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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时间:2024-06-08 0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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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我国农村虽然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仍然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基础设施滞后、教育医疗资源短缺、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以及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等。以下是有关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的内容。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1

A村的整体经济水平发展较为迅速,在全区生产总值可达到008万元,同比增长9.5%,经济总量呈现大规模上升趋势。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77149万元,增长率达10.5%,超过一二产业的总体增长速度,可见A村的经济结构趋于不断优化。

二、A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

在A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变色时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农产品系列缺少精深加工类型的企业,并无法维持长期持续性。同时还缺少对农产品进行供应[1]、加工、存储、运输的完整产业链条,造成高端产品极少、附加值低的现象,农业产业化发展链条之间的关联性较低。

(二)A村居民收入水平不高

虽然近几年来A村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相比于城市中的居民,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并且其差距呈现逐年提升的趋势,这也是造成A村经济发展受到阻碍的主要因素。以城乡居民收入为前提来说,在,A村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配达到20670元,但农村居民纯收入只有8458元,二者之间相差2.5倍。结合农村居民整体的消费水平来看,由于城镇与农村的居民之间收入差异较大,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消费情况都存在极大差距。在,A村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是0.406,但农村居民的系数却只有0.501.同年,A村农民消费支出的比例只有城镇居民的43.16%,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便是农村居民收入较低。

(三)A村基础设施建设程度滞后制约

A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还有基础设施建设程度落后,近些年,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养殖废弃物等污染排放量逐年上升,由于A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程度较为落后,相比于城市来说,农村并不具备极强的废弃物处理能力,并缺乏合理有效的垃圾处理、污染排放措施。据调查数据显示,A村每年大约会产出180万吨生活垃圾、614.06万吨污水等污染,为农民日常生活质量形成严重影响,最终制约整体的经济发展进程。

三、针对A村经济发展存在问题提出的解决对策

(一)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

为了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方面来说,便要加大农业规模经营范围,并构建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可通过提升农户土地资源的耕地面积,确保其拥有合理的土地经营规模,这也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基础。可通过利用农村土地市场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户与土地之间的联系,并进行合理流动,才能实现大幅度增加农民的耕作面积,并为其提供规模经营的坚实基础。其次,应将因地制宜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并对农业产业不断升级、转型。A村具备特色的农业资源,要将市场需求为主要引导,严格遵循优质、高产、生态的基本原则,将特色农业资源作为发展基础,有效促进农业产业机构的优化、升级、转型。另外,还可以不断提升单位面积耕地,从而增加粮食产量,确保粮食、经济作物、私聊作物之间发挥出协调优势,并共同发展。还可以将观光旅游、餐饮住宿等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大幅提升服务业的整体比重,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良性发展。

(二)开展农民劳动技能培训

政府要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措施,并增加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农村劳动力受到的主要影响便是农村社会环境因素,同时还由于农民心目中存在严重的从众心理,便会对新政策采用观望的态度进行观察。只有加强宣传力度并适当增加投入,才能让农民的意识逐渐提升,并掌握一技之长。

(三)完善A村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加大力度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首先,应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并将资金在城乡之间的分配合理调节,才能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存在的基础设施差距。政府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将建设投入资金合理分配,应对农村地区进行适当倾斜。另外,政府还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调整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具体来说,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其中包括财政贴息、补助、减免税费等方面,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起到调动各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另一方面,还要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不断拓展,并构建出多元化的投资、融资形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政府要予以资金支持之外,还要对各种新型融资渠道、模式进行探索。例如可借用私人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的力量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还可以利用PPP模式,主要为政府与私人团体、社会机构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获取收益的方式,对农村基础建设进行融资,并最终实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四、结语

针对A村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可得出,在农村主要存在的经济发展问题便是农民收入较低、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政府应大力开展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以及技能培训,还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并提升农业产业化,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2

一、我国农村交通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的主要途径,也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根本措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对农村道路进行了建设改造,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农村道路通车里程迅猛增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事实证明农村道路正在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也是交警部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点。落实好国家农村交通安全各项政策以及创新农村交通各项发展,有效的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意识,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增加社会的和谐。

(一)农村交通存在的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相比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有其独特的规律性。我国农村道路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相对于农村交通的参与者和管理者来说,还是一个新的事物。由于管理方法和观念认识上的不适应,再加上物质、经费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国农村交通运营管理还不尽如人意,与现代运输发展的时代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农村交通事故的分布规律如下;

1、车辆发展迅猛,种类繁杂,安全技术状况低下。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买车欲望增强, 越来越多的人想买车,农村机动车数量也有了大幅度增长。原先以交通运输为致富门路的格局被打破,大量的机动车作为生产和生活工具进入农村家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然而,一个硬币是有两面的,机动车的增多,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机动车辆种类繁多,质量性能干差万别,安全技术状况不容乐观:一是技术安全指数较低的摩托车由于其灵活、快捷、方便、价格低廉的特点,作为代步工具已十分普及;二是农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常私自对车辆进行拆卸改装,造成车辆安全系数下降;三是城市淘汰下来的许多接近报废甚至已超过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大量流入农村,形成安全隐患;四是大量未能上牌、上证和检验、审验的农用机动车在农村道路上行驶,其技术安全难以保证。

2、交通参与者众多,个人素质良芝不齐,特别是交通法治意识淡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的增多,同时也是驾驶员的增加。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出行人数的增多,尤其是近几年机动车驾驶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技能,整个驾驶员队伍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农村,有相当大一部分的驾驶人员没有经过驾驶培训,没有驾驶证件;下到十几岁的小孩,上到七十多岁的老人家;对这种过于分散的驾驶员队伍,当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交通处罚力度不严,有时候出现以罚代处的现象。特别是那些在乡村道路上从事运输和机动车驾驶的人员通常法治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常识欠缺,行车我行我素,交通违章现象极为严重。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有经过严格考试和培训,或者是驾驶培训过程大打折扣,导致驾驶技术差,对道路上各种情况的估计、判断能力不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的生民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危害。

3、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滞后,行车环境和条件较差。近年来,农村县乡道路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不仅线路延长、路面拓宽,而且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黑色化”、网络化和等级化,达到镇镇相连,村村互通,使农村交通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行车速度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农村道路属平面混合道路,两侧村庄、学校、企业较多,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严重匮乏,相关的安全设备不齐全,存在很多安全因素。其他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也不能适应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形势和现代农村交通的需求,这是导致农村交通事故的两大因素;同时,堆物占道、乱设摊点等违章现象比较普遍,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更是雪上加霜。

