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与金融机构
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最高法明确将小贷公司归入金融机构。(最高法批复广东省高院即法释()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小贷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算金融机构,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我们所说的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要涉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的管理,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战略。
小贷公司面临的商业风险更多,更大,必须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