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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公有企业贷款 农商银行公司贷款

时间:2023-02-25 12: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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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公有企业贷款 农商银行公司贷款

#在中国,农民算不算一个职业# 农民当然算是一种职业,这是毋庸置疑的,谁敢反驳我就敢和他急,我国的农民大体可分为两类:国营农场和个体劳动者,国营农场属于公有企业,企业内的人员必须要遵守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领导的指挥和分配,而个体劳动者则没有那么多的约束,作息时间和产品销售权全由自己掌握,确切的讲,自从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农民已经成为真正的自由职业者,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而且还享受各种农业补贴,几千年以来,请问哪个时期的农民活得象今天这样扬眉吐气!

农村公有池塘应为农业顺务天干吋不应以养鱼为主应以农业为主任何使用者都要服从农业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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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毕某和父亲把村里的荒地,开荒种植农作物,并用荒地里池塘的水灌溉,收入不错。可是池塘的主人闵某看到后,决定把池塘填平,这可急坏了毕某,认为闵某是故意的,于是他把闵某告上了法庭。(案件来源:法院网)毕某的村里,所属的荒地有很多,很多勤劳的人就开始开荒种植农作物或果树。毕某和父亲也很勤快,他们选中了一处有池塘的荒地,开荒种植各种农作物,因为有水的灌溉,所以他们的收成也一直不错。池塘地势较低,存了很多雨水,形成了池塘。由于闵某养鱼有一手,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使用这个鱼塘,所以他早就取得了鱼塘的使用权。由于鱼塘里的水越来越少,已经不适合养鱼了,并且,毕某和他父亲还经常抽池塘的水灌溉农作物,让池塘根本不够水养鱼,而闵某也没有理由去阻止毕某抽水灌溉农作物。他看到毕某在周围种的农作物,收成还不错。于是他决定放弃养鱼,改造鱼塘,准备种上果树。说干就干,他找来挖掘机,把池塘填平了。可还没等他种上果树,毕某找上来了。他质问闵某,有什么权利把池塘填平。因为池塘填平了,毕某就没有水灌溉农作物,他的收成大大地降低了。闵某说,这个池塘它使用了几十年,使用权本来就属于他的,他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可是毕某可不怎么认为,他说,池塘是自然形成的,不属于任何人,现在闵某把池塘填平,造成他的农作物受到损害,那么闵某要赔偿他的损失。可是闵某拒绝了毕某的要求,虽然池塘的所有权属于村所有,但是几十年来都是他使用,也就是他一直取得池塘的使用权,所以他有权改造池塘。 闵某认为自己并没有侵犯毕某的权益,所以拒绝赔偿。毕某看到闵某的态度之后很生气,并且自己的农作物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于是在今年7月份把闵某告上了法庭。那么在这件事情中,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闵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毕某和父亲开荒的荒地,种上农作物,已经使用多年,而闵某对于自然形成的鱼塘,也使用了多年。那么使用角度来说,他们对荒地和池塘是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管理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谁先开荒谁有使用权,但士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拥有使用权,要补办承包证。也就是毕某和闵某都办有承包证的话,他们可以决定荒地和池塘的使用。也就是从土地使用的角度来说,闵某在池塘使用期间,可以改造池塘,并不侵犯毕某的合法权益。2. 池塘是自然形成的,并且池塘的所有权并不是闵某的,而闵某改变池塘的使用方式,必然会引起用水的连锁反应,那么从邻里关系的角度来说,闵某的行为却有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由于闵某改造池塘,改变了周围的自然环境,不利于毕某的农作物生产,已经违背公平合理的原则。那么对于毕某的损失,闵某应当一定的赔偿责任。而闵某和毕某经过法官的调解,并在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闵某向毕某支付财产损害赔偿款2600元,毕某也不再干涉闵某对池塘的改造,双方握手言和。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都是一个村的,有事情相互担当,相互体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退一步自然海阔天空。对于荒地使用,大家有何看法?来源:雷神看法

在3年疫情患难中,生活物资突然紧缺,出现了很多政策性无法控制的局面,甚至违纪犯罪行为立即摄入空间,钻空子,发国难财。所以,农村农业农民相当重要,农村物品物资物价保持永久政策扶助,让农民种植投入成本低,收入回报率高,安心安稳农业生产是农民的工作职业,比工人,干部等等都是同等劳动价值和同等优待工资和退休待遇。只要是能解决这一实际性的农村农业农民的实实在在的事情,过不了几年,国家物资进口一定会变为出囗,十年灾难也高枕无忧!

三农改革迫在眉睫,做为农村长大的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土地深有体会,年轻人为了出去赚钱不去种地,老人有心无力,目前的科技完全可以走公有农业,少量的人加机械替代农业劳作,让老人们以土地权为基础确保养老和生活。

在古代农业社会,王权与道德维持着社会秩序,在当今现代工业社会,维持秩序的是金权。

曾经的计划经济是以行政权力与计划指令配置资源,指挥生产和管理生产的是各级官员。市场经济是以市场配置资源,指挥和管理生产的是企业家,企业家以市场需求为生产导向,用金钱购置所需生产要素。

