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跨境电商平台提款 跨境电商怎么汇款

跨境电商平台提款 跨境电商怎么汇款

时间:2019-03-20 11:46:02

相关推荐

跨境电商平台提款 跨境电商怎么汇款

三楼邻居小王多次为不法分子提现、转钱到境外,总计8万元。小王的提成是转移资金的1%,共获报酬900元。被公安抓获后,现在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

春节前,小王来找我代理他的案子,看看能不能判轻点。

像小王因贪图小利而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等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资金“洗白”,属于明知故犯的帮凶,所以要看他在案件中的角色、承担的工作、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参与深度。

小王是通过朋友介绍,说用一下他的银行卡提提现、转转帐,就能拿提成。做了几笔后,小王实际知道是协助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是帮凶。但是贪图提成,又继续做下去了。虽然被抓的时候总额不大,但是这种明知帮助转移的资金为犯罪所得,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基于小王这个情况,估计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小王不仅认罪认罚,还要能积极配合检举立功,争取获得检察院和法院认可悔罪认罪表现,依法从轻判处刑罚和罚金。

总结:

要正确识别违法犯罪信息,切勿因贪图小利,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终身陷囹圄,真是得不偿失。

印尼行第34天,今天到印尼的BCA银行取钱,可以使用中国银联卡,我想一次取出500W当地货币,就是取不出来,换成取100W也不行,不知道是我操作有问题还是咋地,搞得我只能按照取款机固定行金额的最大金额50W来取,关键每次取完了自动退卡,然后再插卡,麻烦死了,取10次,最关键的是,每次去50W相当于230块人民币,我的银行卡就要被扣15块的跨境手续费,感觉手续费挺多的,不开心。

银行卡不开通境外消费权限,在境外能消费能取款[what]

大兵叔叔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四川泸州,女子去银行存钱,本想着看看卡上还有多少钱,查询余额后竟然发现只剩下了区区32.55元,震惊之余,女子赶紧拉了账单后大吃一惊,短短一天时间竟然在澳洲消费了13笔,共计169532.54元,女子认为银行未尽到安保义务,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69532.54元。事发前,曲女士在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半年多的时间陆陆续续存上169532.54元,此后曲女士再次来到银行存款时,发现账上就剩下32.55元,于是赶紧调取了账单,从账单中,曲女士发现在一天的时间里,该银行卡在澳洲被取现消费共计13笔,总共169532.54元。而这张 银行卡自身始终都在曲女士的手上,并没有给过他人,也没有泄露过银行卡的密码,于是在当天曲女士就来到了派出所报了警,警方受理了此案,曲女士提交了申请银行给予追回或赔偿丢失款的请求,银行认为可能是曲女士将银行卡密码及身份信息泄露导致被盗刷而拒绝赔偿。为了证实自己确实没有把银行卡给别人,曲女士决定暂不冻结账户,观察是否会有人再次盗刷。果然,一天凌晨1时14分,曲女士账号再次发生余额变动,消费186.63元,地点还是在澳洲,看到这则消费账单后,曲女士立即前往最近的ATM机上用银行卡存入100元并打印凭证。所以,曲女士认为,自己从未出境,更谈不上境外消费,现自己的卡被伪造并在境外消费取现,银行未尽到账户存款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自己一直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自己的损失应由银行全额赔偿。对此银行还是不同意赔偿,并给出了自己的解释。银行说,双方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属实。但是,曲女士没有向法院提供可以认定伪卡交易的证据材料。即使曲女士本人未出境,也不能排除自己将卡交由第三人操作的嫌疑,虽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也并未提出相关确实证据证明伪卡的存在,故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伪卡交易。即使真实存在伪卡交易,曲女士资金减少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此后再次发生资金被境外支取,原告怠于防止损失的扩大,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尤其是该卡可能被盗刷后,曲女士未采纳被告提出的挂失支付的要求,不符合常理。而且银行查询到,曲女士曾经到被告处办理挂失换卡业务,且曾发生过身份证丢失情况,即使原告的卡存在伪卡,其密码外泄的责任也应由原告自己承担。那么这笔损失最终是否要曲女士自己来承担?法院是这样认为的,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双方应在该合同关系下依法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根据本案查明的情况,银行作为发卡行,在履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问题上,至少存在两点以上瑕疵或疏漏:一、原告在被告银行的存款在境外被支取或消费,而在不可能实现卡片传递的时间里原告手中持有被告银行发放的银行卡本卡,说明原告的借记卡存在伪卡属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系原告复制克隆该卡的情形下,被告应该对该借记卡被原告以外的他人复制克隆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当存在问题交易时,被告银行并没有给予特别提醒或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责任比例的问题,法院认为曲女士之前丢失过银行卡和身份证,客观上加大了密码泄露的风险,同时,曲女士借记卡在境外消费或取款的情况被告及时通过短信通知原告后,原告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减少损失,在这点上也是存在相应疏忽,因此认为原告曲女士承担40%的责任,据此判决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01698.79元。实际上,曲女士未及时采取措施冻结卡号,按照本人的说法是为了查看是否还会有取款,以此证实真卡在自己手上,如果在得知银行卡有境外消费时,如果是很短的时间拿着银行卡去存上一笔钱,确实能够证实这张卡在自己手上,但是如果是过了一段时间,就难以证实是不是自己的卡又从国外邮寄回来了。按照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只要是储户能够证明真卡在自己手上,自己也未去过伪卡交易发生地点,据此是可以向银行主张赔偿的。来源:泸州纳溪区法院—————————————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头条创作挑战赛##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回中国后,新加坡银行卡的钱却拿不出来了…”