4、交通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交通管理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一是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情况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机制。一直以来,交通管理部门存在着“ 重城市、轻农村、重干线公路、轻县乡道路”的倾向,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情况缺乏对策性研究,使其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管理工作滞后。二是管理及教育模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农村交通工具种类多、数量大,农民驾驶员队伍庞杂的局面,交通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准备和应对措施,组织力量薄弱,在管理方式上,沿用陈旧单一的管理模式,使得农村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出现失控漏管。如在农村机动车辆迅猛增加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只注意注册、登记、发牌,而日常管理措施没有跟上;以罚代法,乱执法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管理措施无法延伸至乡村,有些农民购车营运,或不办理牌证,或上牌之后不参加年度检验。三是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执法效率低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很不健全。一方面,由于县乡道路分布广、里程长、路网密,加上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重视不够及警力紧张不足等因素,造成大部分县乡道路管理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交通违章无人查、无人管,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无牌行驶、带“病”行驶、未检未审、超速超载等严重违章现象十分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负面影响形成连环效应。虽然每年都组织警力深入到县乡道路对农用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但覆盖面毕竟有限,成效不十分明显。另一方面,因公安机关尤其是交巡警部门交通执法装备不足,人手和经费匮乏,加上当前农村执法阻力较大,致使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着“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没有形成长期的工作机制以及长期的效应。

5、机动车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率低。我国有了明文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参加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会增加车辆的使用成本,多数农村车辆所有人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拥有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较差,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会增加保险费率。对国家法律了解甚少,对机动车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认识不到位。因此,绝大部分农村机动车辆都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农村交通道路事故的特点

依据交通有关法规,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非统计上报的事故。因此,分析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难于收集到准确的数据。从一些典型的案例总结得出,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有以下特点:一是事故形态多属翻车和堕车。在乡村,大部分道路是利用田坎和山边开辟的,遇到雨雪天,驾驶员对路宽的估计不足,一旦车辆靠边,路基很容易夫塌,造成翻车和堕车的事故。二是事故车辆类型多为摩托车和农用车。当前我国乡村广大农民由于受经济和道路条件的限制,使用最广泛的摩托车和农用车;尤其是摩托车稳定性差,无任何防护装置,安全技术状况低于其他车种,因而发生事故后,非死即伤,人身伤亡率极高。三是肇事驾驶员大多技术生疏或是无证驾驶。由于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是购回车辆后再学驾驶技术;有的车辆已经买回几年了却没有办理牌证。四是机动车辆绝大部分未生事故后难以处理,经济赔偿不能到位。车辆参加爱保险本应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但是,相当一部分的车辆所有者抱着侥幸的心理而不缴纳保险费;广大农民更是如此,根本无保险意识可言。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不但车主自身无赔偿能力,也不具备社会援助条件,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难以调解,当事人双方常常引发纠纷,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二、我国农村交通管理的问题

农村交通事故的出现,有各方面的原因,相对于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漏洞:

(一)政府的重视不够

一直以来,交通管理部门重城市、轻农村的认识不够;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治理、预防等方面的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

(二)资金投入不足 

现阶段,农村县乡道路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不仅线路延长、路面拓宽,而且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网络化和等级化,达到镇镇相连,村村互通,使农村交通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行车速度明显提高。但是,在农村道路交通的维护、保养方面的工作滞后,农村道路交通标志缺少,警力配置少,一个乡的警力就几个,十公里一个;警力配置不合理,农村交通事故多发地段没有进行专门的治理。

(三)管理者队伍建设滞后,管理者素质不高 

在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知法犯法,为了个人的利益,以权谋私,严重影响国家执法者的形象,更是破坏了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存在信任危机。

(四)农村交通管理的技术含量少 

交通管理严重滞后,且科技含量较低,仅凭传统的交通巡逻和定点执勤进行路面控制,没有把适应现代化的电子监控、报警、通讯设施投入我国的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这与我们交警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

(五)缺乏现代化交通管理意识和行之有效的巡查管理模式 

交通管理手段滞后,致使管理不到位,打击力度不足,农村道理管理不见高效。传统的农村交通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合农村现代化的发招需求,建立一个全新的、有效的农村交通巡查管理模式,跟上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益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法律建设滞后,存在管理盲区 

我国道路交通的法律建设还不完善,农村交通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更是滞后,农村交通事故管理工作存在管理的盲区。

(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 

农村交通事故的出现,很大的一个方面是农村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薄弱,农村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主要表现:一是大部份驾驶员只会基本的驾驶操作,缺乏对紧急交通情况和复杂交通情况的处理能力,对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安全通行的故障缺乏判断与处理能力;二是交通秩序观念淡薄;三是对交通法规了解甚少,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驾驶员文化基础差、主观方面存在认识误区,头脑里只想到赚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关心、不学习;四是对道路认知能力低下,绝大部分农村机动车驾驶员只认识基本的交通标志,对一些与交通通行安全有紧密联系的标志、标线缺乏认知能力;五是只注重车辆的动力性,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够重视。

三、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的阶段,农村交通问题突出;农村经济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鉴于目前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持乡村道路安全的稳定。

(一) 转变观念,建立乡村道路交通管理

首先,各级党政领导,尤其是公安机关领导要转变重视城市而轻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观念,公安机关领导作为这个领域的直接与专业管理人员,管理观念的端正对于整个农村交通管理有重大意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对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要并进齐抓,从长远上看,制定一套农村道路交通发展和管理的长期计划,并按照经济规律和发展速度公布实施,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应理顺农用车管理的关系,明确职责,切实抓好对农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具体分工,责任细化。其次,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安交通管理决策部门应该将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纳入上报统计范围,将所有能够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列入管理的范围,挤净交通事故上报中的水份,把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纳入交通评价的范围,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方案,以保证工作方针和决策的正确性。再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并建立健全适应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规范 ,探索一条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新路子,以适应机动车辆进人农民家庭的需要。发展一条属于中国农村交通管理的模式。

