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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1篇)

时间:2019-04-02 1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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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保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1篇)

4、物资准备抢险物资要准备充足,对防汛机械设备(水泵、车辆)要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防汛物资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场所,并有专人保管。

二、落实各项防汛制度,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1、落实防汛值班制度进入汛期后安全科负责落实好昼夜值班制度,防汛专线电话要有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防汛主管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2、强化防汛工作重点。

为切实有效做好汛期防汛工作,根据我矿的总体防汛情况,在对防汛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以下工作重点:

1)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汛期防汛工作重点在尾矿库。

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汛意识。

3)落实防汛责任。

4)加强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

5)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7)强化尾矿库防汛演练(包括下游___社村民撤离演练)。

三、防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有备无汛,不可有汛无备。一定要未雨绸缪,常抓不懈,把防汛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清醒认识尾矿库防汛工作极端艰巨性和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健全各种防汛组织,根据防汛形势的发展和实际,认真研究、细致分析、统筹安排,对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每天早班会,以上级文件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开展防汛安全意识教育。同时利用板报、条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防汛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形成人人讲防汛,人人要防汛、人人抓防汛的良好氛围和积极向上、主动扎实的工作作风。

3、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

防汛期间,组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对尾___口、排水斜槽、河道等处,进行杂物清理工作;排水沟、排水管、排水泵、防汛所用的编织袋、麻绳、细沙、机电设备、通讯工具等防汛设施、设备及物资进行检查。做到该整改的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购置的购置、该更换的更换、该保养的保养,确保防汛设施完好、设备有效、物资充足、保障有力。

要针对响应机制、启动条件、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预案,切实增强可操作性,体现出以人为本,一切都要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

5、强化防汛演练。

对防汛演练工作,在x月中旬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尾矿库防汛演练工作,以实战为出发点,强化整体素质、整体提高,突出科学指挥、有力组织、有效展开,达到反应迅速,演练规范、抢险及时。

在防汛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以上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加强领导、坚定信心、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努力工作,为确保我公司安全防汛、安全度汛,为确保我矿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努力!

环保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建立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因水旱灾害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防汛抗旱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县公安局、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副职。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气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后河水库服务中心、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段、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交控集团北高速分公司、国网供电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分公司。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办公室增设防汛会商小组和抗旱会商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县防指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x。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2.2分级应对

符合一级、二级、三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县防指组织抢险救援,符合四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乡(镇)防指组织抢险救援。县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x。

跨界的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由上一级防指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视情设立水旱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市后河水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副部长、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安置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和宣传报道组等xx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x。

2.4应急力量

防汛抗旱应急力量以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防汛抢险救援队伍为专业力量,武警为突击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社会救援队伍等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事发地群众为辅助力量。

县防指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及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从思想、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通信等方面提前做好准备。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辨识、监测监控、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全面调查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隐患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组织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

4.1监测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及水文站要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站点,明确监测项目,主要对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墒情、农情、灾情等进行监测预测。

4.2预警

4.3.1降雨预警

气象、水利部门及水文站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对暴雨、重要降雨过程进行预警,并将结果报送县、乡(镇)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强降雨时,通过手机、网络、电话、文字传真上报等方式进行预警。接预警后,县、乡(镇)防指视情况组织会商,提前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有关准备,落实应急措施。

4.3.2水利工程预警

当河流、湖泊出现警戒水位、流量或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手机、网络、电话、文字传真上报等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重点做好x条河道及后河水库的工程预警,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并通报事发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准备。

4.3.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预警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频次,每个乡(镇)、村、组和有关单位要明确信号发送员,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事发地防指,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4.3.4洪水预警

当河流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及水文站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实测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县水利局负责亳清河、允西河、西阳河、板涧河、清水河等河流洪水预警,黄河进入我县xxxmx/s时进行预警,后河水库泄水超过xxxmx/s时进行预警。

县、乡(镇)防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会商研判,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

4.35城县内涝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县城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预警,预警通过手机、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及时明确内涝灾害预警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防洪排涝准备工作。城市内涝启动条件见附件x。

4.3.6干旱预警

干旱预警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预警指标是降雨量、墒情、苗情、受旱面积、成灾面积等。干旱灾害发生后,依据作物受旱面积和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数,县、乡(镇)防指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发布相应级别的干旱预警,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干旱灾害分级预警及措施见附件x。

5.1信息报送

洪涝灾害发生时,监测单位、巡查人员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防办)报告;发生干旱灾害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及规定逐级报送信息。

5.2信息处置

县防办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水旱灾害趋势,研究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3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灾害符合一定条件时,四级响应由县防办主任、三级响应由副指挥长、二级响应由指挥长、一级响应由总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参加,分析水旱灾害趋势,提出防范重点和建议,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

5.4县级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x个响应等级。水旱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防汛抗旱县级响应,县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x。

5.5.1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县防办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启动四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5.52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防办主任向县防指副指挥长报告,县防指副指挥长会商研判后,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防指及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指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根据需要,协调增派救援力量和调拔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变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5)县防办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53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防办主任向县防指指挥长报告,由县防指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灾工作,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3)县防办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派应急力量,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

(4)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交通、通讯、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5)加强气象服务,根据需要提供精准天气预报。

(6)按照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7)协调媒体加强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

6.1.1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防指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建议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1.2响应等级调整

根据水旱灾情发展态势,经县防指或县防办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61.3响应结束

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灾得到缓解,二级、一级响应县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县防办主任宣布响应结束。

7.1调查评估

县防办和灾害发生地乡(镇)防办对水旱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分析,对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应急处置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灾害发生过程和规模、成因、人员伤亡、灾害损失及应急响应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2资金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旱灾害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费用予以保障。县财政局负责支付县防指在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费用。

7.3作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乡(镇)防办要及时对水旱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水旱灾害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服务、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等重建工作。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县、乡(镇)防办应当及时归还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9.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防办和宣传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防办等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县及乡(镇)防办要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防汛抗旱管理人员培训。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xxxx年x月xx日印发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垣政办发〔xxxx〕xx号)文件同时废止。

9.3预案修订

本预案一般每x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5)县人民政府要求修订的;

(6)县应急管理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本预案印发满x年,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x年。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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