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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6篇)

时间:2024-02-26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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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6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完成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 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3号)要求严格执行。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

(一)市级民政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所辖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各站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和承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市、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街道)未经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四)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承接主体应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组织政府采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市、县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多元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积极统筹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市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0万元用于优秀社工站项目奖补。在财政资金为主的资金保障基础上,努力开拓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持证比例、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从毕业到现在我已经工作将近一年了,自己的业务素质、综合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因此我要争取有限的时间 ,不断得充实自己,让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社会工作者。针对自身的情况,制定了20xx年个人成长计划,以便更好的学习。

1把自己培养成具有良好心理素质、高尚道德情操、责任感强的一名优秀社工。 2掌握科室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个人的实务经验。

3掌握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婚姻法、司法援助等知识,提高处理社区家庭婚姻矛盾的能力。

4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新的知识技巧。

5与同工不断深入合作,做好社区各项活动。

1加强理论基础知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及积极参加机构与社协组织以及用人单位的业务讲座。

2深入社区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区居民的活动动态,及时给予居民反馈各种社区活动信息,组织居民参加各种社区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3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阅读各种书籍、报刊、杂志从而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7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社区以及街道各项规章制度。

20xx年,我有许多目标要实现,所以在这一年里,我要更加努力,更加勤奋,让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做好我自己的工作,为民做实事,做好事,全力以付,这才是个一名优秀的社工,人总是在不断的成长与成熟,如果说昨天的自己还有那么些浮躁那么些动摇那么些漂浮,今天的自己则是更加成熟更加稳健,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责,更好更用心地为每一位居民服务。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汶川大地震以后,湖南省对口援建理县工作队科学决策,将理县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重建工作都摆在了同样重要的位置,提出了“重建心灵家园、构建和谐新理县”的工作思路,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为正式援建项目,迅速组建了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同时,许多社工机构也纷纷涌进四川,为灾后精神家园重建工作而努力。由于受“脱离理论”的影响及资源短缺的限制,大部分社工机构都选择以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及社区生计发展为主要服务方向,对于老年人的关注相对较少。事实上,灾难中老年人是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而且较之其他人群他们也是最难从灾难中恢复过来的。在这种情况下,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主张针对理县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以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为基础,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巧介入服务,调适其外在环境的社会关系,并运用社会资源来改善或恢复其社会功能,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以期使其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和心理状态中。

老年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老年人的专业,是一种助老的程序,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处于不利地位的老年人或老年群体解决困难,预防老年人问题的发生,满足老年人需要,恢复和发展其功能,让老年人适应社会,并能正常地进行生活和社会活动,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福利事业发展的一种专业工作。

长期以来,老年人一直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后天条件的制约(机体老化),大部分老年人缺乏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部分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过着水平较低的生活;同时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来改善其境遇的能力。灾后理县老年人的境遇更是如此。所以,这就需要社工从实际出发、从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结合他们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三大社会工作方法,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灾害给老年人带来的伤痛,让他们常常感到惶恐不安,对社会、对群体很依赖,因此,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实务时应尽量维持其原生系统,不脱离家庭、不脱离社区、不脱离亲情、不脱离友情。

同时,多开展让老年人发现自己的潜能的活动、让他们发现自己生活中的问题并利用自己的力量自己决问题(助人自助)。从个人层面上来看,发现自己的潜能可以帮助他们增强自信心、减低生活的无望感;从人际互动的层面上来看,由于相互间有相同的经历,可以分享共同的话题,容易形成一种集体归属感(满足他们爱与归属的需要),而且可以建立一种互助的支持网络;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来看,通过社会政策的分析和理解,老年人可以将个人问题与社会的权利、资源分配不均联系起来,可以团结起来采取共同的行动以改变现状。

中国的老年人很是为子女着想甚至是开脱,总觉得子女负担重所以才无力照顾自己。所以,只要子女生活好,自己的感受、需要都是无足轻重的。特别是灾后,子女都忙于房屋修建,对老年人的照顾更是屈指可数。因此,应该教会老年人学会“爱自己”、关注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加深对自己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进一步发现自己的潜能,改变自我否定和自责的看法。同时,向老年人倡导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培养他们积极的、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1、丰富灾后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2、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社工理念的当地义工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服务,实现社会工作本土化;