(二)强化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乡村交通宣传教育网络,实现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针对当前农村交通知识薄弱,交通参与人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大力发展交通知识教育,广泛宣传,整体提高农村交通素质,预防与制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建立乡镇交通安全组织。成立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形成交警大队抓中队 ,中队抓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乡镇安全办公室抓村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村民是否遵守交通法规列入评比文明村和文明户的内容,以不断增强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再次,积极创造条件,在乡村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并由交通警察、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等单位配合,对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真正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措施。最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图片展览和地方戏曲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实现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人人遵守的局面。

(三)加大投入,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提高综合通行能力

农村道路具有里程长,质量低的特点,要政府部门一次性投入,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可采取政府投一点,农村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出劳力的办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改建计划。一是改善道路线形,弯道大、坡度陡的路段通过改造,提高行车视距和降低下坡惯性,提高爬坡能力;二是扩宽路面和改善路面条件,减少会车危险 ,提高路面附着系数;三是在事故多发路段修建挡阻墙,设立交通标志和标线,提示驾驶员谨慎驾驶。

(四)强化车辆管理,坚决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加大打击力度

首先,通过定点和上门服务的高对车辆的办证率。对于长期行驶,来源正当,又符合标准的车辆要制定优惠政策逐步适应规范化管理,管理于服务之中。其次,会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范车辆的用途。凡不允许证的车辆,坚决禁止客运。再次,加强路检路查。对超速、超载、超疲劳运行的车辆驾驶员,要坚决纠正其违章行为。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无牌无证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第四,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修理行业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农用车、摩托车修理行业标准,对不具备开办修理厂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张营业。

(五)加强对乡村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首先,对农村报考摩托车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县交警大队要改变原来在一个地方集中学习考试的办法,采取灵活机动,相对集中的办法,服务上门。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学习和训练,严格按考试科目和标准办事,杜绝人情执照和后门执照。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以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对原来己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可通过年度审验或违章学习的机会,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法规知识进行强化训练,帮助他们迅速提高驾驶技能和法规意识。再次,按照属地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日常的教育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他们学习2-3次,以不断增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建设

首先,农村交通警力不足的现象一直都存在,改变目前交警中队布局不合理,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的现状。按照乡村道路里程和车辆状况,增加交警中队的人员编制,合理规划好基层交警中队建设,解决好基层警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之成为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其次,改变基层实际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定奖惩的办法,把四分之三的警力摆在路面上,牢固树立“以路为本”的观念;采取早、中、晚结合,晴、雨天结合,重点与非重点结合,定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立体交叉监控方式,切实扭转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再次,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形式,强化对基层交警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使他们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真正成为自觉行为。同时采取业务比赛,竞争上岗等形式,提高基层干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使每一个基层干警均能达到一警多能的标准,以适应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客观要求。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3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模仿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小额信贷模式在河北省易县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开启小额信贷在中国的试验之路。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全国17个省的48个县(市)推行小额信贷项目,开始了以下岗职工为对象的城市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按照人民银行信贷扶持“三农”的要求,全面试行和推广了小额信贷活动,以自由存款和中央银行再贷款为资金,开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小额信贷,引发了关于小额信贷理论和实践的论证。为“小额信贷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到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区)开始倡导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试点,这些地区成立了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陕西户县信昌和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共计7家试点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

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提出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政府鼓励民间资金和海外资金进入小额信贷领域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各地呈现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小额信贷项目的良好局面。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存不足

1.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小额信贷买方市场过大。“三农”对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加之中国部分小额信贷项目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能依靠外部资金注入,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影响了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加剧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的供求失衡,形成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以小额信贷发放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信社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明显弱于其他金融机构。首先,受到农信社自身软硬件制约,金融产品与服务水平落后于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致使闲散资金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其次,伴随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曾在农信社短暂停留过的部分存款,逐步流入城市。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自立能力弱

国内现有的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小额信贷机构、政府主导的带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及商业性的小额信贷机构。目前,尽管小额信贷机构在短期内对于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所帮助,但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自立能力较弱,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首先,政府主导型机构,多为实现政府扶贫任务服务,没有考虑确立项目和机构长期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其次,在现有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中,能达到可持续性运营的机构(即剔除补贴后,利息和其他收入可以补偿操作成本、呆账损失和带有补贴性质的资金成本)为数不多;最后,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发展也都面临资金制约,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困难。

3.行政干预造成小额信贷风险加大

一是由于对小额信贷的认识还停留在扶贫手段的层面上,这就不可避免的使小额信贷染上行政色彩。而这种色彩一旦形成,便出现了重资金发放,轻资金的管理和回收现象。二是由于以前项目的失败,农户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在政府组织的新项目推广以后,更容易使农民贷款风险重叠。三是在一些村组为转移农村的部分经济矛盾,利用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户贷款,由村组干部向农户借贷款证套取贷款,而村组最终又无偿还能力,致使农村信用社与借款户的矛盾激化,已成为小额信贷管理中遇到的新漏洞。

4.支农措施与农户需求不匹配

目前,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贷方法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期限设置的不合理。农信社在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仍多沿袭过去“春放秋收冬不贷”的做法,贷款周期一般控制在一年以内,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经济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对策活动周期长的特点不相适应。二是贷款限额的制约。农户小额贷款的金额按一级二级三级划分,分别能够按贷款等级贷款5000元、3000元、1000元,主要适合以小规模家庭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但目前,大部分农户小规模生产资金可通过自筹解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农民加大了对新 兴种养殖业、高效经济作物、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甚至基础设施的投入,他们对大额贷款的需求越来越高,急需多元化的大额信贷品种与之相匹配。三是利率上浮较高。辖内农信社小额信贷利率一般上浮80%,年利率普遍在9%左右,造成农户贷款成本较高,付息压力较大。

三、未来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方向

1.不断强化小额信贷资金的供给能力

第一,发展多层次的小额信贷载体,利用多样化的资金供给满足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在利用原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用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整合本区域的民间资本,增大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第二,应在明确小额信贷机构吸收资金有关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家扶贫开发基金等机构,形成有效的小额信贷的资金批发机制。同时应建立非吸收存款类小额信贷机构向吸收存款类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的政策通道,拓宽可持续的资金供给来源。

