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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三年级(七篇)

时间:2019-06-30 0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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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三年级(七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孩子们经过几年的学习,基本懂得了学校生活规则,初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多数学生文明有礼貌,能遵守课堂学习规定,能积极学习,能安全健康地学习生活。还有少数学生比较顽皮,自我控制能力差,在课堂上、集体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甚至个别孩子有模仿社会上不良言行的现象。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现有情况调整教学,用不同的方法开展教学,激励所有孩子努力学习。

最新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教材是从20xx年春季正式实行,全册共四个单元,分别是第一单元:同伴与交往;第二单元:做聪明的消费者;第三单元:美好生活哪里来;第四单元:感受家乡文化关心家乡发展。单元主题下设课文主题,每个课文题均来一个引导学生学习、研讨的话题。第一单元主要从同伴交往的主题出发,引导学生学会和谐的同伴交往方法,成为同学中受欢迎的人。

第二单元通过观察包装,百度引导其辨别商品质量,引导学生进一步展开联想,思考买不到不合适的东西怎么办?这些内容的安排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理财观,提高他们的消费技巧,从而让学生学做生活中的聪明消费者。第三单元主要通过教学,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吃穿用哪里来,并真实地、客观地、综合地了解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使学生能从生活的角度,知道工农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从小体验劳动者的辛劳与智慧。第四单元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闪耀着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创造的璀璨文明。中华文明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国以“礼仪大国”“礼仪之邦的美誉著称于世”。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中华礼仪之瑰宝值得我们学习和传颂,在五千年的传承中也有很多糟粕掺杂其中,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要继承先辈们的优良传统,更要坚决抵触陋习陋俗,使我中华传统文化渊源流传,万世流芳。

1、教育性。道德与法治课担负着道德人格培养的任务。在本册教材中,以多种形式促进儿童中两个我的对话,引导儿童逐步完成两个“自我”的分化;向儿童呈现他们生活中的各种关系,让他们从这种关系中去理解和体验,引导儿童逐步建构起共生型的人格;通过历史与文化的启蒙,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的教育,引发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归属感等等。

2、综合性。本册教材几乎涵盖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内容。所有这些内容都是通过“个人——人与人——人与社会”这条主线来串联的,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线索。

3、参与性。为了使学生能真正体味到教材所要表达的思想、观点,就需要为学生提供自己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的机会,本册教材中设计了大量的问题、案例,让学生参与,让学生仿佛置身于真实的社会场景中,通过学生与家庭、学生与学校、学生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以及对这些事例的认识与实践来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4、直观性。本册教材呈现的是一页页文字与画面有机融合的版面,力图通过各种精选的图画、照片、示意图、地图和表格等,来最大程度地阐述教材所要反映的思想、意图。例如第一单元《同伴与交往》,根据四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在文字的基础上,安排了大量的插图,这些插图,已不再仅仅是一些图画,还有示意图和大量的照片,通过这些插图,不仅增加了历史审美感和历史直观性。也帮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本单元的内容。从而达到道德与法治课程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

1、力求突破知识单一的传统模式,注重促进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在相互联系中得到和谐发展,以较好地落实了“三维”目标。

2.根据本校的实际和学生的实际生活,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通过书面、口头调查的方式,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4、为了使学生真正体味本课程所要达到的教育目标,尽可能提供学生参与、亲身体验的机会。

第一单元同伴与交往

1我们的好朋友

2说话要算数

3当冲突发生

第二单元做聪明的消费者

4买东西的学问

5合理消费

6有多少浪费本可以避免

第三单元美好生活哪里来

7我们的衣食之源

8这些东西哪里来

9生活离不开他们

第四单元感受家乡文化关心家乡发展

10我们当地的风俗

11多姿多彩的民间艺术

12家乡的喜与忧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发展更需要依靠法治,党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国家领导在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战略定力,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奋力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这就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党领导立法,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党保证执法,使各级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党支持司法,就是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党带头守法,就是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____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时代充满新的活力,展现新的气象,朝气蓬勃、风华正茂的党,将会永远做人民的领路人,永远是民族的脊梁和时代的先锋,将会不断自我革新,从严管党治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魄力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和损害人民利益的病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起磅礴力量。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根据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多种形式,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1、加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自我司法所在沿街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栏以来,在宣传法律新规、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取得了切实的效果。20xx年,我所将继续扎实推进该宣传阵地的建设。做到每月定期更新,保证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从群众生活中最常碰到的法律问题、最想知道的法律常识着眼,以“新法速递”、“新法解读”、“法务指南”、“以案释法”四个版块展开,确保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定期更新20xx年底建成的法制文化宣传栏,从探讨法制渊源、评议当下法制形式的角度宏扬法制文化。

