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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支护的专项施工方案范文 (5篇)

时间:2021-08-23 17: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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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支护的专项施工方案范文 (5篇)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是指针对深基坑侧壁(或基岩面)采取的支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钢板桩支护、地下连续墙、土钉墙支护、旋喷桩帷幕墙支护以及锚钉墙等,通过这些措施来保证深基坑施工安全,避免或减少基坑及坑外土体破坏或变位,能够有效地控制土方开挖和人工降水环节的施工质量,并可以节约工程成本。以下是有关于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1

本方案为深基坑施工预案,本预案包括排(降)水、土方开挖(回填)程序、支护结构、基坑监测等内容。其中基坑监测由专业基坑检监测公司进行监测。

一、深基坑施工基坑排水、降水方法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当开挖底面标高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或沟槽)时,由于土的含水层被切断,地下水会不断渗入坑内。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开挖困难,费工费时,边坡易于塌方,而且会导致地基被水浸泡,扰动地基土,造成工程竣工后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使建筑物开裂或破坏。因此,基坑槽开挖施工中,应根据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文情况,采取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基坑开挖和施工达到无水状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1、排水方法:

基坑、沟槽开挖时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本工程主要采用设明沟、集水井排水法。

为确保土方开挖时基坑边坡稳定,使坑内无积水,采取如下措施。

(1)基坑外排水,采取在基坑周围设1.2m宽散水护坡,将地表水截入场内明沟内,经三次沉淀后,进入城市地下水道。

(2)基坑内排水,采取在基坑底砖胎模侧形成集水沟,在集水沟两端挖掘集水井,具体尺寸如下:集水沟呈倒梯形,上口宽500mm,下口宽300mm,低于坑底0.5m。集水井孔径0.8m,低于坑底标高1m,放置潜水泵于集水井内,集水后用潜水泵接软管扬程流至场内明沟内。

2、排水机具的选用

基坑排水广泛采用动力水泵,一般有机动、电动、真空及虹吸泵等。

选用水泵类型时,一般取水泵的排水量为基坑涌水量的1.5—2倍。当基坑涌水量Q<20m3/h,可用隔膜式泵或潜水电泵;当q在20-60m3/h,可用隔膜式或离心式水泵,或潜水电泵;当q>60m3/h,多用离心式水泵。隔膜式水泵排水量小,但可排除泥浆水,选择时应按水泵的技术性能选用。根据实际水量的大小,决定采用降水机械的台数及型号。当基坑涌水量很小,亦可采用人力提水桶、手摇泵或水龙车等将水排出。

二、土方开挖程序

(一)土方开挖的总体顺序和方法

本工程基坑的土方分层机械开挖,分层厚度20㎜左右,且基坑机械开挖和基坑护壁交叉同步进行,挖至基坑底部设计标高上300mm停止开挖,进入人工修边捡底。

(二)机械开挖的方法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1)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4)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7)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二)人工捡底的方法

基坑形成后根据已建立的建筑物轴线控制网和高程控制桩,将轴线标高引测于坑内,并在坑内建立临时轴线控制网,测放出基础垫层外框线,作为人工捡底的依据,人工捡底应采用锹镐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基底标高,防止超挖,人工开挖前应邀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进行验槽。

(三)、土方的运输和堆放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土方运至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场地内,将土方按土的类型分类堆放,即杂填土、素填土堆放在一起,粉质粘土、粉土堆放在一起,中砂堆放在一起,圆砾、卵石堆放一起,膨胀土单独堆放。

三、土方回填程序

(一)主要机具:

1、装运土方机械有:装载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

2、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3、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钢尺等。

(二)作业条件: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4、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三)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1、填土时应先清除基底的树根、积水、淤泥和有机杂物……

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蛙式打夯机200~2503~4

推土机200~3006~8

拖拉机200~3008~16

人工夯实不大于20xx~4

4、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5、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7、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8、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四、支护结构

(一)本工程土方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土钉支护。

(二)土钉墙时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结构。它是将拉筋插入土体内部全长度与土粘接,并在破面上喷射混凝土,从而形成加筋土体加固区带,用以提高整个原位土体的强度并现值其位移,同时增强基坑边坡坡体的自身稳定性。

(三)工艺流程:

