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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时间:2020-10-11 09: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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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原则和管理规范的制度。它通常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以下是有关于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附录:

一、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

二、消防疏散示意图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综合楼工程项目部

20xx年6月14日星期五

生活区消防器材布置图

现场消防总平面图

消防通道布置图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应急策划

2.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料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2.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等。

2.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2.1.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及作业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2.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2.2法律法规要求

2.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库房禁止住人,材料码放整齐规矩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2.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2.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民工宿舍按规定要求采用36V安全电压。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2.2.6现场应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机构和职责

3.1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3.1.1组长:刘远(项目负责人)

3.1.2副组长:付志杰

春勇(安全项目经理)

3.1.3成员:赵智慧

等人员组成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机构

副组长:付杰

灭火组

物资抢救

营救组

通讯组

保卫疏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刘纯洁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3.2.2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体事宜;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3.3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

3.3.1组长:刘纯远(1390341786)

3.3.2副组长:付志杰(1382134860)、赵春勇(1335209179)

3.3.3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王宇

消防灭火组组员:丁仓

伤员营救组组员:赵智慧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牟建

保卫疏导组组员:王智弘

3.4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3.4.1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3.4.2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3.3.3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3.3.4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3.4.5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3.4.6.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4.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鞋帽等防护用品;

4.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4.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1由项目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3-4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3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6.应急响应

6.1接警与通知

6.1.1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1.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6.1.3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6.1.3.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民工集体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6.2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若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应停止使用)。

6.3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6.3.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6.3.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7.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7.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7.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7.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7.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8.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8.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8.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8.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并配备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第二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应保证通畅。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及水泵,保证每座单体建筑都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管道,并在管道通过的每一层设置水带接口,并配置足够的水带、水枪。

第七条24米以上或八层以上建筑临时消防给水管道须配置加压设备,消防立管管径应为65mm的镀锌钢管,并保证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量、压力符合建筑设计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位置应能保证消防车辆靠近,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在每座单体建筑作业面及存在火灾危险的场所(住宿、食堂、易燃、可燃物品堆放处、动火作业处、保安室)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设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火(动火审批)、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文字记录。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动火作业周边采取适当防火安全隔离措施,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者采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应采取适当隔热保护措施,使用的.输配电设备应设置在通风、干燥和常温场所。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对用电设备或者线路的定期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第十三条严禁在在建工程建筑内设置施工人员住宿场所。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与其他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在防火间距内搭建其他建筑或者堆放可燃材料。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拆除完的模板等大量可燃材料应及时清理,临时堆放应设置固定地点且需派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的内容实施。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消防,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凡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火警事故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大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2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布置一个灭火器。

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

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

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

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

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法规及有关处罚规定查处。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消防承包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项目部必须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按施工人数的10%配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五、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车辆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严禁占用场内通道。

六、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用消防用管网,并配置消防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要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七、项目部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八、项目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十、项目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对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未涉及之处请参照公司《消防管理细则》执行。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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