2、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它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我们将在总结往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丰富形式、拓宽渠道,组织指导各社区、辖区单位共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力争12.4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和更大的社会覆盖面。

二、深化司法所与各村(居)委会的普法合作:

深化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合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开展法制进村(居)相关活动。组织律师巡讲团,采用讲座、夜校等形式,把法律送到村民、居民身边,送到基层党员干部身边。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带动社会广泛参与:

1、加大青少年的普法力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普法宣传不仅仅止于学校,还应通过“带法回家”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及周围人群普及法律常识,带动社会更广泛群体参与到学法、用法的热潮中来,而这又将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和积极性。

2、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打破以往法制宣传仅面向企业的局限,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以传单、讲座的形式,宣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制法规;面向企业员工则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20xx年,我所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新思路,争取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作为、新发展,使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业务工作、规范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我们业务工作相关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治文明建设。

(一)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百千万”工程活动。

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以案释法”工作领导小组;从机关选派法律知识丰富、法制观念强的同志,组建“以案释法”宣讲队伍;结合“七五普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专题,通过网站、led电子屏、qq群等载体进行宣传,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以案释法大宣讲”不少于x次,进一步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

二是从办宣讲队伍中选派专业能力强的同志作为法治宣传志愿者,大力宣讲宪法和相关金融法律,突出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使大家信宪法、敬宪法、尊宪法;突出宣传金融相关法律,如《处置非法集资暂行办法》、《银行法》、《保险法》等及其细则,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重宣传与普法对象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三是充分运用“六五”普法活动成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活动,组织干部为群众赠送法律书籍、发放以案说法手册;充分利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校园贷”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多途径、立体式开展送法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工作、“三万”活动等,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送法,宣讲各类涉农惠民政策。

(二)积极参加“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每年x次以上,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机关公务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学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

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水平。利用“三下乡”、“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时机,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进乡村、宣传手册入农户等系列送法活动。

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和诚信经营水平。鼓励、倡导在孝金融企业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法律顾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水平。深入金融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赠送法律书籍、手册、传单,解答企业员工法律疑难。

四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法治创建和服务保障水平。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实施依法治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依法律办事,用制度管人、以规范促建设的法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金融机构的公示牌、电子显示屏、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成立“七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决策普法宣传工作。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学习专栏、网站、电视、传单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普法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为普法宣传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白沙镇镇委镇政府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按照《江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江法治办〔〕9号)和《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目标,不断规范依法治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村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机构建设.村党组织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组织领导机构.随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现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和驻村律师、驻村干部等为成员,大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中来,为潮境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为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健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决定的制度.同时,建立和制定了《自治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多个制度和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依法治村机制.根据日常工作安排,配合驻村律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法治体检,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不足及时弥补,使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民主法治创建氛围

(一)紧扣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抓好村干部法制教育.一方面,结合镇政府“七五”普法学习,组织村干部参加镇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配合驻村律师开展专题讲座或组织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学习,使干部确立权由法授理念,提高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宣教活动.集中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三农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辅导教育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三)结合“大调解”开展调解宣教工作.针对当前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问题,就案议案,说理明法,提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宣讲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在调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深化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开展对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化解因特殊群体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基层自治,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一是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和谐村居(社区)”创建活动相结合.我村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并且规范上墙;设立了阅览室、宣传栏;定期上法制课;定期召开群众热点问题研讨会、村委工作报告会、年度工作计划会,让村民广泛参与村务管理.同时全面推进“三官一师”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基层民主自治和法治建设.二是加强村民自治实践指导.在换届选举、村务一事一议、村委述职评议、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加强法律指导和工作检查督促,使村干部管理事务服务公众能力、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能力、依法办事公正处事能力得到提高;村民“四民主”实践水平也不断提升.

四、加强村务管理,维护村内和谐

(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畅通渠道,引导村民合理诉求,表达意愿.同时,着重抓好基层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建立源头化解矛盾的工作新模式,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协助镇维稳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村党组织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村干部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继而带动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我村已经连续三年聘请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律师的协助下,坚持每年开展村民自治、土地承包等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及讲座,并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点,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办事.我村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完善的调解网络,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依法、有效化解.

