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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心得体会(九篇)

时间:2018-06-23 14: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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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心得体会(九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一

您好!

在此我对今早升旗仪式迟到的行为深刻检讨。升旗仪式是神圣而又庄重的,每一次升旗仪式都体现了祖国儿女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对升旗仪式,每一个公民都应严肃对待。红日冉冉升起,国旗翩翩飞舞,流露出了华夏儿女期盼祖国日益强盛的美好愿望。参加升旗仪式是荣幸的,每一次,当看着国旗升起的时候,内心都会无比的激动。

每一次,当唱起我们的国歌,内心都会想起那为了新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国旗是红色的,是被先烈们的鲜血染红的。我们能有如今的幸福生活,是离不开先烈们的英勇奉献的。缅怀先烈的升旗仪式,而我却因为睡觉迟到,是对先烈的不敬。在此我深表痛心,我会深刻检讨自己的行为。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学习。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以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

乙方:

由于学校垃圾池旁边围墙存在安全隐患需维修,修教师周转房拆除的围墙需修复,经校委会研究,将围墙建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形成下述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垃圾池旁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需推倒重修,教师周转房旁边的围墙需修复。

二、要求:

1、材料:石头、板砖、70号砂浆。

2、价格:砖方:每方480元。石方:每方260元。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如工程存在问题,能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拆除重建,否则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9月10日前完工。如不能按时完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乙方要立即进行整改。

3、施工期间乙方一定要确保安全,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4、未尽事宜,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六枝特区新窑乡小学

乙方:

20--年月日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老师及领导:

您好!

我是第五宿舍224寝室的学生,检查人员于20xx年12月18日星期二在对我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发现电热水壶并做出了当场没收的处罚,记下我的宿舍号,对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学习。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这次事件的缘由。学校为了我们学生用水安全方便,实施了水卡用水制度。50元办理一张水卡可以用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水卡用完后可以继续充值,但我觉得水卡还是蛮贵的。于是觉得用电热水壶比较方便。电热水壶可以用很长时间,而且比较便宜。于是我违背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买了电热水壶。那天正在宿舍里正在烧水时,老师突击检查违章电器。我被当场抓到了。对此,我表示万分后悔和难过。以上是事情的缘由,也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然而,现在看来,却不过是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面对错误,最最重要的是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并引以为鉴,确保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剖析本次错误,原因有下:

1、思想纪律性不够强,行为之前没有考虑行为会带来多大的后果,甚至以为这只是无关紧要的行为,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2、安全意识淡薄。总以为只要我们妥善使用,就不会发生什么安全事故,殊不知很多很多校园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侥幸心理作祟而酿成的。而且一旦发生事故,殃及的可是整个寝室甚至是整栋楼的人,责任重大。

3、集体责任感不够强烈。身为寝室一员,明知这一行为的存在,却没有及时阻止,反而进行瞎掺和,是我没有尽到寝室一员的责任,我在这里想我亲爱的室友、敬爱的领导致以

深深的歉意,我保证以后会改正。

4、没有好好阅读和学习《学生手册》,没有培养安全意识,没有充分认识电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对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这种纵容违反学校规定的电器在宿舍存放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生的行为。使用违章电器有很多危害,如性能下降,耗电大效率低,可靠性差,安全系数低,有触电危险,易跑冒滴漏,操作不灵活,磨损严重,噪音大,无故障运行时间,短服务不到位,折旧快,保值能力差等影响。这种行为的结果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用电热水壶的时候我想的是不需要心疼用水的钱,但是我却忘了使用电热水壶是有着严重安全隐患。

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有时,没有打到水或图方便,就用电热水壶烧水。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他人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种行为,即使没有对宿舍及周围同学带来损失,这个举动本身就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对老师工作不尊重的表现,也是对身边的同学的生命和财产不尊重的表现,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其次,我们的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风气建设。同时,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学校的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学校、集体、老师和自己一个交代,从而得以改正自己的错误,取得进步。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为刚入学的同学做良好的学习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上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宿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事前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此在宿舍埋下了灾难的种子,我们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诚恳的向大家道歉。同时我还上网百度了很多有关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楼于20xx年

11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失火的新闻报道,这次火灾造成了58人死亡多人受重伤以及数千万元损失!前几年的海商学院火灾。11月14日早晨,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寝室内起火,因寝室内烟火过大,4名女生被逼到阳台上,后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4人均当场死亡。

深刻的意识到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也理解了宿管和学校领导对此事的重视。为此,我深感内疚和惭愧。我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殷切希望,辜负了同学们对我的信任,辜负了宿管的教诲。我再次向老师们和同学们进行诚挚的道歉。这件事情对我的教育是深刻的,同时也是惨痛的。我的这次经历更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集体和大家的利益,我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因此,我总结反思,反省自己的错误,并在以后的日子里互相监督。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一,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向老师认错。既然自己已经犯了错,我就应该去面对,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写下这篇深刻的检讨,向老师表明我认错的决心。

二,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提高纪律性。我应该认真学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并且做到自觉遵守。

