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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 强拆违法建设的心得体会(八篇)

时间:2019-05-24 0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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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 强拆违法建设的心得体会(八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一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至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三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xx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xx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化解防范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给教育系统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提升预判应对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绿美校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为省市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位”:学生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排查处置到位;舆情监控和网络管控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到位。

三是做到“八个严防”:即严防发生涉师涉生重大伤亡事件,严防发生网上网下有悖中央精神的言论炒作事件,严防发生由师生利益导致非正常聚众上访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及重大治安案件,严防发生游行集会示威请愿事件,严防发生师生宗教团契及校园传教布道事件,严防发生在各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严防发生敌对势力及宗教校园传播渗透事件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措施上积极稳妥、落实上不折不扣。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发扬从严从实作风,确保各项措施落得实、落到位。要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新情况,严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风险化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暑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判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研判,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遇有重大风险事件时,牵头成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安全工作处负责反邪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工作动态风险防范。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风险防范。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情、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教工思想状况方面的风险防范。科研处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核把关风险防范。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防范。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判碰头会,除常规性工作外,就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走势及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坚持每周报告制度。

2.突出排查重点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问题的排查: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活动苗头;

二是可能引发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交通、摊点摆放环境治理;

四是各类安全管理。校内的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实训管理;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师生重大群体集会活动;校外的包括校外住宿、实习实训、国内外进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贷校园贷,煽动破坏滋事活动和个别人的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情的苗头和隐患。

3.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要着眼维稳大局,创新方法,在及时掌握预警性、动态性情况方面下功夫,把握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修电器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扑救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教学楼、逸夫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控。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的管理。

2.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协调辖区政府、办事处,国保、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严密防范渗透

1.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针对校园活动情况,要加强学校内教学、学术交流、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防范利用上述活动实施传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的思想渗透。

2.强化反邪教工作。要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以防范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意外情况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措施。对排查疏理出来的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包办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行踪,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3.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在15分钟赶到现场,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提供建议并全程参与。

(五)打击侵害校园的不法行为

1.摸清情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学校人员要摸清情况,掌握动向,并制定防范措施,特别要防范别可疑人进入校园滋事。

2.提升自身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类诈骗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全体教职工要学会自我保护,各单位要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2.落实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开展演练活动。坚持领导带班、值班、重大事件报告请示制度,做好节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部位“三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台账、完善相关档案,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方案纸质版于4月4日报安全处监控室(行政楼xxx房间),电子版发到xxx)。

3.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重大风险防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懈怠、工作拖沓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和安全处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挥畅通。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风险防范排查表》到安全处监控室,学校党政办每周五下午分别向市教育局高职处、法规处(电话:xxx)上报情况。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系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开发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医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涉及的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四、工作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开发区内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局、办要对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局、办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大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 “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部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六

(一)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预案。对照职能范围内3个领域重大风险,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预案,实行协同、责任、评估和研判4个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建立起从风险监测、预警到防范和危机管控的详细应急预案及联动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细做实做深,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科学分析研判当前态势。我们重点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运行调度和监测,分析我县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及时找准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各种风险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分析与研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理论依据。预计1月份,全县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符合预期。

(三)项目包装取得新突破。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县情发展实际,共谋划“十四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264个,总投资972亿元。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161个,亿元以上项目122个。按项目类型分:重大工业项目31个,总投资206.7亿元;重大农业项目30个,总投资163.28亿元;重大水利工程项目16个,总投资100.78亿元;重大服务项目7个,总投资11.96亿元;重大交通项目9个,总投资122.3亿元;重大城建项目54个,总投资122.38亿元;重大生态环保项目7个,总投资10.17亿元;重大教育项目数量27个,总投资14.2亿元;重大医疗卫生项目7个,总投资3.63亿元;重大文化旅游类项目33个,总投资101.94亿元;重大林业项目8个,总投资16.71亿元;重大民政项目12个,总投资5.52亿元;重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7个,总投资98.2亿元;其他类项目16个,总投资3.98亿元。

(四)进一步完善预警措施,科学应对对外摩擦。去年我县对美出口额占全县出口总额的9%。对美出口商品主要为塑料发圈,其产品没有在美国对中国增收关税的产品目录中,因此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县进出口贸易直接影响不大,但企业出口信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我们也建立对美贸易摩擦风险管控机制和对美贸易摩擦隐患排查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战最新动态,建立高效沟通渠道,与相关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和措施,谨慎处理手中订单,将可能遭遇的损失降到最低。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加强对企业的不良行为的约束。三是进一步拓宽出口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依赖。依托“一带一路”,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发展南南贸易。