2.通过市场定价机制实现持续经营

从目前国内情况看,由于利率市场化并未完全形成,小额信贷项目的利息收入尚不足以覆盖成本,这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可尝试令小额信贷机构根据农户的财富状况、信用记录以及风险情况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第一,建议放开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第二,根据风险水平确定市场利率。第三,全额解决最贫困农户的资金需求。由于最贫困的20%农户生产自立能力很低,其所需的生活资金,可以由民政部门提供救济;所需的生产性资金,可考虑由财政提供全额贴息贷款,否则,小额信贷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为小额信贷发展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作为扶住贫困群体脱贫,缩短社会贫富差距的金融产品创新,小额信贷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的性质。通过立法以及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不仅可以为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还可以达成一系列意义深远的社会目标。目前,中国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保护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而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小额信贷机构建立与发展的前提,小额信贷机构需要法律来证明它的合法性。当小额信贷机构还处于初级阶段时,基本上还不能实现资金自足,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减免各种税费、贴息等政策鼓励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同时鼓励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资助以建立更多的小额信贷机构。在监管方面,应不断完善小额信贷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可借鉴玻利维亚等国的经验,由商业银行吸收兼并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允许条件成熟的机构及时纳入银行监管框架,而运作失败的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要引导其平稳退出市场。此外,应采用灵活运用审慎监管和非审慎监管手段。对不吸收公众存款、仅仅吸收借款人强制性储蓄的小额信贷机构以及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采取不同等级的监管措施。

4.创新小额信贷模式满足农户的各类需求

开展小额信贷要重点促进农户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优化农户联保制度,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提升小额信贷的生命力。首先,“小额信贷+公司+农户”模式。这个模式由农业公司作为纽带,将资金投向加入组织、恪守合同、有创收能力的农户。其次,“小额信贷+农户合作基金组织”的模式。这一模式是联保贷款方式的进一步扩展,即农户在完全自愿和合约的基础上组建自己的小组和中心,小额贷款发放给小组或管理中心,由小组成员联保。这个方式也是培育农村合作组织的一种新的尝试,它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把成员的权、责、利紧紧结合在一起,培养其责任感与合作精神;同时它不仅但给农户小组提供资金,而且利用项目的选择组织经营、提供技能培训等。最后,创新信贷产品。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针对农村不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开发“整贷零还”、“零贷零还”、“零贷整还”等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产品,以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4

农民在发展中寻找着正确的体系,而在这个体系中经济发展就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农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它在发展中的影响甚至决定其他发展。然而现在农民在建设中的经济发展的空置现象严重,鉴于这样的情况,本文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

1.新农村建设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民土地发展权的缺失

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然而,法律、法规没有提供很完善的土地开发权利。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从而农民的土地财产的经济价值就不能够完全实现,这对农民的利益损害是十分严重的。由于农民的弱势地位,很多政府经常高举“公共利益”,非法滥用行政权力使得征地补偿标准往往比较低,从而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是得农民的权益丧失。

1.2农村公共产品的缺陷

农村公共物品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经济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河流和大型水库工程、湖泊管理、洪水和排涝工程设施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农村道路建设、教育、小学和中学在农村地区农村科技成果推广,农村供水等。长久以来,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共产品基本上完全由政府提供,而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非常缺乏的。

1.3农民缺乏劳动就业权利

劳动权是公民的生存和行使经济发展的基本权利,尽管近年来主张平等就业、公平竞争,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必要的劳动市场尽快形成,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关政府部门基于城乡结构思维对于农民工就业的很多方面仍然有很多歧视,现在有很多地方仍在使用这种不合常理的政策和法规,从而剥夺了农民们平等的就业和劳工权利。

1.4农民经济权利团体的缺乏

任何社会的成员都是多层次的,而每层的社会成员往往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上的需求。而维护共同的利益的最好的方式是将一个类的成员的组织形式与社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系。然而在我国,的农民和共同利益需求。但非常分散,难以形成集体力量。

2.解决在建设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缺乏想法和对策

2.1立法层次

2.1.1取消双重歧视,坚持公平立法

保护农民发展就必须消除双重歧视。而要想消除双重歧视,就应当坚持公平的立法理念,制定和完善对农民经济发展有利的法律与法规。我国现实权利的缺失最大的弱势就是最广大的农民,所以说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2.1.2土地开发权利保护为核心,农民经济发展建立法律制度的保护。

在立法体系中,应当遵守宪法单一的监管,保护法律系统,从而构建促进农民经济发展的司法体系,只有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农民的想法和愿望。

3.法律权利组织

3.1培养农民经济

弱势群体农民必须建立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团体,从而保护农民应有的权利。我国可尝试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自由的农民组织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的需求和内心的声音,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对话,更好地让政府了解农民的心声,避免社会矛盾的扩大,以及使大规模的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冲突发生的几率下降,使农民经济发展得到更多保护的支持,还能保障农民的权利。

3.2执法水平

除了确保农民的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还应执行服务功能,更加严格执行责任发展权利服务的使命,所有的国家有有利于人民实现发展的执法和服务功能,这也是国家的主要责任。政府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政府有实现农民的权利的责任,应当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发展。

3.3司法层面

3.3.1完善的宪法审查和实施宪法诉讼

经济发展是一项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只有完善了违宪审查制度和实施宪法诉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经济发展的法律救济。它不仅仅完善和落实了宪法审查,并且及时纠正违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这样就能够限制国家公共权力对农民的经济发展机构侵权,并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3.3.2农民获得司法协助

农民们需要司法部门的协助,当前司法援助工作人员们也在反思着关于农民增加司法协助的规定,更加明确规定了司法援助的条件,而正是这些资金方面的援助,能够让贫穷的农民拥有了更多的选择。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5

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用世界上百分之七的土地养活了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口,解决了接近14亿人口吃饭穿衣的问题,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水涨船高,农业、农村、农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近几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空心化严重、农业生产水平不断下降、农民增收困难等诸多问题日益显现,为“三农”事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涉农工作的突破口。

一、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

1、水利设施破旧。长期以来,在中国农村,很多的水利实施成为摆设,有的还得到人为的破坏而未能给及时的修缮,导致水利设施的抗旱、排涝等功能逐步丢失,大量的塘坝、小型水库等水利实施投入不足,农业生产基本上靠“天”吃饭。

