期内退保,是投保人违约,自然有损失!交费期内,较少的保费,撬动较大的保额保障,一旦发生全残身故,就得按照合同履行赔偿责任的!赔付较大的保额!这就是转款专用的价值所在!其它金融工具不具备这个功能。所以,投保人要看清楚,自己的钱是想干什么用的!专款专用很重要哦!按照保额3.5%复利增值,这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的,也是必须兑现的。这个很明确的!具体数据合同上都有的!所以,不同的金融工具有不同的作用,明白其优点和弱点,按需要安排就好,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彼此尽权利和义务,了解后一旦决定就不反悔!执行就好了。如此便不存在“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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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3.5%,这类寿险产品成理财首选?中国精算师协会:前期退保损失大,还须警惕误导宣传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商业保险退保问题查处。

有很多朋友再交保险后,有的交了三年,五年,觉得不划算,所以就有退保费的心思,但是真正操作起来,令人十分气氛,比如交了一万多三年,退起来的话只退三千多,交了三万五年,退保险费只退七八千,咱也不指望全额退款,但是也不能退这么一丁点,扣除百分之八十,你是什么机构代管费这么多,谁给你的权利?这是倒逼着让继续缴费吗?业务员说好的买份保险就当自己存钱吧,那么好,业务员介绍的如果不出意外就不用保险,就当存钱了,有了事有保障,这可是业务员自己说的,既然这样说,那么存钱,取钱,没有利息,也不会扣百分之七八十吧,这是手续费,还是过桥费?这样的结果,只能说,让更多人抵触商业保险的推广,希望国家出台法令,退保有规矩,不能像杀猪一样,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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