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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 铁路信息技术心得(四篇)

时间:2020-01-14 05: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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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 铁路信息技术心得(四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一

在担任这些重要行车工种期间,本人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9年的工作历程中,在段各级领导的关怀信任和精心指导下,我尊重师傅,团结同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默默无闻的奉献自己的青春。本着以运输生产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我不断探索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顺利的完成了各项运输生产任务。5年多的车站值班员岗位的实践,使我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我从一个肤浅了车站值班员基本理论知识的学生,到熟悉并掌握车站值班员相关技能,最后成为千里南昆线上一名业务理论水平高,实作经验丰富,工作务实的优秀技术骨干。自己在这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一些贡献,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作如下总结: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使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自己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用满腔的热情认真细致的对待每项工作。我坚持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扎根小站,为南昆线的安全畅通、车务段的安全运输和咱们铁路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99年8月,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了南昆铁路百色车务段担任助理值班员。当时,南昆铁路刚刚建线正式通车不到两年,做为刚报道的毕业生,虽然四年的中专学习生涯,让我掌握了很多行车岗位的知识,但是我丝毫没有放松学习的机会。在段领导和教育室的精心安排下,我虚心巩固学校的专业基础知识、深入钻研业务书籍,做到了温故而知新;此外我还加强熟悉车站现场的有关行车设备,迅速掌握助理值班员这工种的相关技能和应知应会。整整一年半的时间,我象一块求知的海绵,一丝不苟地吸取着知识的营养,因为我深深感到:专业知识的全面掌握是培养专业技能的基础。只有过硬的基础知识做前提,才能使自己逐步成长为专业知识够用、操作技能较强的一线高技能操作人员。

由于自己表现优秀,业务技术水平高,通过车站推举和自己的努力刻苦学习,从20xx年6月份起,自己由助理值班员岗位走向了车站值班员这一行车重要岗位。

到了车站值班员岗位上后,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往往都能准确、迅速地判断处理各种在接、发列车过程中出现的行车突发事件。如:20xx年的一天,我们站开一轨摩进入区间送工区职工上班,当时已经超过了下道时间,此时我们站刚好2217次货物列车叫站接近,但是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又联系不上,由于自己发现他们联系不上,不能确定该轨摩是否已经安全下道,本着“宁可错扣,不可错放”的态度,就把2217次列车扣在本站5分钟,等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联系上确定轨摩已经安全下道,并叫驻站防护员在轻型车辆使用书上注明“于时分下道”字样后,我才向该区间放行2217次列车。防止了一起事故的发生,确保了行车安全和人身劳动安全,受到了车务段的通报表扬。

平时工作中注重加强学习,对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喜欢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改进自己工作方式方法,找出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如:由于前几年tdcs系统还没有投入使用,邻站与邻站之间的车站值班员很难作到监控、互控,列车从本站开出后根本不知道邻站值班员是否已经开放好进站信号,经常有一些车站值班员忘记开放信号,致使列车机外停车的事故发生。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自己就养成了列车从本站开出两三分钟后主动询问邻站值班员是否开放好进站信号的习惯,并在《行车日志》备注栏内注明做记录,此举真正有效的避免了机外停车事故的发生。

平常工作中注意积累工作经验,努力学习控制台的操作和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方法,对无联锁情况下的接发列车做到得心应手,成了一名非正常情况下处理能力极强的技术骨干。自己从事车站值班员至今那么久,没有一起因错误操纵控制台按钮而影响、耽误列车的事件发生。每当车站有信、联、闭施工,进行无联锁接发列车时,车站都安排我当班坐台。如:20xx年4月份乐里河站开站,20xx年12月份乐里河站增加股道等,领导都是点名安排由我亲自坐台,由于自己沉着稳定,业务技术过硬,都确保了这些施工的顺利进行,还确保了接发列车的安全。

平常自己注意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并迅速运用到工作中去。如在tdcs系统投入使用的时候,到了新站面对新的不一样的设备的时候,新《技规》、《行规》、《事规》投入使用的时候,执行汛期三级雨量警戒行车办法的时候等,每次接触新的设备、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我都加倍的用心去学习,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全面熟悉和掌握。

