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镇通过广泛宣传、规范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措施,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点,不断提高发展水平,促使其由“量”向“质”转变。
一是多领域培育。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围绕全镇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提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多主体兴办。围绕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科技人员+农户”的有机结合组织形式,鼓励和引导农村的能人、大户等多主体创办专业合作社。
三是多层次合作。根据农民需求和组建条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是规范性建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建立健全“三会一章十项制度”和“两个机制”,建立合作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成员团结合作等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运行机制和成员的股金分红、盈余返还等利益分配机制,使之在竞争市场、带动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