3、撰写一本操作手册和一篇学术报告,总结灾后老年人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为其他从事老年人社会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经验参考。

1、走访调查

确定服务范围以理县社会服务福利中心入住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进行访谈式问卷调查,了解福利中心老年人的问题和需求。

2、需求评估,并撰写调查报告

根据问卷调查,进行需求评估,并撰写调查报告。

3、实务工作开展

(1)心理辅导,帮助老年人适应环境的改变。

地震后,很多房屋倒塌,一些村落不适合重新建设,需要搬迁。对于孤寡老人,政府一般把他们安置于养老机构。原来独居或与亲戚居住在一起的老年人就要面对新的群体生活,他们会出现不适应。老年人都是比较怀旧的,他们对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比较依赖。搬迁后,很难适应陌生的环境,并容易出现忧虑情绪。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心理辅导,让他们逐渐适应新的环境。

(2)启动社工、义工联动机制,招募当地义工,并对他们进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培训,实现社会工作本土化,让老年人拥有接受持久服务的保障。

(3)成立老年人活动室,让老年人拥有自己活动的空间和平台。

(4)开展兴趣小组,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兴趣小组,可以让老年人找到共同爱好的朋友,并且让他们的闲暇时间得以科学规划。从而满足了老年人人际交往及科学地充实闲暇生活的需要。

(5)福利中心职工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培训,开办老年人服务技能工作坊。

经调查发现,理县福利中心的护理人员都不是专业的护理人员。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对福利中心职工的培训,让他们了解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并掌握老年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

(6)开展“最美依然夕阳红”九九重阳文艺汇演,为老年人提供表现的平台。

(7)福利院“优秀义工”颁奖活动。

4、总结

(1)撰写《灾后老年人社会工作操作手册》

(2)评估报告

1、第一阶段:走访调查(20xx年7月)

2、第二阶段:需求评估,撰写调查报告(20xx年7月)

3、第三阶段:实务工作开展(20xx年8月——20xx年12月)

4、第四阶段:总结评估(20xx年12月)

老年人服务项目组按照工作方法和工作性质进行人员分工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事务负责人

管理与协调廖鸿冰

活动策划苏金亿李雪

活动统筹苏金亿

具体实务工作开展苏金亿李雪

对外联络李雪

行政事务苏金亿李雪

新闻宣传李雪

1.制度保障

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制定项目组工作制度,严格实施。每周五下午为项目组例会,项目组成员汇报周工作总结及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2.专业人员保障

老年人服务项目由社会工作专业社工组成,并已在项目服务中逐步形成完善了一整套的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制度。项目组成员分工合作,任务明确。且人员相对稳定,如遇休假或工作调整,有成熟的工作呈报和交接思路。

3、经费保障:配备相关的办公用品、电子设备、专业软件、培训用品、及车辆使用。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在7月10日、11日我参与了诺亚方舟交流平台举办的关于社工正面文化的培训,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次培训是导人向正面的、积极的方面思考,激励向美好进军,事实上,活动中的确传达了这样的理念,且比想像的更让赋予了激情,更富有意见,整个培训以体验式进行,让每个人感受到爱的氛围,支持的力量,让每个体会到自身的重要性,感受到自身的价值。

两天的培训让我感受很多,学习很多,进步很多,从每一个体验中,从每一个细节中,从与别人的相处中。

从自身而言,原本的我是一个很不自信的人,在这个环境中让我看到了鼓励的眼神,听到了有力的声音,感受到了支持的力量,在整个过程中,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能量图及15秒钟的能量分享,虽然自己没有站到那个椅子上得到所有支持,但这个场景却在我的心里上演了无数遍,让我不断的找到自己好的一面,增加了我的自信心;而在整个过程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带领者,他们热情、他们认真、他们有力量,阿峰、阿文、高虹,还有为我们的培训付出的每个一工作人员,他们让我体会到了作为社工的价值,社工是可以改别人的,因为他们改变了昨天的我,相信从他们身上学到的那种热情、那种鼓励、那种力量、那种专业,同样会去改变我们的服务对象。