三,学会正确处理问题。以后遇到事情需要冷静的处理,凡事需要三思而后行,多角度的权衡利弊,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冲动行事,这一点对于自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很重要的。对于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特写下这篇检讨,让老师提出批评,并希望得到老师的原谅。

宿舍是我们生活起居的地方,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重要。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参与保护工作,并有权力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因此我们要警钟长鸣,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对于这次违规行为,我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认真接受批评教育,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我将以此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相关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希望学校学院老师能够给予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非常感谢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且向老师保证我以后将不会再犯以上的错误,特别是此类的错误。希望老师能够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并且真心的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诲。同时希望老师在往后的时光里能够监

督我,提醒我。我一定不会再让老师失望了。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检讨书,我保证它也是我最后一份。

再一次表示我的歉意,请院领导、校领导、辅导员相信我们,给我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x年x月x日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四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

您好!

今天,请您允许我在这里对您说一声“对不起”。在本次学校的“文明宿舍评比“中,我们宿舍整体内务太差,由此给您和系里带来的麻烦和影响,在此,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现在,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在此次“文明宿舍评比“中,我们宿舍给您和系里带来的影响及其严重性,也认识到了我们宿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首先,宿舍是我们要生活三年的场所,虽然这期间,我们牵涉到一个换校区,换宿舍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宿舍都是我们大学生活的重要场所。换句话说,宿舍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对待宿舍,就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即使没有学校的常规性检查和评比,我们也应该好好打扫宿舍的卫生和并做好宿舍的内务工作。然而,这一点我们我们所有宿舍成员都做的不好,因而才导致在此次评比中,我们宿舍被抓做典型,给您和系里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恶略的影响。在此,再一次向您表示歉意。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致觉得是因为我们的整体荣辱观不强,另外,还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鉴于此,我们要重新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并放下那些侥幸心理,认真做好宿舍的卫生和内务工作,并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宿舍内务工作制度,坚持做到“我荣,宿舍荣;我耻,宿舍耻”。在平时的宿舍内务工作中,摆好心态,认真对待每一天的宿舍卫生和内务问题,并尽全力做到最好,坚决不给您和系里带来麻烦和影响。

其次,单单地说这是内务问题,确切的说是习惯问题。我们现在已经深刻的认识到,内务问题,并不只是简单的内务问题,而是习惯问题。准确地说,此次“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所暴露的问题,不仅仅只是内务问题,而就是单纯的习惯问题。正是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习惯不好,没有养成早起叠被子,整理床铺的良好习惯,因此才导致在此次评比中,有很多的细节问题被遗漏掉,疏忽掉,比如被子的叠放标准,床铺的整洁平整。也正是由于这些因习惯不好,而暴露出的一系列细节问题造成了在此次评比中给系里带来了恶略影响。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觉得,应该从零开始,严格要求,快速养成良好地生活习惯。在个人努的基础上,各宿舍成员之间还要形成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我们要尽全力做好宿舍的内务工作,坚持每天早上起来按规定叠放被子,收拾衣物,整理床铺,摆放鞋子,坚决在大三剩下的日子里不给您添麻烦,不给系里带来耻辱。

最后,态度问题。我们一致觉得,态度问题是宿舍内务做不好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问题。最准确地说,我觉得应该是认真。如果我们宿舍的每一位成员都能够认真的对待宿舍生活,那么内务就根本不会出现问题。正是我们平时态度不端正,没有齐心协力,认认真真地对待宿舍宿舍卫生,宿舍内务,宿舍生活及宿舍的每一位成员,因而才形成了这一连串的问题,如整体的荣辱观不强,普遍的侥幸心理,不好的生活习惯等,最终,导致了此次事情的出现,给系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给您带来了诸多的麻烦。

对于这个思想态度上的问题,我觉得要从根本上去改变,因为这个问题本就是出现此次事情的根本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改变心态,端正态度,认真地,努力地去做每一件事,并尽全力做到最好;其次,在认真态度养成的同时,我们还要树立良好的思想观念,抛却那些不该有的心里。最后,我们相信当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认真地去对待这些问题的时候,宿舍就不会再出问题,也不会在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不会给系里带来不良的影响。

另外,我觉得只有我们的努力还是不够的,在此,希望老师在平时能够给予我们一些恰当的,合理的指导,以便我们在以后的改正中,能够达到高质量与高速度并行的良好局面,争取能够为系里争夺一些荣誉,而不是耻辱。大三了,其实我们也是希望能够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出现这样的事情,确实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希望老师能够给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同时,更希望老师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给予我们指导,从而让我们能够取得更快,更大的进步。在此,先谢谢老师。

最后,我再次仅以个人的名义向老师说声“对不起”,由于我们错误的思想观念,错误的人生态度,以及不好生活习惯,而给您带来了诸多麻烦,希望您原谅我们,并给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我相信,我们一定不会让您失望,更不会再去做一些有损系里声誉的事情。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五

