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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 培养计划更改申请用什么理由(六篇)

时间:2021-08-25 0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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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 培养计划更改申请用什么理由(六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一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经过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公司战略后备人才队伍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供给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各项目组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资料本管理办法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战略人才的甄选、战略人才培养模式、战略人才的培养方法、战略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2、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公司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由“雏鹰计划”、“飞鹰计划”、和“精鹰计划”和

“雄鹰计划”四个部分组成。由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公司战略人才库。

第六条:“雏鹰计划”

第七条“飞鹰计划”

第八条“精鹰计划”

第九条“雄鹰计划”经过上述四个计划逐步将培养对象培养成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公司后备人才。关键岗位主要指公司根据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后备人才主要是指公司为因应未来发展变化贰储备的一些可替代公司某些中、高级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3、战略人才的甄选经过科学的测评慎重的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或专业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公司

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十一条甄选条件、进入战略人才培养队伍的员工必须能够胜任现有岗位工作有强烈积极精神有必须的培养潜质。

第十二条甄选工具

1、《战略人才推荐表》

2、《职业锚职业倾向自己评价测试问卷》

3、《管理人员本事评价表》

4、职业满意度测试

5、《霍兰德职业倾向测验表》

第十三条甄选程序对于公司战略人才首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甄选条件和甄选工具提候选人员名单然后由总经理确认战略人才库入选人员名单。

4、战略人才的培养模式为了适应不一样岗位的需要结合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公司对战略人才采用下

列两种培养模式

第十四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公司采取宽口径培养模式即采用轮岗工作不一样系统挂职锻炼不一样部门新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多种培养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业务管理型专才培养模式对于业务管理型专才。强调又红又专在业务线和管理线上深度培养。公司采取用叉培养模式即采用业务或专业领域内轮岗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内部指导人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5、战略人才的培养方法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的正对性、有效性。公司对列入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各级人员

采用不一样的培养方式。

第一部分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后备人员能够采取内部导师、在职培训、外部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资料如下:

第十六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部分对于列入“飞鹰计划”的后备人员能够采取内部导师、岗位轮换、在职培训、外部培调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资料如下

第十九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所欲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的主要职责和不一样岗位间的配合情景。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部门经理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公司“飞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飞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部分对于列入“精鹰计划”的人员对于列入“精鹰计划”的后备人员能够采取内部导师、岗位轮换、在职培训、外部培调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资料如下

第二十三条内部导师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拔尖人才、销售拔尖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熟悉公司不一样部门主要职责和不一样部门间的配合情景。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一样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新任职部门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培训师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本事、表达本事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本事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调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协议的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第四部分对于列入“雄鹰计划”的人员对于列入“雄鹰计划”的后备人员能够采用岗位轮换、内部培训师、在职培训、外部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资料如下

第二十八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雄鹰计划主要为公司培养分公司总经理级或副总经理公司运营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公司不一样部门主要职责和不一样部门间的配合情景。运营副经理的主管财务部、综合部、报建部、成本部、营销副经理主管销售和策划、工程副经理主管工程部、监理部、招标部针对上述主管区域不一样将有针对性的培训。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公司不一样部门间的轮换。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景确定。

4、轮岗审批部门间的轮岗需由主管副总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5、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间轮岗人员由新任职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内部培训师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本事、表达本事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本事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必须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条内部培训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一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战略人才能够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协议的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6、战略管理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第三十二条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实施促使公司战略人才积极进取的精神公司战略人才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调整一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并吸收新的优秀人才加入。

第三十三条淘汰经过绩效考核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由主管领导提议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没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凡淘汰过程中未能到达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或未能到达本制度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

凡淘汰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仍有机会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但第二次被淘汰的人员将失去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资格。公司将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对各层次战略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评估在是评估过程中凡不配合评估工作的个人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景研究淘汰出战略人才管理库。

第三十四条晋升当公司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优先从公司战略人才库中选拔适合人选战略人才库中没有适宜人选的再研究从公司外部引入适合人才。

7、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认可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对其中的材料设备和装饰内容再次确认无误,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满足乙方对住宅装饰的个性化要求,同意乙方与装饰公司协商,对原有装饰设计进行个性化修改。乙方提出的所有装饰修改内容,不构成对双方已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的否定。

2、乙方可以提出工作、工序和材料设备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装饰公司协商,单独结算;所产生的质量和保修责任,由乙方和装饰公司协商并订立相关合同。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质量异议与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3、因乙方对装饰内容的修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致使住宅装修工程未能如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延长交房日期;乙方负有不得影响整幢大楼和小区如期交付的义务,如因乙方的修改方案而影响其它业主正常使用住宅的,乙方应当排除障碍或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乙方所有相关的个性化装饰修改,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得擅自更改以下部位:

1、住宅的外窗;

2、住宅外墙,以及有关影响建筑立面的任何修改;

3、室内所有垂直管道及排风竖井;

4、住宅的进户门;

5、影响建筑安全性的承重结构;

6、阳台的扶手栏杆;

7、移动更改或者扩大厨房卫生间的位置及面积;

8、未经设计认可的,在楼板上增加的非轻质墙体或隔断;双方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经确认无异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将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补充,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三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xx人寿发〔〕38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

二、第十九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四

根据公司20xx年5月5日所做的股东决定,现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 原章程第三章第五条现修改为:5000万。

二、 注册资金以现金形式,分20xx年缴清。

三、 原章程第三章第六条股东及出资比例现修改为:

其余未涉及条款的仍按原章程执行。

股东盖章:

银川上德鼎盛传媒商务有限公司

20xx年5月5日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可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对其中的材料设备和装饰内容再次确认无误,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满足乙方对住宅装饰的个性化要求,同意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 装饰公司协商,对原有装饰设计进行个性化修改。乙方提出的所有装饰修改内容,不构成对双方已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的否定。

2.乙方可以提出工作、工序和材料设备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装饰公司协商,单独结算;所产生的质量和保修责任,由乙方和装饰公司协商并订立相关合同。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质量异议与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3.因乙方对装饰内容的修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致使住宅装修工程未能如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延长交房日期;乙方负有不得影响整幢大楼和小区如期交付的义务,如因乙方的修改方案而影响其它业主正常使用住宅的,乙方应当排除障碍或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乙方所有相关的个性化装饰修改,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得擅自更改以下部位:

a.住宅的外窗;

b.住宅外墙,以及有关影响建筑立面的任何修改;

c.室内所有垂直管道及排风竖井;

d.住宅的进户门;

e.影响建筑安全性的承重结构;

f.阳台的扶手栏杆;

g.移动更改或者扩大厨房卫生间的位置及面积;

h.未经设计认可的,在楼板上增加的非轻质墙体或隔断;

双方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经确认无异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将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补充,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关于修改培养计划申请书汇总六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其他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共计认缴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共计认缴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均包括两个]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人(职工代表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召开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监事。

2、会议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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