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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房转户口申请书范文 武汉购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二篇)

时间:2023-08-16 22: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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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房转户口申请书范文 武汉购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二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武汉购房转户口申请书范文(精)一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单元)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不含本数)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结构与之相连的非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四)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见附件五)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汉购房转户口申请书范文(精)二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痛并快乐着旅行社”的导游员机器猫,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武汉市的古刹归元禅寺。

这归元禅寺呢是建于清顺治十五年,也就是1685年,整个寺庙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院落,占地约两万余平方米,整个平面布局呈袈裟形状,(关于这个袈裟形状呢我先卖个小关子,请大家听我的讲解,待会儿自然就明白了。)归元寺现存殿堂楼阁二十八栋。据说是禅宗的白光法师在明朝汉阳诗人王氏葵园旧址上兴建的,关于当时修建归元禅寺的说法有几种,有说是白光、主峰两位法师明末战乱时募化于汉阳府城凤山门外,见尸骨遍野,一片凄凉,欲行善事,建普同塔”和归元禅寺”,掩埋白骨,超度亡魂,园主王章浦好释,问何为归元禅寺,法师答:‘元’,数之始、道之极、物之总也。‘归元’即归真、归化、归本,出生灭界,还归真寂本元,义同‘圆寂’。‘圆’是一切功德圆满,‘寂’是一切烦恼寂灭。归元便是得道成佛之义也。”。如此一说,王章浦心悦诚服,深知法师道行无量,便将葵园献出,作为建寺之地。还有一说,明宗祯末年,一富豪无名指断,幕翠微草庵长老医道非凡,隧穿草鞋来进香,祈求再接断指。长老见其心诚,果然为他接活断指,口讼归本归元”。富豪感恩戴德,愿为长老新建寺庙,即就其规模请问长老,长老法事完毕,随手将破袈裟抛向天空:就此一袈裟之地,顿时,袈裟越变越大,徐徐降落,覆地五十余亩,富豪见长老有如此法力,欣然买得这一袈裟之地,聘全国能工巧匠,选各地上等材石,经数年营造方告成功,并由法师以归元”为寺命名。相信我讲到这儿大家应该已经知道我前面提到的平面布局呈袈裟形状”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好了,说着说着我们已经到了归元禅寺了,下面请大家下车和我一起到里面去参观。

现在在大家面前的就是归元寺的三门,也就是归元寺的大门,佛寺的大门称三门,即佛经里的三解脱门,中间的是空门,左右分别是无相和无作门。这门的建筑形式也是有说法的,象此寺的三门八字朝外开,就是象征着广结善缘,普度众生,喻意吉祥。大家再看门上方的直匾,相传当年白光法师要离去,主峰及众僧挽留不住,只好请他题写寺名,永志纪念,白光盛意难却,便在临行时亲笔写下了这归元禅寺四个字。

步入三门,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这晚清文人张日煜的手迹南无阿弥陀佛”,意思呢就是皈依阿弥陀佛。现在在大家右边的是北院,里面主要有念佛堂、藏经阁等几座建筑,下面我们就从北院开始游览。

大家看这圆形门上的翠微妙境”,翠微”二字还是源于王氏葵园,据记载,当年王章浦购得太湖石,在葵园中垒砌了一座高大假山,雅称翠微峰,供高朋玩赏,当年的翠微峰比现在的藏经阁还要高,可惜的是在明朝末年毁于战乱。建造归元寺的时候又搬掉了颓废的残石,翠微峰便名存实亡,白光法师感到很惋惜,就将此石移到了寺右后方的小石山上至今。现在归元寺附近的翠微街”等皆是由此而得名。这里的妙境”两个字则是蕴藏着宗教的色彩。

进了念佛堂,大家可能就注意到这个供桌了吧?它长达4.5米,是于1935年制成的,上面刻了五组浮雕图案,(各位能看得出来刻的是什么吗?其实它)从左到右再现了我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的几个情节,分别为:唐太宗为唐僧师徒送行、如来向伽蓝等菩萨说法、四大天王及七佛”、如来说法于树下、佛祖给唐僧师徒封位。

好,下面请大家在和我一起去藏经阁,现在我们看到的藏经阁是19重建的,为两层五间,高约25米,其中的珍藏十分丰富,光这部清代刊印的《龙藏》就有7250卷。大家可以慢慢的参观。

在藏经阁旁边的这是大士阁,主要是供奉观音菩萨。

各位朋友,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就是归元寺的主殿大雄宝殿,这里供奉的是佛教的最高神释迦牟尼,它是全寺中最为高大的一尊佛像,大家看佛前的这两棵树,代表的是释迦牟尼涅盘时的双婆罗树,据说释迦牟尼涅盘后遗体火化,有七佛在火中显现,因此人们拜佛前常先化纸钱或黄表纸,并焚香点烛,所以这里的树叶也做成火焰形,树叶间各有七佛。

下面再请大家和我一起去游览罗汉堂。我国五百罗汉的形象是自唐以后,由五代开始兴盛,人们将散见于各经之中的名号录出,不足的就加以杜撰,凑足了五百个。北宋以后各地的寺院就多建有罗汉堂,而到了今天,在全国寺庙中保存比较完好的罗汉堂已为数不多,(主要有北京碧云寺、武汉归元寺、昆明筇竹寺、成都宝光寺、重庆罗汉寺和苏州的西园寺。)比较而言,又属归元寺的罗汉堂最有特色。

它的平面布局呈田字形,内有四院,是为了使殿内的罗汉有充足的光线。另外田字恰好又是佛教中正反两个”字相叠加,这种布局暗示着一种善神降世的吉祥和神秘感。

这罗汉堂除了可供参观外,人们还喜欢用它来预测一年内的祸福,也就是武汉人说的数罗汉”,方法是随意选中一尊罗汉,然后顺着数下去,数到和自己年龄数相等时看看那尊罗汉是什么样子就可以推测这一年的运势了。

我国有句俗语说: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而在归元寺的罗汉堂就不能这么说了,因为这里的罗汉既不是木雕也不是泥塑,而是采用的一种盛行于唐代的独特工艺制成的夹‘伫’像,夹伫像又称脱纱像或干漆像,归元寺的罗汉塑像属活脱干漆,其制作过程较为复杂,首先要用粘土做成人形胎模,干后用生漆将丝绸或夏布层层粘附于其上,再用生漆将混合的膏灰、木粉调匀涂刮,塑造细部,阴干后再打磨抛光,然后在塑像的背后开一个小孔,注水化泥成浆脱出胎模并冲洗干净,晾干后再木块封口,再刷上生漆、贴上金箔,最后涂上桐油或亮漆以保持光泽。

这里的罗汉造价虽然很高,但采用的工艺不仅省料,而且每尊不超过25公斤,体轻质坚,不透水,不怕水浸。很适应武汉地势低洼,湿度大的气候环境。1954年武汉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很多地方都变成了汪洋,这些罗汉也浸泡在水里,洪水退后,罗汉却安然无恙。所以如此看来,别说是过江,就算是让它们去漂洋过海恐怕也不成问题。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归元寺呢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我的讲解能给大家留下一点印象,不详尽的地方也请大家多多海涵。

(剩下的时间大家可以自由的参观一下,半小时后在大门口集合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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