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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文献综述范文范本 法学类文献综述范文(三篇)

时间:2021-10-05 07: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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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文献综述范文范本 法学类文献综述范文(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史文献综述范文范本一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址:电话:?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电话:?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_____(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史文献综述范文范本二

尊敬的xx律师事务所:

您好!

我是20xx毕业的法学毕业生。请原谅我冒昧给你写这封信。看了你的文章,我有太多的话要告诉你。感谢您听取了一位新法律人的感谢和我对您的执业理念和律师行业的拙见。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参加司法考试、、。20xx年底,我以400分结束了持续数年的拔河比赛。我不是很高兴,而是有点失望。在律所工作两年多,深知选择律师的艰辛。通过考试只是一个起点,我成长为一名律师。

20xx年12月离开律所,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深入了解自己内心的渴望和职业发展的方向。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更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内心世界。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和思考,我逐渐看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我是一个外向、热情、追求自由的人,我的人生被准确定位为服务型。明确了这些之后,我加强了自己的职业方向。我想成为一名律师,心中有正义,用我的知识和热情帮助有需要的人,从而实现人生的价值。这个结论还是很粗糙甚至理想化的,但是看了你的文章,真的明白律师的定义了。律师不是铜臭的棍棒,而是高贵的使者,用自己的专业精神和努力,辐射出自己的光和热,照亮和温暖别人。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感悟,希望大家给点建议。

1、包容是伟大的,要有一颗豁达包容的心。

包容不仅仅是包容别人,更是包容自己。首先,与人相处要有一颗包容的心;通过对一些心理学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人有很多种心理机制,所以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从每个人的心理机制来看,自己的答案是符合自己内心的原则的。所以,当你按照自己的原则想出一个答案,并且认为这是正确答案的时候,其他的一切都是错的,你就陷入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困境,你就看不清楚,你不能抛弃自己,接受别人,这样你才能站住脚。对于别人的不同意见,我们要尽量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这样既能理解和尊重别人,又能开阔自己的思维,让自己看事情更全面客观。其次,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也要包容自己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全面地认识和分析自己,清楚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点,勇敢承认自己的缺点,勇敢面对并改正,不要因为自己的缺点而批评自己,甚至自卑。凡事都有两面性。是缺点让我们看到了努力的方向,通过不断的努力改正缺点,让我们成长为更完美的人。

"见圣贤思气,见圣贤自省."孔的话在你的文章中被多次引用,我经常用这些话来提醒和督促自己。要做到这一点,真的需要一颗豁达包容的心。虽然一直达不到这种状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实践,最终会一步一步走向更完美的自己。

2.如果你是盈利的,合法的新人一定是空杯心态

“水善,治水不能事事争”,文章中多次提到“水”的高贵品质。你所在的学院甚至提出了“以法信天下,以水为善”的训练,真的让人神清气爽。现在社会上的人急功近利,逆流而上,失去了真正的生活方向。他们知道如何顺流而下,这是人生的伟大境界。当然,这只是我的拙见。希望老师不要笑。

对于刚进入法律界的新人来说,不仅要学习“水”的品质,更要知道“萧条赚钱”的道理。作为一个新的法律人,经过几年的法律专业学习,通过了一些难度较大的司法考试,必然会情绪高涨,觉得自己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成功律师的基础。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平台,一个合适的时机。这显然是一个刚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幼稚的人,从一个新的法律人成长为一个可以独立执业的律师,再成长为一个成功的律师的不切实际的梦想。是一个学习、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有一个空杯心态,积极学习法律实务,学习前人的宝贵经验,才能成长,才能真正做到“盈利”。

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没有正确的思维和写作技巧,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文书只能成为你掠夺和占有财富的战争工具,而无法升华你的人生。”引用《思考的笔迹》一书作者高云的一句话,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一个新的法律人才能有勇气以优秀的人格品质去面对律师在成长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障碍,才能在得意时不得意忘形,在落魄时不气馁。同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总会像灯塔一样指引新法律人成为真正的律师。

“穷对你好,对你好对世界好。”我以此为人生和事业的座右铭,希望自己能做好自己,在这个社会大熔炉里成为更好的自己。在这条路上,你无法避免贵人的引导,比如你的老师。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你的指导。

1、幸福的定义

最近在哈佛公开课学习快乐,在哈佛教授轻松幽默的教学中,在不失专业严谨的教学中,我对快乐的定义逐渐清晰。幸福其实是人内心的感知,这取决于我们的心态和关注的东西。通过一些调查研究,老师得出结论:外部环境、居住地等对幸福感指数的增加影响不大,即外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地位、名誉等,可能会暂时提高一个人的幸福感。然而,当喜悦的感觉消退时,一个人的幸福指数就会回到原来的标准。真正提升自己幸福感的关键是去发掘自己的内心,改变自己的认知和心境,改变自己对世界的解读等等。具体途径是培养自己积极乐观的品质,学会感恩,多做善事等。,并把自己放在一个积极向上的环境中,这样自己的幸福指数就会不断增加,这样自己就会长期生活在一种幸福中,这是每个人一生都在追求的状态。

2.律师的幸福在哪里

经常有人问我在哪里工作。我在律所回答的时候,下一个提问的人会说,一定很赚钱。现在的社会形态是金钱和物质至上的社会。也许这是一个社会转型期需要经历的社会。人们关注的终点与金钱和物质有关。人有钱就羡慕,甚至以为有钱就幸福了。这个观点是否正确不再赘述。

刚毕业的时候,我就立志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甚至不顾家人反对,选择了这个不稳定不确定的职业。我内心的期望其实是和利益挂钩的,总觉得自己努力了一定会赚很多钱,会让人刮目相看。但是随着对这个职业的深入了解和自己内心的逐渐探索,还是选择了这个职业,只是选择的动机没有那么肤浅,也更加坚定。

在之前的工作中,我可能从事过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看到当事人脸上的笑容,我觉得那一刻我是幸福的。精神愉悦比物质享受更能产生快乐。

根据我目前自己的认知,律师的快乐和业务量并不是绝对挂钩的,还和做每一个案子时的内心状态有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个案件,争取当事人的满意,我相信,以这样的心态从事律师工作,会让律师感到更轻松,更能体会到工作的乐趣和自己工作的价值。金钱对于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很重要,有时候也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但当你努力增加当事人的满意度时,客户的积累和财富的最终形成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一个新的法人来说,他的力量是弱小的,他的生存会成为一个问题,就像一滴小雨滴,如果他不努力流向河流,最终会蒸发。所以,知道他要去哪里,然后找机会融入一个他可以存在和成长的地方,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能读到目前为止,我想感谢你的耐心。虽然你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是有很多事情想告诉你。不知您能否给我一个面试的机会。如果能向你学习法律知识和生活准则,那将是我一生中莫大的幸事。

祝你和你的家人元宵节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求职者: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史文献综述范文范本三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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