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来源
1. 小微企业免税收入:由于小微企业是指在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因此,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其设立的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收等。
二、小微企业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1. 应收税费减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小微企业应向国家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期间应收税费减除税费,以实现免税。
2. 企业所得税抵减: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抵减一定金额的税费减免,扣除后期间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成本,以实现免税。
3. 贷款利息优惠:相关银行可向小微企业提供较低利率的贷款,使部分贷款利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实现免税。
4. 投资收益优惠:政府会对一定范围的小微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减税,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以实现免税。
5. 科技支持计划:政府会推出科技支持计划,将某些科技项目成本作为税费减免项目,以实现免税。
6. 其它小微企业免税收入: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的税务政策和优惠政策,给予小微企业许多税费减免政策,以实现免税收入。
由于小微企业免税收入的多样化,因此,其会计分录的形式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常用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以上6种,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各种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灵活运用,以实现及时节约企业成本、增加企业收入的效益。
一、收到非税收入
1.收到的非税收入应分公司(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两部分记账:(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各种销售收入、服务收入等;(2)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等。
2.记录非税收入的分录如下:收入增加借: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收入;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支付各项税费
1.根据小微企业免税政策,一般情况下,在一年内不收取企业所得税,只收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
2.付税支付的会计分录如下:贷: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免税收入分录
1.根据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小微企业实施免税收入分录,分公司(企业)有下列会计账户:(1)无税收入科目;(2)免税收入科目。
2.免税收入分录记录如下:借:无税收入科目和免税收入科目;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