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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书范文合集

时间:2021-04-06 05: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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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书范文合集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和质量,使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以下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书范文合集,可供参考。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1

【摘要】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报告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划建议。具体包括: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提升职业教育师资水平,加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建设等。通过实施这些规划建议,我们有望打造一个现代化、高效率、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建议;发展方向

一、引言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对于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建设一支适应市场需求、能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职业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有待加强,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管理机构。其次,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不够,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再次,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不紧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最后,职业教育师资水平不高,教学质量参差不齐。

三、规划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规划建议:

1.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

2.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占比,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

3.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产业与职业教育的对接机制,确保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4.提升职业教育师资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5.加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为职业教育的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四、发展方向

通过实施以上规划建议,我们有望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向以下方向发展:

1.现代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升职业教育的教学效果和服务质量。

2.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

3.适应市场需求。加强与产业对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4.多元化。鼓励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机构发展,提供更多选择,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生。

五、结论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与产业对接、提升师资水平、加强评价体系建设等措施,我们有望打造一个现代化、高效率、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着眼于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着眼于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步伐,大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市场适应性、社会吸引力和经济贡献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建成。力争建成与推进“三个加快建设”“三个走在全省前列”、打好“六大硬仗”、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匹配,适应市场和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传承民族地区文化、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和谐发展,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机制灵活,特色鲜明,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服务能力强,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满意度更高的具有攀枝花特色、区域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具体目标

1.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更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入高一级职业院校学习,形成中职高职纵向衔接,普教职教横向融通,职前职后培训齐头并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力争在校生达2.1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在3000人以上,力争在校生人数达1万人左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达到10万人以上。

3.办学体制和模式更加完善。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办学,多种所有制混合、联合办学,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公办、企业办、民办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建立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特点的办学制度,整合职教资源,推进职教集团发展。

4.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更加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职业院校区域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制度。建成国家高职骨干院校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所,创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10个、品牌专业2~3个,县区职教中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推动职业教育纵横扩张与内涵发展相结合,统筹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促进各职业院校协调、均衡发展。

6.办学质量普遍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大幅度提高,拔尖技能型人才培养有序推进,在世界、国家、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数量和名次逐步增加,对口高职高考上线率逐年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中职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8%以上,“9+3”学生就业率达100%。双证书获得率达85%以上。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项实训实施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总体上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水平标准。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达10%以上,高职院校达到40%以上。“双师型”教师中职学校达到60%以上,高职院校达到45%以上。各职业院校聘请一批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从事兼职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7.办学行为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杜绝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非法招生,杜绝中职学校虚假招生宣传,实施中职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规范学校管理和学籍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

8.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更加落实,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更加健全,政府和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各项管理和相关标准更加规范,监管督查机制更加健全,发展保障水平更高,社会人才观念明显改善,支持、参与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9.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主体地位,统筹全市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建设,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确保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鼓励和支持优质学校通过合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统筹整合办学资源。着力推进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大力扶持薄弱学校发展,鼓励企业办、民办学校特色发展,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高效发展。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和中学六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技能型拔尖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做人有原则。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统筹县域内职业教育培训资源。

10.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认真落实省政府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计划、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转型发展计划和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抓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支持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服务钒钛钢铁产业、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创办高职名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适度扩大我市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

11.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统筹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各种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行业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民、退役士兵、社区群众等群众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体市民素质。完善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为主体、以培训机构为补充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区),大力实施农村新型农民培训计划,使农村广大党员干部、专业大户、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综合素质。以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建立攀枝花开放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12.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衔接。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抓好普通高中学生职业技能选修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渗透,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学籍转换、学习成果互认制度。

(二)着力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13.支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加快民办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以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款激励等制度。充分发挥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教学资源、教改科研、师资队伍、实训设备等方面实行资源共享,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总体质量提升。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14.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学校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科研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双元”联合招生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厂校合一、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的办学策略,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

15.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认真实施省政府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计划。规模以上企业要组织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企业接受实习生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校企合作的企业税收和奖励政策。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市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建设好现有三大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提供环境,实现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16.改革创新学校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扩大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

17.完善职业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执行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进校长任职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制度体系、人事管理和内部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8.实施职业教育示范特色项目建设。大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支持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20xx年,全市建成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0xx年,建成1~2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和一定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所国家示范性技师学院,1所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19.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支持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到20xx年,依托现有职业院校,重点建成3个装备完善、管理规范、满足教学需求,具备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成1~2个专门化、开放化、有特色的国内一流的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

20.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根据攀枝花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打造优势专业。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阳光康养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到20xx年,建成15个左右市级重点专业,着力打造6~8个中职教育省级品牌专业和1~2个高职教育省级品牌专业。

