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从1月1日起可按月领养老补助。
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时间:2020-07-18 03:15:29
凡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从1月1日起可按月领养老补助。
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