2、基本农田遭到破坏。农田是农民口粮保障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中国乡镇一级的政府大肆搞工业园,发展工业获取财政税收,为了获取工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不得不将手伸到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直接或变相的变更为工业用地,导致农业生产用地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产出不断降低,“十八亿亩农田”岌岌可危,红线已经被超越。

3、农业生产配套措施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越来越不被重视,农业生产所需的道路、供电、水利、信息化建设等配套措施严重不足,农业生产基础十分脆弱。

(二)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脆弱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三农”事业稳健发展的基础,是文化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十分脆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低下,经不住市场风雨的考验,很多的农村集体经济融资困难、经营不善,面临关门歇业,甚至有的背上沉重的债务抱负,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拦路石”。从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轨迹看,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撑不过五年,鲜有华西村、南山村这样成功的案例。

(三)农村土地政策不合理

农村社会空心化的问题日益严重,很多的农村青壮年都外出进城务工,农村人口逐步被转移到城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大多数是妇老病弱,大量的农田被限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土地流转制度,但这项制度仍然不成熟,不科学,不完善。在农村,很多的村民宁愿落荒,也不愿意将自己家的土地流转出去,因为流转土地的政策不透明,产权不清晰,收益分配不明确。

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投入

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双翼,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让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得以迅速提升。因此,我国的各级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主动承担起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做好农村道路、农村通信、农村信息化建设、农村供电、农村水利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经济发展条件,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到“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这个刀刃上,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政策上的、资金上的支持。

(二)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力,是确保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因此农村基层管理者赢想尽一切办法来搞活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力,从而更有力的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1、采取多元化模式。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鼓励有实力的农民开展合作社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采取多元化发展模式,比如建立特色种植合作社、特色养殖合作社、工艺品加工合作社等,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百花齐放”,增强市场抗风性的能力。

2、采取规模化发展模式。规模化发展能够彰显规模效益,从而带来一个上下游和终端消费完成产业链的形成,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来说可以说是如虎添翼。基层乡镇政府要大力培育农村集体经济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来吸引更多的投资,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走上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实力。

3、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作为乡镇政府,要积极主动的加强与农村信用社、农行、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交流,提供政策支持,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更多的融资贷款,确保农村集体经济“供血充足”。

(三)提高农业生产力

农业生产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和“秤砣”,有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鉴于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让农村留守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强农业生产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三、结语

总之,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速度不快,模式单一,形式粗放,体量不大,还存在着空间狭小、资金和政策短缺、劳动力素质不高、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薄弱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将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到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上,大力支持、扶持农村经济发展,让农村经济发展突破瓶颈,跨越式、稳健发展。

作者简介:郝琛玮(1987-),女,汉族,湖南衡阳,研究生在读,湖南省衡阳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行业工作。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6

一、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所谓市场体系是指以商品市场为中心,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力、信息等多种要素市场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改革,推动了我国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包括继续完善农村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组织。但由于目前我国各方面改革不配套,不够完善,使我国农村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也面临着如下问题。

第一,市场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在农村市场体系中,农产品市场发育相对较快,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阻碍了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基础设施落后,加工、贮藏、运输、检测、财务、融资、保鲜、仲裁、治安、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健全,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二,市场发育程度低。一方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未恒威真正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农户分散、细小的生产经营方式,限制了自己的交易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第三,市场规范程度低,程序混乱。中国市场法制建设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相距甚远,一些必要的市场法规如农产品期货交易法规尚未出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存在不科学、不规范、不配套的问题,导致市场运行中出现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等。

第四,市场环境不完善。一方面市场建设和市场运行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情况比较严重,一些地区出于保护本地利益,乱设关卡,用一些不正当的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农产品交易活动,干涉了农产品合理流动,不仅增加交易过程、风险和费用,也使市场竞争极不公平;另一方面,市场监督机构过多,只能分散,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并且受地方政府制约过大,不仅导致了地区封锁、市场分割,也加大了区域间的矛盾和不平衡。同时,由于缺乏法律规范,目前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也是行政干预过多,妨碍了市场的运转。

二、完善市场体系的策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必须在市场体系中才能得到发展和壮大。目前看来,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现状迫切需要建立全国性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只有建立健全市场法律法规,才能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化进行。农业产业化离不开法律,离不开法治环境。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出现的诸多问题,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不健全,农业产业化就无法可依,导致各地区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台了许多阻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干扰了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从而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产品订购、收购、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卡、拿、要就是这种政策执行的结果。因此必须制定一整套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用法律形式固定农业产业化的地位,保护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1、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市场监管机制和规范的政府对市场的调控机制。政府对市场的有效监督和调控对市场的发育和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能呢个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而且能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一方面迫切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市场监督机制,使政府能有效地依法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有关政府调控市场的法规,把各级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干预建立在法规权威的基础上。

2、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要建立农民利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农户是产业化的主体,因此,必需保证使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真正得利;二是要建立龙头的法律保障体系,哦能够投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是联结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具有引导生产、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是农业产业化链条种重要的一环。如果龙头企业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会损害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效益和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在政策上、法律上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保护龙头企业经营自等合法权益,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同时要针对龙头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风险较大、困难较多、投资周期长等特点,给予龙头企业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法律保护,使龙头企业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下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三、继续完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进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农副产品生产区、传统商品积聚地、交通要道和城乡驻地,建立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最终形成以全国性的大市场为龙头,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农村乡镇农贸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在市场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设施人手,一方面要加强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质量、检测、金融、保险、治安等服务机构,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应健全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传递、、咨询等内容的信息服务系统。第三,进一步培养市场体系。农户、企业、公司等都是市场主体。农户要在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专业化水平,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公司、企业等要按照现代化企业的要求,简称为真正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四、要着重加强要素市场建设。

1、土地市场。要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要求,实行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促进规模经营。

2、劳动力市场。发展农村劳动力市场是改变我国工农结构、城乡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应大胆地改革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福利制度和教育制度,消除由其造成的各种社会差别,使居民真正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供给商品化、保障社会化和迁居自由化。

3、金融市场。金融资本是一种存在于一切经济关系和一切国际关系中的巨大力量,可以说是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改革开放后,邓**详细考察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后,明确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育滞后,严重影响农业现代化建设。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和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正逐步分开,这将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流通顺畅,调节农产品供给变化,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由农村社区集体组织群众办起来的,它对于发展农业生产、促进产业化等极为有利。在接受金融机构监督,确保农村合作资金会的资金有相当比例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户家庭经营的条件下,应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7

