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专项维修基金会计处理 维修基金会计核算

专项维修基金会计处理 维修基金会计核算

时间:2019-08-04 22:01:53

相关推荐

专项维修基金会计处理 维修基金会计核算

坐标西安,某小区物业准备维修消防设施,需动用大修基金1950000元。可当公示表发到业主群里后,部分业主明确表示:并非本人签名,而且自己压根不清楚此事!更离谱的是,某业主两年前已经卖出房产,但名字依然在签名表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坐落在西安高新四路的某小区,建于,目前已经使用。物业表示,现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的时候,相关部门曾下达过整改通知。他们也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才决定动用大修基金。

但当公示表出来,尤其是大家看到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后,业主群瞬间就炸了。有业主说,自己从没有接到物业电话,压根不知道此事,但上面竟然有自己的签名。

也有业主说:自己楼上邻居过的户,但公示表里签下的还是以前业主的名字。甚至有细心的业主发现:在不同意一栏中,和自己名字相连的几户业主,签名字迹雷同,明显能看出是一个人所写。

业主代表冯女士说:之前已经动用过两次大修基金,目前还剩下800余万,怀疑物业伪造业主签名的目的是挪用大修基金。

对此,物业的解释为小区共有业主970多名,且大多为租户,之前已经通过电话征询业主的意见,部分签名为代签。

1月13日,业主们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后,物业已经撤下公示表,等待调查结果。

如果物业属于正常维护,使用大修基金无可厚非,毕竟安全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都相关。

那么,物业电话征询业主意见并代签,是否合法呢?

在法律上是允许代签的,但前提是必须有委托协议,仅仅凭借电话确认是不合法的。

专项维修基金,原本就是业主缴纳,授权物业或其他维护部门使用后,由相关部门划拨,就像业主委托物业去办理银行业务,除了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明之外,还要有一份书面的委托协议,证明这个行为已经得到授权。

公示表上面的签名,就是一种授权形式。

《民法典》中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约定,由受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物业说和业主电话有确认过,业主却说不知道,这个代签的行为就无效,物业使用维修基金也是不合理的。

那么,如果物业属于挪用大修基金,并且成功实施,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如果确属违法,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不归还,可以提起诉讼:强制要求对方归还。如果物业拿不出来,可以申请扣押、冻结、划拨对方的财产。

除此之外,物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刑法》中对“挪用资金罪”的定义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确属物业挪用维修基金,这195万的金额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假若使用期限超过3个月,主要责任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物业挪用19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属于违规,且情节严重的范畴,会被直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所以,对于物业而言,需要合法合规的经营;而对于业主而言,则要勇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保护自身权利不受损害。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西安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业主质疑物业冒名签字骗取大修基金#

#江津App#【江津人注意,房屋“大修基金”交存、使用将有大变化】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不仅明确由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监督管理,同时在交存、使用、监管等方面,都有不少的新变化,具体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网页链接

买二手房容易疏忽一点,记住维修资金一定要过户

一般二手房交易中,大家都觉得只要过户了就尘埃落定,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其实不然,还需要把维修资金票据过户购房人名下,才算过户手续完结。

我们都知道专项维修资金用大白话说就是房屋的“养老金”和“治病钱”,在房屋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进行大修,改造时才能使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了用于购买国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范围外,禁止挪用。

对很多购房者对维修资金并不陌生,购买新房时,购房者必须需要缴纳,由房产管理中心收取,这笔款项是买新房时缴纳的。如果业主想转卖自己的房子,那么二手房购买者不用再去房产中心缴纳,需要从一手房主那里过户到自己名下。很多购买二手房往往只是过户房产证,遗漏了维修资金的事。影响后续公共维修提取支配,后续小区公共场合维修和更新需要从每一户维修资金里支配使用。这一点必须注意及时过户。

目前过户微信资金手续很简单,在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后,购房人只需要拿二手房受理单和维修资金票据,直接房产管理中心维修资金管理处就可以过户。过完后拿到新产证和维修资金票据,新房主直接去更名。无需原房主出面,手续很简单。

昨天,有事休了一天。今天一上班,开着巡逻车巡视花园,看见不少业主在架空层,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好奇心起,凑过去听听,原来大家都在讨论着一份通知。