从专业上讲,这次培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专业理念与专业技巧,比如说带领者不断强调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能力的”、“我们可以发变他人的”、“谢谢你”、“你很棒”,这些看很来很平常却有时候让我们忽略的东西。

在带领过程中,他们将这个理念灵活运用在每个活动中,每一个细节中,使这种理念与他们自身融为一体,使每个正面、积极的东西在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去影响我们,而从我自身来讲,在平时的工作更会不自觉将自己定位的老师的角色上,这一点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从活动设计上,从低层次到高层次,每一个层次又紧扣主题,整体显得很完美,作为一个参与者,两天的切身体验让我感到了每个人都是重要的,在我们之间没有高低之分,每个人都在能量的,虽然能量不同,但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学习的地方。两天的培训让我舒服,心情愉快,成长也成为了顺其自然。

很感谢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去体验、让我们去学习,很感谢诺亚方舟所有的工作人员,让我们的学到你们的知识与态度,相信您们这几天的汗水不白流,我们会将种精神传递下去,传给我们的同工,传给我们的服务对象,让他们一同感受正面的力量,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与力量,让每一个人去改变,让每一个人去改变别人。

对于社工委吹响集结号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推进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依据《陕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全面推动我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现就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建设镇(街道)社工站,搭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9月,实现全县(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建设一支专业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慈善组织,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5年底,力争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专业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增强专业服务成效。

(一)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民政服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二)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三)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建立以项目申报、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督导、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坚持统筹协调,鼓励开拓创新。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优先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资金支持购买社工服务,逐步推动其他各领域购买社工服务。

初步建立县、镇(街道)两级工作体系,逐步拓展到村级,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和购买服务项目年度计划,统筹本级民政各业务领域购买服务资金,用于购买服务项目;督促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指导、监督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督促承接主体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每季度向市级民政部门报告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各镇办:负责提供社工站办公场所和必备办公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转;负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定期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负责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建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配备专职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所需资金,及时拨付省市下达县级社工站建设配套补助资金。

(一)服务对象

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是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济困难老年人、农村“三留守”人员,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确定的其他服务对象。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等服务。

2.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经济困难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干预、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4.社区治理领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扶助和支持困难人员生活。

5.社会事务领域。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倡导婚事简办,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人员、易流浪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按照“一年推开、两年覆盖、三年提升、五年全面发挥专业作用”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建设,推进社工站能力建设,提升社工站指导村(社区)社工室开展工作和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便民利民专业化服务,并及时总结项目服务经验做法和成效,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政基层服务网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5月20日前)。购买主体制定购买服务项目方案,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组织采购(5月21日-6月30日)。购买主体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要坚持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承接主体。

(三)签订合同(7月1日-7月31日)。购买主体应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书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签订期限可以不超过三年。县级民政部门对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每年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评价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

(四)开展服务(8月1日-9月15日)。项目承接主体按政策要求配备驻站人员,根据合同(协议)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民政部门提交季度工作简报。

(五)资金支付(9月16日-9月30日)。合同签订后,承接主体要以书面形式向购买主体提交资金申请,并附相应的服务协议、凭证资料等。购买主体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支付规定和协议内容支付资金。

(六)项目监管。购买主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围绕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对象满意度反馈、财务管理等内容,有序开展项目执行监控,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督导服务,推动项目规范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重要意义,县民政局做好社工站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各镇(街道)民政工作站协助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镇(街道)要指导项目承接机构加强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对承接机构负责人、专职社工、志愿者的基本行为规范、考勤、培训、考评、奖惩、工作流程及规范、职业伦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统筹做好社工站硬件建设、专职人员选配工作。县民政局要保障工作经费,精准开展专业服务项目,指导社工站服务,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发挥全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和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成员作用,通过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向专业社工人才转化。积极发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其中,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保障。

(五)打造特色品牌。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总结提炼社工站服务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打造本地服务特色品牌。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交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使用新媒体,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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