我国有接近3/4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村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环境因素、历史因素,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虽大却长期无法满足。进一步导致农业生产力难以提高、农民收入难以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形象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受到一些自然灾害、社会因素的影响,绝大部分农民的利益还是未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同时,由于我国农村老龄化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农村人口的经济问题也逐日益凸显。因此,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农村信用社运营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1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国农村信用社于1951年正式成立,可以简单地把其成长历程归纳如下。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8年是农村信用社成长和发展的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也在这段时间先后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在这种新生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下,一场合作金融发展热潮在全国迅速掀起,数据显示,截止1957年,全国农村信用社数目88368,存款20多亿元。

第二阶段:从1958年到1978年,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社会原因,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以致被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进行管理,

第三阶段:从1978至今,我国农村信用社把握时机,逐步完善了自己的功能,在自主经营的模式下取得了成功。现在,农村信用社已基本告别了过去运营效率低,长期亏损的形象,真正走入了科学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现在农村信用社以省为单位,由省政府负责成立各省省级联社,对本省信用社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没有全国性统一管理机构。

2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一系列改革探索,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存贷款总量超常规扩张,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农业、农村、农户的金融服务中发挥着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受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和影响,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产权制度模糊、法人治理结构欠缺,“合作制”有名无实

在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产权关系变迁复杂,使得社员股份没有真正与权益挂钩。不言而喻,农村信用社社员入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贷款便利;二是参与分红。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一般不会投入精力和时间在信用社监督和管理上,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个人从信用社分红的收益世纪不高,另一方面在于广大社员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这就导致了很多入股成员既没有受到很大的制约,也未对企业实现真正的监督管理。而与之相对的,农村信用社的部分高层管理者却过分追求利益,导致农村信用社过于注重企业收益,这一狭隘的思考方式直接促使农村信用社偏离了正确的航道。

2.2 企业资金规模较小,农村存款外流严重

农村信用社吸收的资金一般来源于入社成员的资金和企业公积金,还包括农村地区居民存款所筹集的。这种方式由于受到多方面艺术的限制,导致资金规模有限。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办理高额贷款的情况,既导致资金周转不便,也影响了自身形象。而部分农村信用社为了追逐利润,甚至将一部分资金投入了股市以及期货等交易市场。本着为农民服务积累的资金外流,不但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建设,更使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受到极大的挑战。

2.3 信贷能力不足,服务质量缺位

目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这一领域,农村信用社还是最主要的业务渠道,这种情况却导致了农村贷款能力的明显不足,具体体现在:很多的农村信用社因为受到长期积淀的历史因素的影响,还有出于所处地区信用环境、信贷风险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导致其经营的规模十分有限,甚至出现无法及时向客户提供大批的贷款资金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施了贷款规模的总额控制,也进一步激化了这种“供求不足”的矛盾。

2.4 人才资源缺乏,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目前,农村信用社存在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观念陈旧、知识老化等普遍现象,尤其缺乏既能熟练掌握常规金融业务同时能科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业务骨干。造成绝大地方信用社服务水平不到位,业务水平不过硬,严重阻碍了信用社的发展。

3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思路与发展对策

3.1 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思路

当前,无论是金融危机的影响、其他新金融机构的建立加剧了企业的竞争环境等外界因素,还是其自身体制不完善、人员素质偏低等内在因素,都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诸多的阻碍。但与此同时,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新政策出台: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指出了要“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从而能够赋予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服务主力军职能,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困境中出现了珍贵良好的新机遇。当前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应对挑战,尽可能把握将要面临的机遇。

3.2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策

3.2.1 明确方向定位,坚持合作道路

农村信用社的根基就是农村合作金融。农业发展规模,农民收入状况,农村经济态势,都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息息相关。农村信用社“生“于农村,“长”在农村,必须一切以“农”为重。只有以“农”为本,探索改革,才能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扬长避短,并且依靠这一特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保有一席之地,并且发展壮大。

3.2.2 改革产权制度,完善结构治理

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的推动,其资产所有权在各个成员之间的正确划分,以及信用社其他法定权益的合理规划,凭借这些来建立管理和监督还有决策者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机制。完善企业内部职务结构,确保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分工而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尽量体现出现代健全法治结构应有的长处,改善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3.2.3 丰富金融产品品种,提升宣传服务能力

针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产品过于单一的现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充分考虑农村不同收入阶层的信贷需求及信贷市场的变化,使企业自身业务的品种得到增加,不断探索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接触的客户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拓展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提高竞争能力。

3.2.4 加大人才引进,加强人事管理,提升员工素质

为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农村信用社应注重对人才资源的把握及培养。农村信用社应借鉴同行业的先进经验,针对自身实际,迅速形成新型的培训模式。不断建立完善企业岗位制度,通过合理分配员工工资,设置奖励制度,组织员工培训的方式,使员工不断熟悉更新专业技能,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

近些年来,随着金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信用社已经逐步成为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中坚力量。但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农村信用社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历史原因的影响,积累了体制内外的各种问题,导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仍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各项规定规范仍不健全、支农力度不够有力、计算机科学手段运用不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尚待提高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在确把握好信用社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总结规范经营理念,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只有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对信用社进行全面改革,才能把握机遇,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8

长期以来,人们较多关注的是城市社区建设,忽略了农村社区建设,然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恰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农村社区体育是农村社会管理的基础,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出台了一系列惠农的政策,十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又赋予了全民健身运动新的意义,也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关注,对农村社区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农村社区体育内涵

农村社区体育是指在一定村落地域内,以农民为主体,自发或偶有组织进行的以提高村民体育素养、增强体质、丰富村民业余生活的一项体育健身活动,具有一定的民间色彩。

二、河南农村社区体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面临着资金短缺和实际的地理限制等阻力,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目前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河南省作为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其农村体育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乡、镇区域共同体对农村体育的发展关注程度不够。西方评论家说的“中国的城市像西欧,中国的农村像非洲”道破了中国城乡之间的差距。长期以来,政府部门较多关注的是城乡经济方面的差距,忽视了城乡在社会管理以及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也忽略了体育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我国对于农村社区体育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不完善,对新农村地方性的法律文件也较少,专门针对农村体育的文件几乎没有。在对中牟调查的数据中显示,具备完善体育文件的镇乡,拥有比较健全的体育文件的乡镇仅占调查的42.6%,不健全乡镇占57.3%,没有的占0%。从微观的角度说明了农村乡镇一级政府对农村体育活动的关注程度不够。