作业面开挖→成孔→置筋→注浆→喷射混凝土面层→土钉抗拔力检验

1、土钉墙施工是随着工作面开挖分层施工的。

2、成孔工艺和方法与土层条件。机具装备及施工单位的手段和经验有关。

3、在置筋前,最好采用压缩空气将孔内残留及扰动的废土清除干净。

4、土钉注浆采用注浆泵灌注,浆液采用1:2水泥砂浆。

5、为了防止土体松弛和崩解,必须尽快做第一层喷射混凝土。临时性的支护,面层做一层,厚度50-150㎜;永久性支护面层两层或三层,厚度100-300㎜。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在喷射混凝土中,设置钢筋网。钢筋网间距采用双向均为200-300㎜,钢筋直径6-10㎜,在喷射混凝土面层中设置1-2层。

6、钉抗拔力检验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检验。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2

1、基坑支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源

为了保证超高、超大工程建设项目地下结构施工质量和基坑周围环境的安全,从技术角度对基坑侧壁及周围环境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支挡以及加固保护措施称为基坑支护。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全面调查基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地下管线等环境情况,进行基坑设计,制定降排水方案,防止基坑开挖、维护、使用环节安全危险源发生。危险源的分析贯穿于基坑工程全过程,包括资料收集、地质调研、数据计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监测控制等环节。常见的危险源如表一所示。

2、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

2.1可操作性原则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工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项目特点,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所提出的要求,应该是施工单位已经具备的条件,或者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可能争取实现的。这一原则,客观上要求项目部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之前,必须掌握主客观情况,认真、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工程现场资料,进行反复对比分析、试验论证。只有这样,编制出来的方案才切实可行,才能用于指导施工。

2.2确保工期,按时交付能

否按规定的期限,保证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按期或者提前完成,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关系到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好坏。因此,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这客观上要求施工企业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量、现场施工条件、资源供应情况等因素,在组织上统筹安排,均衡施工;在技术上,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施工经验,提高装配化、机械化、信息化施工管理程度。

2.3坚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第一”

在进行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等因素,坚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质量达标。在提出施工方案时,要充分采取有利于安全、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使专项方案符合安全质量规范要求。不考虑安全、质量的专项方案,其他方面再优秀都是不可取的。

2.4工程投资费用最低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同时,还必须使方案经济合理,以便增加投资生产效益。这客观要求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尽量采用降低费用的一切可行措施,从人力、物力、材料、机械、间接管理费用等各方面着手,发掘潜力,力争费用最低。以上几点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在编制专项方案时,必须通盘考虑,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质量达标、进度合理、费用最低,只有这样的方案,才是可行的。

3、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3.1基坑施工总施工流程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总施工流程。首先,应该进行围护桩的施工,这是确保基坑施工安全的基本条件;施作止水帷幕桩,形成安全可靠的止水帷幕,防止周边地下水进入基坑;接下来,进行基坑降水,把地下水位降至工作面以下0.5m处,确保工作面的干燥;进行基坑浅层开挖,同时浇筑冠梁,增加基坑围护结构的整体刚度;进行第一层锚杆的施工,使围护结构整体受力;再进行土方分层开挖,同时进行腰梁、锚杆的施工;最后,当土方开挖至距离设计基坑底300mm处采用人工开挖方式,直至工程全部施工完成。

3.2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

机械成孔灌注桩应优先采用325号~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砂子采用中砂、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石子以粒径为0.5cm~3.2cm的卵石、碎石为佳,严格控制含泥量(<2%)。外加剂的选择、使用必须严格实行试验制,未经试验,不得使用。施工前,现场必须达到“三通一平”的要求,地上、地下障碍物都必须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碾压、夯实;制作好钢筋笼后进行桩位点预验签字。钻孔机进出现场的路线、钻孔顺序,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施工前必须进行钻孔试验,其数量须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少于2根。准备工作完成后,则可以进行操作施工,首先钻孔机就位,接下来调直机架挺杆,进行钻孔、注泥浆;继续钻孔,清理孔底泥渣,排除泥渣,射水清底;然后浇筑混凝土,拔出导管,插入桩顶钢筋。