通知是昨天下午,由服务中心下发的。内容是物业公司鉴于目前小区车场刷卡系统已经使用了多年,存在零件老化,故障频发等问题,为了跟上时代形势,提高小区安全保障度,改善业主们的生活体验,决定对现有车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即引入车牌识别功能,同时,在人行道,保留原刷卡的基础上,增加人脸识别功能。要完成这一系列改造工程,耗费不菲,需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为此,服务中心,拟了这份通知,先进行前期征集广泛民意。希望业主们理解支持公司。

那个维修基金,说白了就是业主们的私房钱。物业公司如果要用,必须要得到多数业主签字同意才行的。

可是,现如今的社会环境,这两年各行各业都感慨赚钱不易,业主们不拖欠物业费,已经不错了,还想动他们的私房钱,呵呵,难度很大呀!

果然,我听了一会,业主们反对升级车场系统的占了大多数。

现在的刷卡很好用呀,没有必要搞车牌识别了。我认为这笔钱不该花。

我表弟住的那个小区,去年刚升级了车牌识别,据他说,故障率比刷卡还要高。而且,很多时候,还根本识别不出车牌,始终还是要保安动手放行。

我听说,如果哪家向物业开通了车牌识别,万一你的车停在车库,被人盗窃了,物业是一点责任也不负的。

这怎么行?我们买房住小区,不就图个平安吗?

业主们关心自己的钱袋,而我们保安却担忧自己的工作。因为,假如小区真的升级了系统,那么,现有人行道以及西入口那两个岗位,都可能被服务中心撤掉,换句话说,每个班将有两个保安被压缩。三个班共可以裁减六个人。

不得不说,物业公司上面那些人真厉害,搞一套车场系统升级,一来可以从业主身上再捞一笔,二来能压缩六个员工,降低人力成本,一举两得,高招!

这是我在深圳租的房子一个月的开支,一共810块,光电费支出就占了整个费用的40%,下面我一个个列出来供大家参考,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了

电 费: 493

水 费: 47

排 污 费:14

物 业 费:224

垃圾处理费:3

专项维修基金:29

合计:810

12月份更猛,因为开空调的缘故,一个月下来整了九百多,每当交钱时感觉身体都被掏空了[泪奔]。。

感叹:辛辛苦苦几个月,到头来依然是囊中羞涩,究其原因,原来全搭在房租里了,脑壳痛[绿帽子]

#运城头条# 运城经开区公共维修基金,是按照总房款的2%收取的。

关于市民反映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的问题,经核实,该业主所反映的文件属实,根据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台的《运城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规定,该文件适用范围为运城市中心城区,未涵盖开发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各市(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合理确定。

【权威解答!事关维修资金】能拥有一个住得舒心的房子是老百姓家里的头等大事儿。让房屋“老有所依”“病有所医”,就需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新购房屋如何交存维修资金?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有何影响?交了物业服务费咋还交维修资金?大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市民诉求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吉存)

【关注!#明年起成都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有新变化#】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通知》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效率等方面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细化。记者注意到,其中要求各级住建部门靠前指导、全过程监管。《通知》将于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依据《通知》要求,《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版)》也正式发布。了解更多:网页链接 (来源:红星新闻)

#昆明头条#

曾经财大气粗的云南官房地产公司,竟然因为拖欠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被催费了!

官渡住建部门向云南官房土地房屋开发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限期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催告书。

催告书显示,官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滇池向阳园项目于开始交付使用,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官房地产代收了购房人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有近1500万元未移交至官渡住建部门。

说白了,小区住户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被开发商另作他用了。曾经红极一时的官房地产,想不到也会打维修基金的主意,真的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泰安头条#

泰安的朋友请过来围观:

今天小区电梯里张贴了一张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需要过户的通知…

有没有了解详情的朋友,建议分享一下…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终于摸清了网上查询维修基金的渠道了,并查出了收支明细,瞬间整个人都清凉了……

但接着便又是乌云压顶……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查出的信息还是原房主的…

只因为当初房屋买卖时遗漏了维修基金的过户了……

本来当时想起了这件事,为此还细问了房产中介人员和原房主,但他们的回复是一致的:

维修基金自始始终会绑定房屋号,维修基金不用过户。

当时俺也信了,谁知道两年后的今天,一张通知打了脸……

通知中要求:

必须过户,而且需要准备原房主缴费时的发票…

试问现在还能找到原房主吗?

即使能找到原房主,那发票是否还有呢?

如果原房主已经出国了呢,难道还得漂洋过海送回来,哈哈……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