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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公务员吗 刑事拘留公务员

时间:2022-05-27 15: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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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公务员吗 刑事拘留公务员

#浏阳通报街道工作人员入户打人#为何公职人员上门打人却不会被行政拘留?

最近上门打人事件层出不穷,虽然鲁医生、西安夫妻被公安机关刑拘都是事出有因的,但湖南浏阳这位入户打人的公职人员却能暂时避免“牢狱之灾”,这样的“区别对待”往往会让大家产生质疑。那么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导致处理方式的不同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曾作出《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56号),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很多行政诉讼的裁判也在援引这一规定来认定公职人员履职中的违法行为无需被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但本人认为这样的法律适用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已机构改革至司法部)为行政机关,其所作出的复函在行政法律法规效力等级上仅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擅自决定效力更高的行政法规如何适用的问题。

二、该复函作出于,当时的法律依据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到了国家出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因此,该复函更不可能直接定义法律的适用范围。

三、就侵权行为而言,本身是要考虑有无过错的,而复函一概认定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那么对于殴打他人这样的明显违法行为就难以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实现行政拘留的处罚力度。

四、就“执行职务时”这一条件而言,往往是边界模糊的。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因产生矛盾而临时起意殴打行政相对人,那么就殴打行为本身算不算仍处于执行职务过程中,就值得商榷。

五、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代表的是国家机关,出现错误应由行政机关担责。但如果公职人员个人出现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就应当按照普通公民,一视同仁地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否则“区别对待”就会给大家造成“网开一面”的不良印象,不利于真正依法行政。

总之,希望有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认真研究上述法律适用问题,做到与时俱进,使法律规定与社会秩序的发展相适应,促进依法治国。

您对于这起公职人员入户打人的事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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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帮忙#

发抖音实名举报违法吗?

发抖音实名举报公检法违法办案。公安机关不予调查事实真相。给当事举报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刑事拘留15日。派出所给实名举报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不认罪。不交纳一万元保证金保。不提出保证人。公安机关强制转为监视居住。手机一直在扣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并没有一项法律法条发抖音实名举报触犯【寻衅滋事】罪。

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司法解释: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公安机关违法对取保候审人刑事拘留30天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六款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检察机关违反了检察院办理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一)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人民法院负责人及审判长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七款,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市、县的;

公安机关不按法律法规办案,是多么可怕的。他们利用公职人员的权利,权利大于法律,可以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严厉的依法治国那就要必须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在扩建。保证法院判刑的犯罪分子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违法人员有地关。光靠批评教育口头警告是不行的。一个服刑人员出狱没几年再次实施公开谩骂。他有可能忘掉自己坐牢的时候。法律必须体现出威严,严厉、严肃。一个城市光一个监狱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不低于三个监狱。扫黑除恶常态化和严打必须要出战果和成绩,不能光停留在口号上。高压态势零容忍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中国法律是严厉的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及公职人员去挑战的。

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追责的附身符,不能成为免罪牌!

普通老百姓入室打人就被刑事拘留,公职人员犯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公职人员效仿,就会有越来越多公职人员进入打人行列。为了挽回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开除廖勇公职,追究廖勇的刑事责任!

每天几个法律小常识0613

1、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面临的可能是留置,一旦被留置了,就可能会被移送检查机关提起公诉。

2、留置的公职人员和拘留、逮捕以及双规都不一样。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用到的强制措施,逮捕也是,双规是纪委的调查措施,留置是一项检察调查措施。

3、如果患职业病或者工伤之后回到岗位后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时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来拘留所第四天,今天拘留室的人全部清空了,明天开始就要收押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了!

全民声讨的唐山打人案今天公开审理。这些反派会被判什么刑?

9月13日上午9时,唐山打人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庭审还没有结束,预计会持续几天。

在这一案件中,28人被起诉,8名公职人员被拘留。陈某知止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八项罪名。这真的很邪恶。如果数罪并罚,智数罪并罚的总刑期很可能超过35年。情节比较严重的,是无期徒刑。

如果说陈某志是台前的小丑,那么他们背后的保护伞就是黑手帮凶。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路北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等共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拘留措施,初步调查已查明其违法违纪,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受贿等职务犯罪。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作伪证、妨碍作证、帮助毁灭伪造的证据、包庇、窝藏等犯罪行为,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明知是事先实施了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保护行为的,不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如何弘扬善?我相信这群人会受到公正的审判。铲除车下恶势力是对善良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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