职业经理人的广泛出现,企业家不一定是资本家,就如古代的掌柜和东家的关系一样。资本为谁所有,谁就是东家,资本有私有和公有,公有的东家往往以国家的名义出现。

决定效率的是技术与管理,与资本所有关系不大,公有企业效率差是因为管理不到位,私有的大企业同样人浮于事,产权与效率之间不能划等号。

决定经济发展程度的是:资本积累率、技术进步程度、效率管理,三者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产权不是经济发展的牛鼻子。但产权决定了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归谁所有,谁占有剩余价值。

金权社会中金钱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收入分配的衡器就是金钱,谁钱多谁有支配地位,谁钱多谁能支配他人。在古代钱再多的富人也比不上仕的地位,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世人以读书当官为光门耀祖,商人地位低下。所以说,上层的仕商地位互换,是现代文明的核心变革,有人类历史有国家以来生产者阶层工农都是社会中下层,工农是社会大多数人,工农是劳动剩余价值的生产者、劳动者,主导上层社会的仍然是仕商阶层。

#粮食是生命之根。如何解决农民增收和土地荒芜现象# 马克思认为,合理的农业生产有两条途径。一是个人小农分散经营。二是土他公有社会化生产。资本主义已经消灭了小农分散经营。为社会主义准备好了物质条件。

大多数都说的很好,但农业要去股市和资本化的模式,必须要社会化公有化,走一条安全,公有,全民享有的现代合作化农业新路。

学知悟行

#陈平# 视讯连线#温铁军# 探讨三大资本问题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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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该何去何从?这是讨论了很久的问题,那究竟是走公有制发展模式好呢还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模式好呢?以笔者浅见,还是觉得公有模式对农业农村的发展较为有利,分析如下:一,有利于统筹兼顾,现在的农村环境相较于城市来说,污染较轻,空气清新氧气含量高,原始状态浓郁,可以有郊的引进资本,比如:在政府的倡导下可以将康复,精神,疗养这样的医院大量建在环境优雅,生态文明,天然氧吧良好的农村,一方面有利于病体康复,能增加农村的收入,就业农村的人员,也使农村的基础设施更加全面,更加美丽,同时引进资本办些加工企业,降底成本,较小规模引导农民种植以适应企业运作,所得利润再去反哺农业,使农业不再怕肥料,机械等等高价消耗。二,有计划,有方向,有规模的发展持色农产品种植,克服了农民们看着零散,狭小的地块不知种什么的尴尬心理,同时能解决特色农产品的消售渠道,解决了农民种植是否能赢利,至少不亏本的心理负担。三,有利于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提高全民福利待遇,有效解决教育,住房,看病养老等释放农民后顾之忧。四,能实现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的开发旅游产业,有效阻止高门价,乱收费,防欺诈,被迫消费等不利带来的防碍旅游收入的消极因素,给收入带来稳定来源。五,能有效建设水利,防灾组识,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六较大规模的实现农业机械化种植。以上为小编浅见,望朋友们在评论里共同讨论。

敢路路在何方?三农的前途和命运分析

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三农之路无疑就是私有化,市场化…很显然,私有化是违反了现行国家宪法之规定,是违背了党和人民的初衷,所以注定是行不通的。那么市场化呢?无论如何,农业之发展,必须要机械化,集约化,说白了就大农业之路。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温铁军教授似乎并不赞成大农业,反而对小农个体经营情有独钟,这就让人费解了!小农经济永远也做不大,正好让资本下乡给兼并吗?不,温老提出一个对抗方案:自主性,在地性。我要说,这与其说是一个对抗方案,不如说是一个保护方案。我不禁要问,如此方案,真能保护农村生态文明,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未必,未必吧!我觉得大可不必,农村本来就是个天然的集体企业,生产资料主要为土地,因为现在的农村土地还是村农民集体所有制。只是经营方式为小农个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已。那么,将一个村改制为集体农场公有制可以吗?我看行。所有本村村民,在自愿的原则下以现有承包之土地入股,开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村里收回其承包之士地,由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独立全权经营。县乡政府也可以通过乡村振兴直接投资该农场公司。村委会不得管理公司事务。公司对于本村村民要优先聘用,不能聘用可以外出打工,并不影响他的股权和分红。对于不愿意通过以承包土地入股公有的,允许其保留所承包之土地,条件是不能再抛荒,否则将予以罚款并且取消粮食直补款。所以,农村公司化是一前途。公司化之后的农村,村委会只管行政,公司只由公有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村党支部为本村政治领导核心,对村委会和公司在政治上实行统一领导。如此,将扫除农业机械化,集约化的一切障碍。根据自主性,在地化要求,农场公司一般不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三资企业,混台企业有所经贸往来,只与其他的公有制工业,包括集体企业形成国内统一市场,形成第二轮工农联盟,各公有制经济工农联盟直接对接,免去中间环节,可以直接下忠单。比如农场公司需要农机,种子,化肥,直接向有关公有制工业企业直接下订单。反之,公有制企业需要粮食,蔬菜也可以直接向城市公有制工业企业直接下单。这就是国内大市场,大循环。当然还有人力资源,所有公办高校与各公有制工农企业直接对接,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志愿以校方与企业的协定直接分配工作。综上所述,三农的前途在于机械化,集约化,也就是大农业化。其方法是公司化,计划化。三农与所有公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形成个国内统一大市场,其特征为新工农联盟。当然,愿意小农个体经营的还可以保留,继续下去。也不影响民营企业的用工,也不影响现有市场经济秩序,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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