2.体育文化在基层的指导宣传力度不够。农村体育要想良性持续的发展就要进行合理的指导与宣传,强化体育锻炼意识。要想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运动,就必须让其有强烈的体育健身意识。在县区的居民体育意识越来越强,体育场馆人满为患,但是在农村,居民多是“旁观者”的态度,并没有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更不要说花钱锻炼买健康的意识。所以在河南省农村体育发展的过程中,体育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不够直接影响了农民对体育的了解,造成了农民体育接触面的限制以及体育意识的淡漠与缺失,也抑制了农村体育的发展。对中牟乡镇的调查中,仅有有5.2%的乡镇经常进行体育健身知识、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9.3%的偶尔会进行宣传,绝大部分从来没有进行过宣传。另外,只有2.1%的乡镇能够做到经常对社会体育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有91.3%从来没有收集过。

3.农村体育资金投入不够。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要有资金来做后盾。而农村体育活动开展的经费来源相对单一,主要有: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民间集资以及服务收入,其中行政拨款所占比重较大。虽然行政部门的支持对农村体育的开展与规模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些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但过度依靠政府部门必然不利于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来自社会赞助形式的资金投入多用于重要体育活动的举办,也难以满足农村体育发展的需求。有数据显示:我国政府对竞技体育的投入为4.8亿元,仅有2.7亿元是对群众体育的投入,其中城市群众体育就占去一大半,相对于人口、面积占大多数的农村来说,资金投入还远远达不到农民群众对体育文化生活的追求。

4.体育活动场所匮乏。我国农村体育场地少,体育资源不足制约了农村体育的发展,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自然不例外。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中数据显示,我国现有85万多个体育场地,分布在乡(镇)村的仅有8.18%。城乡二元结构式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受农村经济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大型的体育场馆主要集中在县区,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县区的体育得到了较多的财政资金支持,而各个村(社区)只得到了有限的资金扶持。由于体育设施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县城居民可以享受到诸多公益性体育服务及先进的体育设施,而农村居民获得的体育资源远远落后于县城。研究表明,在农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场所中,庭院、大路、运动场地排在前三位,自家庭院是农民进行体育锻炼的主要场所,年龄大、体弱多病的人多选择在大路上结伴锻炼,由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有限,也大大抑制了农民活动的积极性。

三、促进河南省农村社区体育发展的策略及建议

1.加强乡镇区域共同体对农村体育发展的关注。发展农村社区体育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乡镇政府应把社区体育事业纳入到乡镇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来,使体育、文化等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确立明确的农村社区体育发展的目标。河南省政府部门以及体育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制定城乡体育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加强对体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加大经费投资和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参加锻炼的积极性,指导并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文化活动,从而使农村体育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确保农村体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加强体育文化在基层的指导和宣传力度。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民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这种需求可能会导致农民沉迷于打麻将、扑克甚至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相反也可以让农民积极投身到健康的体育锻炼中。因此,社区要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来吸引农民的“眼球”,注重以体验式引导群众亲身体验体育锻炼的乐趣来提升社区农民的体育意识,使其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将他们吸引到新农村体育建设中来。还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培育更多的农民体育骨干,建立“示范效应”,促进农村社区体育又好又快发展。

3.加大农村体育资金的投入,挖掘体育资源。开展体育活动最基本和首要的条件是场地设施。农村体育场地少,体育设施少,体育产业规模小,体育社会服务水平低,体育资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体育的发展。乡镇政府在加大投入力度、增添体育设施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层面为农村体育设施投资,为社区体育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仅仅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投资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村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积极利用和开发地方资源,建设农村体育文化与发展新农村经济相互促进。农民开展体育活动,也将带动健身休闲服务行业、体育服装器械生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加入体育的行列中。

4.加大开展体育竞赛力度,发展体育人口。体育人口是衡量一个地区体育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农村体育发展的过程中,体育竞赛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和体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农村社区体育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政府应该加强引导作用,结合农村的特点,积极开展竞赛活动,给农民创造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培养农村居民的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如在节假日举办一些具有河南地方特色的农民体育竞赛来丰富农民社会文化生活,增进农民身心健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发展战略。,河南省委、省政府开始大规模的规划农村社区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村、示范社区,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文体设施进乡村、体育三下乡”等群体活动,给河南社区体育的发展创造了好的机遇。我们在抓住机遇的同时,更要意识到社区体育发展所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社区体育的发展。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掌握和分析农村体育发展的动态和制约因素。制定适宜河南省农村社区体育的发展战略,对河南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9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相对上一年收入水平有所增长,但是集体经济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速度滞缓。 集体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家庭经济发展速度,二者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主要是由于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不强,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负债比重较大。尽管我市近几年化解村级债务力度相对较大,但是由于历史形成债务基数大,所以现在村级负债比重比较大。三是发展后劲不足。从长远发展上看,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小,发展后劲不足。

二、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集体经济要想真正发展壮大起来,发挥其带动农户家庭经济同步发展的作用,仅仅依靠从农户收取的部分剩余价值是难以长久维持的。因此,必须依托自身优势,挖掘内在潜力,最大限度的用好用活集体积累,着力解决制约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集中培育主导产业,通过主导产业的发展,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村集体经济既要有开源渠道,又要有节流措施。节流就是通过减少支出,加强管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通过集体经济相对增加收入,从而达到集体经济与农户经济的同步发展。

1.积极探索多途径增加村级收入的新路子

一是可以走有偿服务型、依靠服务创收的路子。对于未涉及拆迁且有农田的村,鼓励创办经营服务实体增收。可创办多种形式的村级经营实体,为农户及时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资询等服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适当收取服务费用,增加村级收入。也可通过成立致富协会、行业协会等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有偿服务,以服务促经营,以经营养服务增加村级收入。

二是走土地经营型、以地生财的路子。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村级集体资产的重要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资本属性日益明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首先要把土地资源利用好、经营好、发挥好。坚持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发展路子,确保村级土地经营政策落实到位。比如凭借地理交通优势,建各类交易市场,收取市场租金。

