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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出台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新举措

时间:2022-02-19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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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出台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新举措

浦东新区深化综合农村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日前召开。会议要求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序规范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并出台了在全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新举措。

据浦东新区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浦东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工作主要有七方面内容。

明确目标 分步实施

据浦东新区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14日,市政府召开本市发展家庭农场现场推进会议,要求至本市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要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7月14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农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新区农委已将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具体任务,按年度分解到了有水稻最低保有量指标任务的17个镇。从今年起分四年分步实施,最终实现到全区水稻最低保有量面积的50%以上由家庭农场经营,发展家庭农场近500家。请各镇细化年度发展目标、制定扶持政策、健全考核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配套服务,切实推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粮食生产及粮经型家庭农场是市、区主推和列入考核内容的家庭农场重点发展类型。各镇在确保发展粮食及粮经型生产家庭农场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型、产销结合型、综合型等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积极探索适合浦东农业生产特点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

政策配套 多管齐下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重点强调是粮食生产及粮经型家庭农场发展任务,浦东新区区级层面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政策资金扶持,制定了《关于粮食及粮经型家庭农场考核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粮食生产及粮经型家庭农场明年予以最高每亩270元奖励补贴;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纳入到在支农整合资金盘子中。在农地农用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设施农用地审批,通过加大农田水利、土地整理、装备设施、田间道路等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为家庭农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

新区农委要求各镇在区级层面对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配套性政策措施,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形成区镇合力,促进家庭农场更好发展。

搭建班子 责任到人

新区农委要求,发展家庭农场的工作职能设在新区农委综合发展处,具体工作推进在区农业服务中心。在镇级层面,各相关镇也建立了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机构。9月4日新区农委对各镇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络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在村级层面,家庭农场工作已列入到“以奖代补”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补贴考核内容,村委会将家庭农场推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区、镇、村三级要把发展家庭农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计划任务落实到村。

加强宣传 家喻户晓

为做好宣传动员,新区农委从9月3日起,举办三期村主任培训班,对全区371个行政村村主任进行包括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在内的“三农”政策系统培训和解读,对各镇家庭农场工作联络员也进行了实务性操作培训。请各镇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深入开展对农户的宣传,使农民对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关政策和家庭农场的准入标准、经营者资格、申办家庭农场的具体要求等有详细了解,动员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田能手积极申办家庭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分类指导 服务到家

目前,浦东新区各镇在发展家庭农场中全力推进“三个一批”:一是引导发展一批,对经营水平较好、达到家庭农场基本条件的种养专业大户,鼓励其创办家庭农场。对规模较大、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内具有家庭农场雏形和特质的农户,鼓励其单独设立家庭农场;二是规范提升一批,对一些松散型农民合作社,积极帮助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领办人、社员规范转型成家庭农场;三是示范带动一批,选择一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家庭农场,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促进其发展壮大,示范带动一批家庭农场。要探索和创新家庭农场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发展模式,建立联结紧密、多元互动、多元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和壮大。要分类探索三种家庭农场经营方式:一是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二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三是家庭农场独立经营。着重前两种即“两头统,中间分”的联合发展方式,由农业企业、合作社负责管理和营销体系建设,家庭农场负责田间作业环节。

据了解,新区农委将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家庭农场支持力度,实现农业信息、科技、农产品检测、植保、农机、农资农药、农产品营销会展、农业保险、农业气象预警、农业金融等10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对家庭农场服务的全覆盖,重点推进农机和谷物烘干服务网点建设,切实解除家庭农场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后顾之忧,服务到家。

通力合作 加强协调

按照发展家庭农场有关文件,区、镇、村各司其职,其中镇、村是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中,村级组织承担对本村区域家庭农场经营者的选择和对家庭农场日常监管及提出年度考核初步建议等职责。镇农业部门负有对家庭农场经营申请者进行初核和对家庭农场年度考核初审等职责。区农委负责家庭农场经营认定证的发放和家庭农场年度考核抽查等职责。区农委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制度,加强与镇、村特别是与各镇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努力把发展家庭农场工作做深做好。

加强考核 奖惩分明

据了解,发展家庭农场已列入到浦东新区各镇、村的年度考核范围,新区农委将采取每月一报的方式及时汇总各镇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区领导和抄送各镇有关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发展家庭农场任务的镇,新区农委将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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