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位于广西中南部,东邻贵港市区,南接横县南宁市区,西邻武鸣县,北接上林县、来宾市区。
宾阳县境,秦朝属桂林郡。
西汉元鼎六年(前1),置领方县(因县境内有领方山而得名),为建县之始。
三国吴国元兴元年(264年),改领方县为临浦县。
西晋太康年间(280年~289年),恢复领方县名,并在县域东部另设绥宁县。
南北朝梁天监二年(503年),撤绥宁县置安城县;不久,领方县、安城县都升为郡,即为领方郡、安城郡。
隋朝开皇八年(588年),领方郡、安城郡同时复改为县,即为领方县、安城县。
唐朝武德四年(6),领方县名为岭方县,在岭方县域南部、西部分设琅琊县、思干县;贞观五年(631年),在岭方县域置宾州(州境内有宾水而得名,所谓宾水,为今清平水库及其源流小江),为县地设州行政建置之始,宾州辖岭方、琅琊、思干、安城4县;贞观十二年(638年),撤思干县;天宝元年(742年),改宾州为安城郡;至德二年(757年),又改为岭方郡,同时将安城县更名为保城县;乾元元年(758年),将岭方郡恢复为宾州,时辖岭方县、保城县、琅琊县3县。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废宾州,将琅琊、保城两县并入岭方县,隶属邕州;次年,又恢复宾州建置;天禧四年(10),时宾州共辖岭方、上林、迁江3县。
元世祖初年,宾州升为路,称宾州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复名宾州。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撤岭方县,并入宾州。
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宾州升为直隶州,辖上林、迁江、来宾、武宣4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宾州降为散州,不领县;宣统三年(19),宾州改称宾县。
民国元年(19),宾县改名宾阳县(县城在宾水之北故名)。
建国后,宾阳县先后隶属于南宁专区、宾阳专区、邕宁专区、南宁专区、南宁地区;6月27日,南宁地区撤销,宾阳县划归南宁市管辖至今。
宾阳县总面积2308平方公里,辖16个镇,总人口105万人。
宾阳县自西汉置领方县起,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自古以来就是商贾云集之地,以“百年商埠”闻名于桂中南。宾阳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传统手工业历史久远,民间商品生产起步早、知名度高,被誉为“广西小五金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