三是走项目兴业型、企业强村的路子。征地用地不能牺牲村级经济、农民利益,土地受益应返哺农民。不仅要考虑到土地资本增值的功能,还要考虑到农民生活保障和村级经济发展的功能。镇一级要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的思路下对村实施倾斜的扶持政策,结合各村的优势、特色,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宣传、统一引进、科学布局,充分整合招商的人、财、物资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把一些规模相对较小不适宜在镇级工业园区发展的项目引荐给村。

2.强化制度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经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支出科学、合理。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两委”会议制度、党员会议制度、社员(村民)会议制度、社员(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凡是关系全体社员(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占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额开支等事项,都必须让群众有知情权,由社员(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要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真正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消除群众疑惑,赢得群众认可。坚决遏制村级债务的增加和蔓延,积极稳妥地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格防范发生新增债务。已有的借债,应落实债权人,采取清理往来、盘活资产、整顿高息借贷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10

一、非正规金融概述

(一)含义

非正规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在我国,非正规金融常常被称为“民间金融”、“民间借贷”或“体制外金融”。学者胡金焱对非正规金融的定义是:非正规金融是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即“体制内金融”或“正规金融”以为的,有组织或无组织、隐蔽或半隐蔽地存在于广大农村市场地区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筹融资活动;其筹融资活动既包括个人间、个人对企业、企业间借贷等民间借贷形式,也包括各种集资活动以及基金会、标会、抬会乃至地下钱庄等地下或半地下的金融活动等,是一种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的“边缘化”金融活动。

(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增加了农村资金的供给,降低融资的难度。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户通过正规金融部门进行融资的比例很小。尽管政府推行小额贷款、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放优惠贷款等一系列举措以增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信贷可获得性,但由于农户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抵押品,没有可供金融机构参考的良好的信贷记录,增加了资金获得的难度,因此,一些农户则选择更为简单的非正规金融渠道以获得所需要的资金。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使得资金的供给者愿意将其富余的资金投放到农村金融市场中以获得较高收益,集中了大量民间资本,进而增加了整体农村资金的供给。此外,非正规金融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融资方便的特点,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打破了正规金融的融资束缚,增加了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能性,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其对获得资金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2.有利于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由于非正规金融具有地缘、亲缘和血缘的优势,极大程度上降低了收集借款人信息的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融通的成本,相比于正规金融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从而减少了信贷风险,资金的利用率得到提高。此外,非正规金融机构实现了分散的资本集中化,在其吸收了农村富余的资金后,可以贷给有融资需要的农村中小企业,从而实现资金的快速合理配置,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良性竞争,提高业务服务效率。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也随之增加,导致社会中的剩余资金相应增加,在现有的经济形势下,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向非正规金融,这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规模得到扩大。这一结果不仅加大了原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而且也促进了现有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及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拓展了其业务范围,提高了其服务效率与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更好地为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户服务。

二、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现状

资金供需矛盾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与空间。据统计,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399685亿元,其中,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为9020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6%;个体私营企业贷款余额为7117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78%。我国中小企业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难度增加,远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要求。因此,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缓解资金短缺、进行资金融资过程中具有极大的优势,得到了迅速发展。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广大农村地区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对2000~间农户各年内累计借入款金额、银行贷款金额、私人借款金额、私人借款中无息借款金额进行统计,进而汇总得出农户年内累计借入款中银行存款、私人借款所占比重以及私人借款中无息借款所占比重的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非正规金融借款比重(2000~)

数据来源:《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汇编(2000-)》

图中的变化表明,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户可用资金中来源于银行贷款的比重日益下降,相对应的来源于私人借款的比重较高且相对稳定,且私人借款中无息借款所占比重普遍增加。非正规金融的借贷规模不断扩大。

三、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的金融监管,影响金融安全

由于非正规金融在金融监管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加之其所持有的大量资金处于银行体系之外,极容易发生金融风险,产生高利贷、金融诈骗等严重影响金融安全与社会和谐的非法金融活动,扰乱了我国农村的金融秩序,导致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混乱,极大的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利益,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具有消极影响。同时,非正规金融机构为躲避这种监管而日趋隐蔽化,加大了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难度。此外,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农村非正规借贷利息所得是否予以征税做出详实确切的规定,这使得我国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税大量流失,久而久之,会影响国家税收的稳定发展。

(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农村非正规金融主要通过口头约定或简单履约订立交易,依靠熟人机制以及相互之间建立起来的信用作为保障,一般只有一张简单的借条而没有范式的借贷契约,并没有对资金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给予明确的规定,因而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参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面临着很高的信用风险。如果债权人不能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或者无能力予以偿还,就会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在借款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基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滋生了一些要债公司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机构,有的甚至通过暴力等手段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极大程度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削弱了国家金融调控的政策效果

由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一般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企业和个人为获得较高收益,更愿意将富余的资金存入非正规金融机构,而不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因而非正规融机构存有大量的资金,这极大程度地分散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来源,削弱了其信贷能力。而且,在我国非正规金融不受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控制,其运行机制也不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由于非正规金融具有“逐利性”,很可能会出现非正规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本与国家政策目标不相适应的局面,从而加大了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削弱了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监管力度

完善我国的监管体系,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结构,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存在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融资活动进行明确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高利贷、金融诈骗等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给予严厉打击,完善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以及不规范,有效引导和规范非正规金融以及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信用风险

建立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地对其财务指标、借贷资金流向、使用情况以及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披露,使得其经营情况透明化,从而贷款人或贷款机构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相关信息,能够保证资金提供方经营活动的安全性,有效减少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同时也能够降低金融监管当局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监管难度与成本,促进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也应该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借贷过程与形式,使得资金借贷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有利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范运行,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

(三)加强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合作

鼓励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关系。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享受政府补贴和财政支持,相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而言,其组织结构与经营制度相对成熟和完善,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监管机制与宏观调控更有保障。而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比较灵活,手续比较简单,能够降低融资难度。因此,应该根据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各自运行环境的不同相应地规定不同的要求,以便于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与服务,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扩大业务范围,有效的防范非正规金融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五、结论

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有较大比重,对我国农村金融的运行及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它解决了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降低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资金融通的难度,有利于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但是,如果出现监管不规范的现象,加之其自身的“隐蔽性”,会导致广大农户的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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