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时间: 主持人: 记录员:
参加人员:
一、评审要求:
(一)学期上课周数是否是18周(各专业第四学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5周)。
(二)*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为2-4门,各专业总考试科目总计不得少于12门。
(三)*英语三级、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为级高职学生必参加的考试,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为必拿证书,各专业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考哪些。
(四)毕业实习安排10个月,是否设有1-2个月自主创业实习期。
(五)*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可设置的专业方向、就业面向应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专业简介》中要求一致。
(六)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是否都是全称,是否与学院下达的文件一致,课程代码是否用了公教部编写的课程代码。
(七)教学进程表数据是否填全,汇总数据是否有误。
(八)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及说明是否按照:1、专业的社会需求调研分析;2、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3、修业年限与学制;4、职业技术领域分析;5、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6、教学环节进程安排表;7、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8、教学进程表;9、必要的说明等几部分构成。
(九)排版格式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专业是否用全称。
(十)*课程代码编写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中职专业中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课是否为必修课。
(十二)不规则学时的课程在制定计划时是否注明具体排课的周、学时。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