在本工种专业技术理论学习方面,多年来除自己坚持自学外,在上级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下,还先后几次被选送到段、路局职校接受过中短期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理论培训学习。20xx年底通过一个月的高强度培训和学习,得到高级车站值班员资格证书。从此,自己在车站值班员这一工作岗位上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特别是20xx年,自己觉得自己技术基础知识底子还很薄,掌握专业知识能力还比较欠缺,就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参加了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的进修。在校学习期间,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有了更加的进步和提高,还发表了题为《铁路中间站行车安全的探讨》的学术论文,而且题为《铁路货运物流化对策研究》毕业论文更是深受导师的青睐,评为优秀毕业论文。通过努力,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于20xx年获得了大专毕业证书。三年的系统学习,为我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的业务能力也提高了许多,干起工作来感到更加游刃有余、如虎添翼。平常还积极参加车务段举办的非正常接发列车培训班,参加新规章、提速调图、安全知识等短期培训,不断增强了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

20xx年年底,虽然自己离开了车站值班员岗位,走上了站长的领导岗位,但是自己不但没有忘记加强学习车站值班员这一重要行车工种的业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还时刻加强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不仅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也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还做好车站职工的业务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全站职工的业务水平。真正做到一个工作认真负责,学习积极上进,管理得体有方的好站长。

在带徒传艺方面,由于自己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每次车站分配新职工或者有职工提职、改职的时候,都由我带徒传艺。而自己也是以身作则,虚心言传身教,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掌握本工种技术基础知识和有关技术业务知识以及自己平常工作中所积累的丰富生产经验和本人的特有技能全部传授给徒弟们。8年的铁路生涯,我亲自带过的徒弟有十个之多,他们都能够很快地掌握本职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胜任本职工作,没有一个徒弟发生事故因素以上事件,也没有什么不良反映,有的已经成为车站的业务骨干,甚至有的都也已经走上副站长、站长的领导岗位。自己在带徒传艺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深受同事的尊敬和领导的爱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自己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时刻努力提高技术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从20xx年至20xx年连续6年都被评为车务段工作先进分子,这在我们车务段还是属于罕见的。

记得有句的名言这样说:业精于勤荒于嬉。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对车站值班员工作应知应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已掌握,对车站值班员工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有了一定的经验知识。在这几年来的工作中,自己利用所学的专业技术知识在生产实践中做了一些实际工作,已经熟悉掌握正常、非正常接发列车、接发列车的应急处理、行车相关数据的计算及分析、特殊情况的调车作业、事故救援组织及分析等,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工作能力。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自己还是存在着不足之处,随着科技的进步,铁路列车的旅行速度越来越快,各种新型设备的投入使用,在实际行车工作中将会遇到更多的新的课题,对行车安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如何保证行车安全是行车部门永恒的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加强学习、克服缺点,力争自己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不断提高。我作为一名普通铁路工人、合格的技术专业人员,在此申请车站值班员技师职业等级资格,望铁路局技师专业考评小组领导审查,并希望审查通过,给予鼓励!

今后我将全力改正缺点,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个人素质,坚持不懈地学习,用最短的时间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坚持“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总体思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为构建和谐铁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描写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描写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3-20--(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铁路专用通信课程心得体会范本四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发站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 │承运人│装│

├──┼──┼─────┴─┼────┼─┴────┴─┼───┤ │

│托 │名称│ │施封号码│ │托运人│车│

│运 ├──┼──┬──┬─┼────┴───┬────┼───┼─┤

│人 │住址│ │电话│ │铁路货车篷布号码│ │承运人│施│

├──┼──┼──┴──┴─┼──────┬─┴────┼───┤ │

│收 │名称│ │集装箱号码 ││托运人│封│

│货 ├──┼──┬──┬─┼────┬─┴──────┼───┴─┤

│人 │住址│ │电话│ │ 经由 │ │ 运价里程 │

├─┬┴┬─┼──┴──┴─┼─┬─┬┴┬───────┴─────┤

│货│件│包│ 货物重量 │计│运│运│ 现 付 │

│物│ │ ├───┬───┤费│价│价├────┬────────┤

│名│数│装│托运人│承运人│重│号│率│费别 │ 金 额 │

│称│ │ │确定 │确定 │量│ │ │ │ │

├─┼─┼─┼───┼───┼─┼─┼─┼────┼────┬───┤

│ │ │ │ │ │ │ │ │运费 │ │ │

├─┼─┼─┼───┼───┼─┼─┼─┼────┼────┼───┤

│ │ │ │ │ │ │ │ │装费 │ │ │

├─┼─┼─┼───┼───┼─┼─┼─┼────┼────┼───┤

│ │ │ │ │ │ │ │ │取送车费│ │ │

├─┼─┼─┼───┼───┼─┼─┼─┼────┼────┼───┤

│ │ │ │ │ │ │ │ │过秤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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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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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事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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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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