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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一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详见附件);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详见附件):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 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元;
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如因生产资料(material)、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三
甲 方: (下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注:1. 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ly/t 1573—20xx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mg(按gb18580
标准为≤1.5mg/l);
●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uv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
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 规格:910*125*12mm,表面厚度为2.0mm。 ● 面皮树种:枫桦木
●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 基材结构要求:
◆第一层: 枫桦 ◆第二层:1.7mm 桉木 ◆第三层:1.7mm 桉木 ◆第四层:1.7mm 桉木 ◆第五层:1.7mm 桉木 ◆第六层:2.2mm 桉木 ◆第七层:1.7 mm 桉木 ◆第八层:0.8mm 榉木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 ◆热压工艺:14kg/㎝2 ◆密度:700 kg/m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1mm,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四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金额及技术参数乙方向甲方订购木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定金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结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3、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通知甲方提货时,乙方支付木板总货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余货款乙方在五天之内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货款的10%交纳违约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质量保证三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保证期内乙方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不去维修,乙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垫付款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五天之内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木地板属于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5%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10%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5%。
第六条 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协商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应提前30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端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签定时间: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五
甲 方: (下称“甲方”)
乙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a) 工程名称:
b) 建设地点:
二.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安装时也应包含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 ,联系方式 。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如安装也由乙方负责,则在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六
甲方:巢湖市云风木地板经营部
乙方:
根据《_____》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平,共计约?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_____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_____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七
甲方(采购方):
乙方 (供货方):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位于 厦门市大学路176号 地标精装房工程;向乙方购买实木地板。达成以下材料安装协议,并签订该工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购木地板相关信息: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时甲方当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小写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
3、乙方按需求计划供货,货到工地经甲方确认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占总货款 %(小写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木地板
4、乙方按工程要求安装验收后,(按第九条之第二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费用、安装的材料损耗部分按照国家认证规定范围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担)。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占总货款 %(小写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5、经双方协议甲方待工程完成结算时,一次性收取乙方质保金、按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该质保金待壹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
1、 供货方负责送货到指定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
2、 供货方在供货期间若发生不可意料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第四条 供货方责任
1、 提供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 保证供货和安装周期。
3、 供货方在确认定金款到帐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第五条 采购方责任
1、 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地面保持平整和干燥;每平方米高低差距不超过两毫米
2、 施工现场甲方应标明或说明电缆、电线、水管等隐避工程和埋设位置。(如出现问题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场地;免费提供施工作业的水电等(外给乙方指定临时库房使用)。
4、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否则供方有权对其产品自行处理、并享有追诉权及其它相关权利。
5、 户型若出现以样板房之外异形(榻榻米、三角形、圆弧)单价加收/㎡作为损耗、辅料、人工、五金等成本费用。
6、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该地板分项工程无任何管理费及工程配合费用。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工程量的变化,双方协商工期。
2、 施工现场阻挡,电网改造导致本工程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3、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误,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履约;如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违约者应承担合同总额的5‰作违约金(按每日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第八条 纠纷处理
合同履约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依法诉讼至双流县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验收约定
1、甲方提供号楼
2、乙方负责按规范安装完工,甲方组织人员封样(样板间);样板间作为标准验收。
3、安装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即按照样板间作为标准验收一套交一套。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对已安装验收合格之后的地板若遇到交叉施工或人为因素(如水管爆裂、渗漏、开关插座补修等)造成地板损坏,需更换地板按市场价 元/㎡计算,人工辅料费另行计算。
2、 对新增加工程量及材料按合同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正式合同附件和结算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时起有效,待本合同定金到供方账户后当日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 地板使用期的保养和维护说明指南附后。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精选木地板保养打蜡申请书简短八
甲方:巢湖市云风木地板经营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