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
应以图纸要求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
CO2
气体保护焊等焊接
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
、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
(
钢板、
型钢和钢管等
)
、
焊接材料
(
焊条、
焊丝、
焊剂、
保护气体等
)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库。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
求时方准使用。
1.1
焊接材料:
1)
焊条、
焊丝应存放于干燥、
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各类焊条必须分类、
分牌号堆放,
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
仓库内,保持室温在
0
°
C
以上,相对湿度小于
60%
。
3)
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
300mm
,离墙壁
300mm
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
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1.2
原材料
1.2.1
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
1)
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
1
规定
表
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