3.3土方开挖施工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分层开挖基坑土方;基坑分层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同时,避免机械开挖对原土层的扰动,基底须留30cm余土由人工操平。土方开挖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挖方法、顺序必须与设计要求一致,按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防止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防止边坡失稳;防止桩发生位移和倾斜。同时,配合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为最大限度地使支护结构均匀受力,防止变形,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开挖方式,分层、分块、均衡、对称进行土方开挖。

3.4锚杆施工

锚杆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水文情况的勘察,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构筑物等情况。接下来,进行钻孔施工,钻孔不能扰动原有土体,尽量控制自重应力释放。钻孔方法包括螺旋钻孔干作业法、压水钻进成孔法、潜钻成孔法。钻孔完成后,安放拉杆。常用的拉杆包括钢管、粗钢筋、钢丝束和钢绞线,应该根据具体土质、锚杆的承载能力和现有材料的情况来确定。之后,进行压力灌浆,这是锚杆施工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形成锚固段;防止钢拉杆腐蚀;充填土层中的孔隙和裂缝。灌浆完成后,可以进行锚杆张拉和施加预应力。最后,进行锚杆试验检验,方法主要有循环加、卸荷载法。

3.5排水系统的布置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布置排水系统,如发现污水渗入、上层滞水,可以在支护面层背部设置塑料排水管,水平间距为2m为宜。针对基坑地表水,可在基坑周边地表处作泛水层,宽度大于1.5m,与土钉面网功能一致。对于基坑内的渗水,应在基坑底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并保持离坑壁0.5m~1.0m的距离。基坑工程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其设计要求严格,施工程序复杂,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3

1、深基坑支护工程

深基坑主要是指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27平方米,坑底长边小于坑底短边的三倍,开挖的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者坑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相对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就是为了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深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深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档、加固以及保护的工程项目。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

2、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

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有:钻孔灌注桩桩施工、降水施工、内支撑系统施工、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施工、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回填。

钻孔灌注桩施工,主要工序为:平整场地、泥浆制备、埋设护筒、铺设工作平台、安装钻机并定位、钻进成孔、清孔并检查成孔质量、下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护筒、检查质量。

降水施工,降水施工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根据深基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好施工方案,然后按照定位降水井、降水井成孔、下钢筋笼、填滤料、洗井、下泵、基坑周围铺设主干集水管、电源配置、群井降水流程进行施工。

内支撑系统施工,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主要方式有对撑和斜撑。

深基坑开挖,深基坑开挖应该注意分层、分段、均衡、对称开挖,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深基坑开挖的原则是先边后中、先浅后深,如果开挖的机械设备不能探入深基坑内某些部位,则需要用人工开挖这块区域,深基坑基本成形之后还采用人工修正的方法修复深基坑不规范的地方,同时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基坑的深度,既不能过浅也不能过深,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此外,在深基坑开挖的过程中,为避免碰撞水泥搅拌桩,在近桩范围内的土方也应由人工开挖,为防止地下水渗入深基坑内,应在基坑边坡合适距离处,沿基坑外围建立一条排水沟,排水沟的规格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排水沟底部以及排水沟内壁应使用适当强度的混凝土垫层。

钢板桩施工,钢板桩施工前,必须先对钢板桩进行外观检查校正,以保证所采购钢板桩的型号、长宽度、厚度、锁扣形状、垂直度、端头矩形比等符合设计要求,接着就是沉桩机械设备和钢板桩就位,然后是钢板桩打入,一般是采用屏风式打入发,最后是施工流程的监测。

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这是深基坑支护施工中重要的两个工序,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一般流程:放线定位、水泥预拌桩下沉、提升桩喷浆搅拌、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上升。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技术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深基坑支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搅拌机就位后,就可以进行下沉操作,下沉至设计规范的深度时,就要开启水泥浆泵使水泥浆喷入地基;在提升桩时,要防止出现断浆现象;在重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同时,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流程进行,各个工作流程要相互协调配合。

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的一般工序为:技术准备、设备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抹面、混凝土养护等。基坑回填,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应该及时回填,一般采用分层密实的方法,保证深基坑的密实度。

3、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

为保证深基坑支护工程顺利进行,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完成都需要一些管理技术。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主要有: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前期准备管理、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设计应急预案、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