不久前,用户名为“无名无谓”的网友表示自己POSB(新加坡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在中国无法使用。

在回中国之前,他曾留了几百元新币在卡中,准备回中国之后再将钱转出。但回到杭州后,他却发现储蓄银行的app只能用来查询余额,无法用来转账了。因此这位网友想要提醒大家,如果打算彻底离开新加坡,最好在离境前将钱取出。

在看了这名网友的问题后,评论区的热心人士纷纷给他支招:

有网友指出,如果想要在国内使用新加坡的银行卡交易,便需要打给POSB的客服,然后开通国际刷卡,或者是在使用银行卡时开启“跨境取款”。

查询了本地各家银行的规定,根据银行官网所示,如果需要在境外使用银行卡,便需要开通国际业务,以下列举POSB银行为例。

用户可以通过线上银行来开通此项服务,具体步骤为:

首先,登录DBS或POSB线上银行。

1. 点击“Cards”按键,然后再点击“Activate Card’s Magnetic Stripe for Overseas Use”。

2. 进入“My Card”页面后,选择要进行操作的银行账号。

3. 在“Update Magnetic Strip”处,点击“Allow”,开启银行卡的境外使用功能。

4. 在“Period of Use”处,设置开通此服务的时间段。选择“Set a start and end date” ,便可以在“start date”输入开启日期,在“end date”输入停止服务日期。

如不需要设置时间段,点击“start now with no expiry date”按键即可。

5. 在最下方的“Agreement”处打钩,表示授权银行开通此服务。

6. 点击右下角的“next”,进入下一个页面。

7. 检查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submit”提交,便可成功开通境外服务。

新加坡多数银行的境外服务开通方法都大同小异。如有特殊情况或任何问题,大家也可以拨打银行的海外热线进行询问。

转载请注明来源:狮城新闻

今天听说了在今年3月1日以后,到银行存取款超过5万元要向银行说明资金用途和来源这个消息以后,到人民银行网站上查询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文件,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的,也确实有这样一个规定。同时我还注意到这个文件对向境外汇款超过5000元人民币或1000美元,也有明确的规定,银行不但要登记汇款人和收款人的详细信息还要把这些信息传递到境外银行,便于追踪汇款的使用。我想这样一来以后就没有人敢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了,这应该是一件好事。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