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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大全18篇)

时间:2023-04-28 1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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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大全18篇)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英文版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感悟进行总结和表达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从多个角度对书籍进行分析和解读,比如结构、人物、主题等方面。下列是几篇经典的读后感范文,这些作品或许能够给大家在写书评时带来一些启示。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一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二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四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五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六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七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八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九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这本书是上世纪英国一位名叫狄更斯的作家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列佛。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他母亲逃亡到这个小镇上,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他。她本来想给奥列佛留下证明身份的东西,但由于这枚戒指过于贵重,被接生婆私吞了,奥列佛成了一名真正的孤儿。

奥列佛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甚至还会遭人打骂。在听到有人辱骂他母亲的时,他终于爆发了。他握紧双拳,赤红这双眼,狠狠地扑向那个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关了起来。他在屋子里听到屋外的人在辱骂他母亲与他,他愤怒的把铁门踢得嘎吱作响。由于这件事,他逃离了这个小镇,因为在这个乡镇里,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东西了。他不知疲倦地走在路上。在他到下一个小镇上的时候,他又累又饿,但由于没有钱,他只能茫然四顾。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请奥列佛去了酒馆,请他喝酒吃面包。奥列佛很感激他。可是他却把奥列佛带到了老犹太的身边。老犹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奥列佛在他身边吃尽了苦头。他被诬陷进了警局,他被关进了屋子里失去了自由,他甚至受了严重的枪伤。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内心充满感恩的人,他受到了一户人家的收容,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最后在这家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老绅士的帮助下,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这其实是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他是一个善良有良知的人,那么他将会得到属于他的财产;如果他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人,那么他将一分钱也得不到。奥列佛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这份遗嘱,设计陷害了奥列佛,想私吞这份遗产。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的人,并且一直维持着本心,所以他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其实我是想通过这本书向大家说一下善良与感恩。

《三字经》里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说明每个人一出生都是善良的,而改变他们的是所处的环境,与自己养成的习惯。处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我们是很容易被别人误导的,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看一下身边的善行,让自己心里充满爱。

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除了善良,感恩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冷了,母亲会提醒我们穿衣,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父亲大手一挥,我们就拥有了它。但是这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父母。其实父母并不希望现在的我们做一些什么大事,他只希望我们这一生平安喜乐。而现在的我们也回报不了什么,只能给他们一份名列前茅的成绩单,在他们需要时,一份悉心的呵护以及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

其实善良与感恩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在我们的身边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会从现在开始努力,努力做一个有良知,善良,懂得感恩的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闲来无事。我在书架上抽出一本《雾都孤儿》,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作者狄更斯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这本书有很大的教育作用,希望老师向同学及朋友推荐,会让人受益匪浅。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二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三

在读完名著《雾都孤儿》后,我无比佩服主人公奥利弗,他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充满勇气、智慧,最终找回自己丢失的身世及亲人,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全名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个身份卑微的男孩。在济贫院出生,已经是一个悲剧,可母亲刚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逃离济贫院后,又不知不觉落入贼窟。他刚感到人世间的温暖,却又被带回了贼窝。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为什么要忍受这样残酷的命运?为什么明明啥都不知道,却要被要求去“做贼”?自己信任的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因为他们是冷酷的小偷,是万恶的扒手!奥利弗充满勇气,最终被好心人救出。他善良的天性与助人的美德驱使他帮助他人,得到了别人的照顾。

在贼窝里,唯一真正愿意帮助奥利弗的南希,为了揭露他的身世,惨遭小偷凶残的杀害。在南希献出生命后,奥利弗终于不再是个身份不明的孤儿。正因为他的勇气与善良,才使他的生活渐渐走向幸福。通过奥利弗的命运,我看到了英国19世纪最底层人民黑暗和虚伪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也有孤儿院,有多少不幸的孤儿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面对人生,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美国,有一名叫莎拉的女孩,生于20xx年6月。她幼年曾经历多种磨难,其中了令她绝望的是,被烧伤失去了七层皮肤,伤情严重致使四肢黏合在一起。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忍着刺骨的剧痛,认真地练习走路,一点点地恢复了健康。她还努力地学习知识,勤于运动。她的事迹与精神感动了一对夫妇,幸运地被他们收养。他们面对困难都挺过去了,更何况是我们呢?我们拥有爱我们的亲人,就更应该勇敢面对人生,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认输。

贝多芬所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面对无论多么悲惨的命运,我们只要把它当作一个游戏,输了这次,总会赢得下次。只要有勇气,一切事情皆有可能。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做人要善良,要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做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了雾都伦敦,却误入贼窟,被迫去当扒手。可是在这行为思想无比龌龊的社会底层里,在阴险狡诈、凶狠残暴的人群中,奥利弗并没有被他们所影响,仍然是那么纯洁善良。最后,在好心人南希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令我敬佩不已。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交易与勾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他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样纯洁,虽然生长在肮脏的河泥中,却洁身自好,不受半点玷污,仍然长得高贵动人。也许有人会为了求生放弃人格、放弃善良,更何况奥利弗只有九岁,这个容易放弃与动摇的年龄,他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不放弃、不动摇,种种磨难不能使他堕落,更加彰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这实在是非常可贵!最后,正所谓邪不压正,正义再次向世间证明一定可以战胜邪恶,扒手们都被捕入狱,奥利弗获得了幸福。

周敦颐说得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这句话在世间永存,让它永远铭刻在你我的心中。加油!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六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街道的每一处,雾都又迎来新的一天,渐渐散去的雾里充盈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七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篇十八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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