一.指导思想:学校住校生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思想和德育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规范我校住校生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住校生思想道德素质,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学习成绩,为我校的住校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取信于家长,取信于社会。

二.工作思路:适应学校的管理环境。建立职责明确,层次清楚,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科学规范,务实求新的管理机制,建设具有较强责任心的宿舍管理干部(楼长。宿舍长)队伍。提倡勤勉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创造积极向上,文明守纪,热爱集体的学生生活氛围,现结合我校女生楼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加强住校生管理队伍建设

1.按照女生楼的实际。一楼为高三住校生宿舍,一间为自习室,取消长眠灯。二楼部分为高二住校生宿舍和高一住校生宿舍。三楼为高二•高一住校生宿舍。四楼为高一住校生宿舍。

2.组织住校生管理队伍学习探讨.讨论分析住校生办法。探究住校生心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管理者不仅对住校生行为上的监督,更重要地方加强对住校生的心理辅导,疏通学生的心理障碍,对住校生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多一点关心和支持。经常和住校生打成一片,感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从而构建温馨的和谐家园。对于住校生的过失和错误,不妄加指责,要晓之以理,让住校生明白生活能力锻炼的重要以及集体生活中承担自身责任的必要。

三.落实职责。增强规范管理能力

1.实行宿舍长楼长责任制。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既分工又合作,使住校生日常发生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2.宿舍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每天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发现问题主动上报保卫科。

3.不断加强对宿舍长级楼长的管理。成为值班人员的得力助手。

4.实行楼层式管理。各楼层一名楼长对值班人员负责宿舍人员对宿舍长负责。

四.完善住校生管理制度

1.治保人员加强巡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或处理学生偶发事件或安全隐患。

2.做好住校生登记注册张贴照片及档案装订工作。

3.实行住校生就寝制度。及时掌握住校生就寝情况。

4.完善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实行奖优罚劣,促使学生住校生形爱先进,赶先进的局面,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及生活习惯。

五.加强住校生管理

1.组织学习《住校生管理制度》等。增强学生的规范意识和公德意识。

2.值班人员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及其它情况。

3.联系政教处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健康意识。

4.加强住校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财产责任制,谁损坏谁赔偿。

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学的力求在创满意服务的基础上创优质服务,住校生管理工作是服务于学生。优质服务是打动人的心智的服务,靠细节打动人的相信只要我齐心协力,和谐的育人原则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后,就能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轻松的学习氛围就能给这些是一种家的感觉,就能让住校生更加热爱校园,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六

83. 一份责任,一份收获,一份善举,一份温馨。

84. 干净在行动,健康在手中相互相依,冷暖相知!

85. 让我们一起来: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86. 让关爱的声音传遍每个角落,让互助的力量传递份份真情

87. 一滴水,亦能创造一个世界,节约用水,世界更加完美。

88. 鸟儿因翅膀而翱翔,鲜花因芬芳而美丽,校园因文明而进步。

89. 让关爱的声音传遍每个角落,让互助的力量传递份份真情。

90. 寝室虽不大,静雅又温馨;夜晚睡得香,白天好精神;

91. 水是生命之源,为了你我赖以生存的地球,请节约用水。

92. 适时而学,适时而息,张驰有度,健康常伴。

93. 世界因花儿的装扮而美丽,校园因文明的净化而温馨。

94. 扔一次垃圾心灵就蒙一层灰尘,捡一次垃圾心灵就添一块净土。

95. 现实的距离不代表心灵的距离,和谐的寝室关键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恰到好处。

96. 宿舍文明要有你 学校有你更闻名;文明礼让校园风,创建和谐新校园。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户口登记

第七条 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 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 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 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

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 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 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 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

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 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 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

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 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 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 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

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 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 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 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 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附件二:《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附件三:《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审批表》

附件四:《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告知书》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八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宿舍员工守则心得体会实用九

宿舍是学生休闲、学习、生活的综合场所,也是反应学生文化追求、理想追求等思想动态的重要场所。

主要有:

(1)自我定位还不够,很难跟学生聊到实质性的话题,走访不够频繁,很多情况下是自己觉得有时间才下到学生宿舍,未能详细制定走访时间和次数,表现得不够主动;

(2)自我管理松懈,时间安排不合理,很少花时间自学,因此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高,在处理宿舍区内的突发事件显得经验不足;

(3)食堂服务态度差,饭菜量少,经常花了钱而吃不饱吃不好;

(4)宿舍区管理水平不高,进出的门多,常有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机动车辆也多,而且也存在大量的猫猫狗狗之类的宠物;

(5)宿舍区偷盗事件,学生财产没有安全保障;

(6)辅导员宿舍环境差,时常与老鼠、蟑螂、蚊子、蜈蚣、苍蝇同居一室;

(7)学校对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重视不够,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8)学校领导对宿舍管理员的轻视是使管理就是不安心的只要因素。

(9)教学人员进宿管工作性质不同,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发展不利,在加上聘任的帽子,使他们气不顺,消极怠工。

(10)领导老好人,工作的量化水准差,造成一些宿管走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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