五、坚持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惠民

改善民生环境、促进民生建设,是法治惠民的基本要求,我们围绕村民和村的发展需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镇委镇政府利民惠民相关政策,鼓励和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村内各项建设.我村今年已申报各村视频监控安装工程等,从技术上维护村内安全和稳定,提高村民依法治村的理念,有效改善了村内的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一、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创建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法治中国打假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当前,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中有检查,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统筹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制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推进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坚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3.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局属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依法执法、依法履责,并加强对局属执法单位的检查督察,定期通报督察结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普法先要懂法。身为执法人员,更要精通法律,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精心组织,长抓不懈,在队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1.重视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邀请银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本单位举办法律讲座,邀请党校教授来单位作辅导报告,今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讲堂”授课3次。每年均选派人员参加各级、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安排2名队员上挂市局法规处学习办案,派出16名队员到织里分局、治水治违办、驻企服务等岗位锻炼。经常性地组织队员结合城建、土地违法案件典型进行案例分析,由业务骨干轮流介绍执法经验,增强全体人员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2.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中层干部能上能下,执法队员互动交流”的用人机制,深入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队员岗位双向选择”举措,并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创建”、“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中开展专项考察,积极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四过硬”城管队伍。

3.强化正风肃纪。通过定期局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定“五事阳光”制度、一把手廉政党课、“勤廉携行.阳光吴兴”集中宣教活动、不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一年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辞退编外队员1人,清退保洁员4人,取消季度考核2人次。局正风肃纪组加大对日常管理、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暗访检查力度。局机关用车和一线皮卡执法车、特种车共16辆车全部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实现对车辆实时定位监督和区域调度。

(三)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普法阵地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年来,我局开辟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了普法工作,执法队员及广大群众在城市管理行政功能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1.运用多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借势借力,利用与吴兴时讯、湖州在线、吴兴广播电台等媒体的合作,加强《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以法律法规纪念活动为载体。今年我局在“6•25”全国土地日、《城乡规划法》、《土地法》及《城建监察条例》颁布纪念日,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月”、“文明执法形象月”活动中采取各种形式,掀起法规宣传高潮。

3.工作人员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利用“局长驻点工作室”走村入户,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结合现场,向当事人和现场群众解释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认识违法违章的性质,避免重犯;内勤人员在接待来队办事群众时也能认真细致地提供咨询服务,释疑解惑。

(四)重抓依法行政,综合执法不断得到强化

区执法局紧紧抓住执法办案主业,通过抓制度建立规范执法行为、抓程序规范提升执法水平、抓机制健全提高办案成效,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全面推进。

1.健全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并完善了责任分解、公开办事、错案追究、案件备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暂扣物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队员岗位考核评议结合起来。

2.依法行政,提高办案水平。将执法办案与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实现有效衔接。落实专人做好《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登记备份工作;并跟踪有关执法文书制发后的处理情况,及时采取立案查处等进一步措施。如今年对原浙江劲野科技有限公司产区废旧塑料制品焚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办理了全市首个大气污染处罚案件。

3.畅通渠道,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区执法局网站投诉咨询、指挥中心受理、12345政府阳光热线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案件9件,12345政府阳光热线97件,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6件,达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执法办案工作成效明显。

4.多方协作,严格规范执法。规范了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办案范围、办案权限;挑选了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内部办案审核队伍,对案件进行层层把关;与区法制办、区法院等加强沟通协调,与建设规划、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就业务咨询、双方协作、案件执行等方面积极寻求配合,共同推进相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二、存在问题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制宣传方式、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依法治理的深度广度有待延伸。

(一)随着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城市管理任务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队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网络体系有待健全。

(二)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解决队伍的体制、经费、装备、执法保证措施等问题。

(三)结合普法工作的要求应尽快完善法规科,专职处理日常执法工作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并作为今后普法的专职办事机构,推动普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特别是今年依法有效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五水共治”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编人员少、编外人员多,有执法证人员少、无执法证人员多的现状,专业知识人才的缺乏对管理带来了压力。此外,仍有个别执法队员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不适应,队伍的归属感、成就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城管工作理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构建法治城管、和谐城管。

一是健全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发展执法局法律宣讲团,充实宣讲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普法骨干,编写执法普法小册子,重点抓好法律进社区下基层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管法律进社区之家、进市民之家活动,送法上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

二是健全长效化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队员学法培训考核制度、用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是健全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污染、非规范户外广告整治、坚持违法建设、流动摊点、出店经营等市容违章长效治理,为实现吴兴区“两美”目标提供整治有序的市容环境。

四是健全长效化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常规性办案工作,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队伍“四会”能力,锤炼办铁案的工作作风,保持无败诉、无赔偿的记录,整体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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