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施工方案的选择主要包括,勘察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工程特点和难点,选择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计算维护机构,确定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测算深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深基坑支护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基坑周围环境、基坑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操作设备以及施工季节等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悬臂式支护结构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坑相对不深、整体条件好的深基坑,这种结构未加任何支撑或锚杆,仅依靠嵌入基坑底部一定深度的岩土体作为支撑地面重量的保证,以保持整体结构的平衡。内支撑支护结构主要应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是由内支撑系统和档土结构组成,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挡土结构一般采用排桩和地下连续墙结构,用来承担基坑开挖所产生的水压和土压。拉锚式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和外拉系统组成,外拉系统分为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构和地面拉锚支护结构,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是由挡土结构、用于锚固稳定基坑滑动面以外土体的锚杆(或锚索)组成,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深基坑,地面拉锚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拉杆(或拉索)以及锚固体组成,适用于深度及规模相对不大的基坑。土钉墙支护结构,在基坑支护和边坡加固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在原位土中设置密集的土钉,并在土边坡表面构筑钢丝网喷射混凝土面层,通过原位土体、土钉、混凝土面层三者的共同作用支护基坑边坡(或边壁)。复合式支护结构,是由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预应力锚杆以及喷射混凝土等组成。

前期准备管理,是指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施工道路的.铺设以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活动。

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支护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进入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防护装备以及工作证件,例如要戴安全帽、穿适合工地环境的鞋以及佩戴工作卡等;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酒后操作;要有专门人员及时的检查、保养以及维修设备;要严格管理施工工地上的电力系统;挖土机等大型机械按规定操作,在操作范围内禁止站人;要坚决执行持证上岗体制。设计应急预案,在深基坑开挖以前,应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基坑抢险加固的准备工作。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施工前准备活动、施工过程、施工完成信息反馈。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4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XX项目基坑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连续进行,确保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纸

1.2.2主要规范、规程(见附表1)

二、工程概况

XX项目场地位于XX地域,该基坑开挖深度为XXm。

三、冬季施工的定义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中规定:“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

四、冬季施工的目标

1.保证冬期连续施工,完成生产计划,确保工程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2.确保冬期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成品不受损坏,保证混凝土、砂浆不出现冻害等质量事故。

3.保证冬期施工期间的施工和消防安全,杜绝重大隐患,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五、冬季施工总体部署

5.1组织准备

为了确保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充分重视。

1、首先全体职工要从思想上树立冬季施工意识,特别是初冬与冬末,克服不冻不动的被动现象;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施工现场冬期施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组成。

冬季施工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冬施准备落实及冬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期间的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技术人员:负责冬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各项技术措施的准备及落实。

3、进入冬期施工前,对掺外加剂人员应学习本工程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冬期施工期间,应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潮、大风警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2技术准备

冬季施工前制定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进度情况编制好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冬季施工重点分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5.3现场准备

1、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测温计等有关机具、防冻剂等材料进场。

2、冬施期间,空压机、锚杆钻机等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按动力机械系统冬施措施贯彻执行。

六、冬季施工的技术要求

1、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要防止撞击和刻痕。

2、当雪天、风速超过5.4m/s(3级风)时进行焊接作业,应采取遮蔽措施,焊后为冷却的接头不得碰到冰雪。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选用防冻剂要根据预报最低温度,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有关规定执行。

七、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冬季施工组织领导和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冬施质量体系。项目经理部要设置专人收看当天或近期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采取对策,保证冬施顺利进行。各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花管、钢绞线不得有冰、霜和冻块。

2、湿作业锚索施工时,钻孔过程中排出的水要组织定向有序排水,不得泛流,冻结土体。

3、混凝土喷射作业需外加防冻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钢腰梁的加工场地和堆放在场地应平整密实,防止因冻融产生地面下沉,造成钢腰梁弯曲。

5、安装钢腰梁之前,应清除上面的积雪积冰。

八、安全消防措施

1、冬期前后,对现场的施工设备应进行经常检查维修,做好防冻防寒工作。

2、现场供电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作好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接线、维修等。

3、各种动火照明电线不得使用破线或绝缘不良的电线,线号要符合安全用电量。

4、电线进入工作现场与物体接触应架设牢固,不得松动,防止风刮磨擦起火。

5、安全人员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冬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1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

2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3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

4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

5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

6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

7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

8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

10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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