21.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支持职业院校开发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重点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信息素养,促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2.加强师资配备。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市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足额核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并按规定编制和结构比例配齐教师。扩大职业教育学校用人自主权,支持中职学校在编制总额的20%内,自主聘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从事兼职任教工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和特级教师工作。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兼职教师政策。

23.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参加实践人数予以补贴,确保到20xx年“双师型”教师比例中职达到60%以上,高职达45%以上。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中等职业教师全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建立“双师型”教师制度,鼓励教师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

(五)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4.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教改科研,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在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双证”的基础上,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双方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25.加强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德育工作体系和优良的德育工作队伍。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牢固树立敬业诚信、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

26.大力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分专业集群建立市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10个市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联盟,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制定专业课程设置标准、专业教学评价标准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教学培养全过程。每年组织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2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职教理念,学习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职业教育管理、职教体系、课程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探索实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鼓励职业院校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培训、鉴定、教学科研等,积极选派职业教育骨干师资培训。探索职业院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和留学深造,开展劳务输出技能培训。

(六)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28.着力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要求,重点发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加快培育发展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6+2”产业,阳光康养产业相关的新兴专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9.着力提升服务民生和就业能力。坚持培养培训并重,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双轮驱动。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素养,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

30.着力提升服务创新创业能力。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择业、创业体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业能力。引导毕业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就业,在本地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1.着力提升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能力。发挥职业教育在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作用,提升学校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能力。加强民族文化、民间工艺、民族特色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特色专业建设,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民族、地域文化传承人。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扶持政策

32.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县(区)两级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完善政府贴息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健全企业办、民办学校融资机制。完善企业办、民办职业教育收费制度,逐步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企业办、民办职业院校,各级财政以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统筹,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的标准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

33.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助学金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涉农专业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继续做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

(二)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

34.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市级统筹力度,将其纳入“科教兴攀、人才强市”的总体战略布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中央在攀企业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沟通协调,统筹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35.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并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发挥企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36.落实政府和部门职责。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有效应用总体规划、制定标准、经费投入、规范管理、监督评估、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解决发展难点。要加强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具体事务干预,推进管办评分离,形成发展职业教育的合力。

(三)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37.认真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和“先持证后上岗”的用人原则,企业新招录员工必须优先录用具有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对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严格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就业准入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培训人员的部门、单位、个人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提高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

38.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建立职业教育先进表彰奖励制度,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充分利用省上设立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每年四月第一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促进“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社会风尚的形成,引导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创造伟大和行行出状元的理念,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大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各类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3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具体指标:到20xx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xx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二、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五)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xx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xx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xx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xx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xx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xx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必须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足,助力校园办学。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与实施。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要但还没有建立项目的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有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办学行为。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xx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参与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大改革调研,提供各种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下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七、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4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现代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需要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本报告将围绕现代职业教育的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条件等方面展开阐述,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二、建设目标

构建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形成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有机衔接,打造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主要任务

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提高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推动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有机衔接,实现人才培养的连续性。

完善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效率。

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5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未来发展建设规划报告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如教育内容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师资力量不足、学生就业率不高等问题。因此,制定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未来发展建设规划,对于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1. 教育内容与市场需求相匹配。根据不同行业和职业的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使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 师资力量充足。加大对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3. 学生就业率提高。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校企合作机制,提供更多实习和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4. 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三、建设策略

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经费和税收优惠等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 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改革,不断改进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

4.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校企合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教育教学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

5.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

四、建设措施

1.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2. 成立职业教育专门机构,负责职业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3. 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评估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4. 建立校企合作基地,提供更多实习和就业机会,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5.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五、建设成果评估

1. 教育内容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程度的提高。

2. 师资力量的增加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改善。

3. 学生就业率的提高。

4. 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制定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未来发展建设规划,可以有效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水平和影响力。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6

一、体系建设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本规划旨在构建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

适应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行业、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与市场的匹配度。

促进公平发展:保障各类群体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提高职业教育覆盖面。

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职业教育的层次和类型

层次结构: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三个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

类型结构:根据产业需求和人才类型,设立专业技能型、工程技能型和研究创新型三种类型的职业教育。

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

学制衔接:完善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之间的衔接机制,实现学制贯通。

课程互通: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

资源共享: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四、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

专业设置: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课程建设:建立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推动课程内容的模块化、项目化改革。

教材建设:编写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材,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五、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资格: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提高教师职业素质。

教师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教师激励: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六、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与实训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完善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

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供实践教学支持。

企业参与:鼓励企业参与实践教学与实训基地建设,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七、职业教育的评估与质量保障机制

评估体系: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信息公开: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还有利于形成技能型人才利用理念,改变以往单纯凭借学历选择人才的观念。希望这期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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