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我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杜绝早稻秸杆焚烧,从7月20日开始,县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天的早稻秸杆禁烧执法巡查工作。
作为省级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试点县,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秸杆禁烧工作,于3月就出台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要求全县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由于受到农民传统意识影响,我县长期存在早稻秸杆露天焚烧现象,通过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对早稻秸杆露天焚烧行为起到宣传和震慑作用。检查人员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以劝说宣传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焚烧秸杆的农民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