当前,我县在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县域经济总量较小,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产业链条不完善,税源型工业企业少,旅游业散而不聚。二是污染防治领域存在短板不足,生态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三是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城建、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均衡性、优质率都还不高,与人民群众期盼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进入深冬季,天气寒冷,加之春节在即,沈阳、长春等周边地区疫情零星出现,所以我们还要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马虎。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职能范围内相关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梳理各类风险,强化责任落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日常排查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领域风险,扎实抓好风险的研判预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力强化经济指标调度。建立经济形势分析常态化机制,针对疫情变化及时跟进、及时调整政策导向。精准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逐步提升各行业产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加强对全县重大项目跟踪调度,及时对项目进行梳理,明确项目推进重点,列出项目推进计划。对于推进顺利的项目,定期跟踪督查,随时掌握项目动态;对于在推进中遇到困难的项目,进一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弄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定期汇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力争促其早日开工。四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将围绕市县“两会”精神,结合“两新一重”建设,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的扶持政策,围绕中央预算内、新增中央投资、省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等系列政策,对现有包装的项目加强对接协调、争取最大资金,促进有效投资;从我县产业、资源等优势着手,增强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的有效性。切实做到用论证好的项目对接政策、用包装好的项目促进合作、用准备好的项目赢得投资,实现政策、项目、资金效应最大化。五是全力抓好“飞地经济”。增强抓好“飞地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发展“飞地经济”作为破解乡镇项目落地瓶颈、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飞地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认真落实“飞地”经济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最大限度调动乡镇积极性;加强“飞地”项目调度,确保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我所根据辖区内7个行政村调解委员会队伍实际,组建完成了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并在1月5日会同牛头店司法所对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2、强化矛盾纠纷的调解责任者,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根据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办制,各责任区民警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关于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总结八

为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发生,维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雅市安监函〔〕11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煤矿实际情况,对各煤矿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特形成本报告。

目前我县有3家煤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清溪镇、河西乡2个乡镇,生产总能力为33万吨/年,清溪镇的汉源县东明煤业有限公司联营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东明煤业)和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星春煤厂(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简称星春煤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河西乡的汉源县良立煤业有限公司李西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良立煤业)为低瓦斯矿井。

(一)东明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业主方面。该矿是雅安市内唯一一个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于原安监总局规定的十三类淘汰矿井之一(之前必须淘汰关闭),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55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13号等文件进一步限制了该企业生存时间,禁止通过指标交易提升产能。加之现行省级机械化改造升级改造政策(川安监〔〕50号)对于3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同意扩资源,不同意提升生产能力。

在当前煤炭产业政策背景下,煤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矿理念差,急于回收投资成本,不愿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安全投入,在向其宣传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时,业主充耳不闻,抱有一丝幻想空间,认为相关政策会松动。

管控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引导退出力度。加强相关政策和指标交易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自愿申请退出煤炭行业。二是加强监管力度。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防企业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督促煤矿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矿,保障安全投入,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日常工作服务,做到不推、不躲,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人员时有离岗、脱岗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易出现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采掘接替方面。该矿1月4日自查出“四量”不平衡后,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整改。5月24日,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13号)文件要求,企业结合矿井实际及业主投资情况,7月12日向我局作出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不再布置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只在允许工作点、面内组织工作。根据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和结合企业实际,我局7月13日同意东明煤业恢复采掘作业。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4.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因夏季雷电较为频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易被损毁,维修不及时、维护不到位时有发生,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5.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井田内岩体裂隙一般发育,矿井充水主要是砂岩裂隙水和老空区水为主,其次是大气降水。该矿井下在+1570m水平布置有水泵房,井下涌水通过水泵经+1688m明斜井抽排至地面,若抽排不及时和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地面突遇区域内强降雨后,洪水从地面煤仓处大量涌水,漫过+1688m明斜井的挡水墙倒灌入井。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一是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加强井下+1570m水泵房维护管理,确保排水正常。二是加强地面防治洪水入井措施。健全汛期值班,加强雨前、雨中检查,雨后巡查工作机制,确保各井口不出现洪水倒灌入井现象发生,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6.维稳方面。一是该矿位于清溪镇双坪村矮板凳地质滑坡点下游,从至连续两年勘查结果显示,双坪村部分村民房屋裂隙有增大的趋势,村民认为该矿放炮作业、采空区沉陷导致房屋开裂,已多次阻挡企业正常生产,并要求企业必须停止生产作业,业主认为该矿是合法生产矿井,不肯停止生产,双方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煤炭的生产和运输会污染大樱桃外表,导致大樱桃变黑,周边村民在大樱桃采摘季节会阻挡企业生产、运输。三是该矿一直拖欠、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45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清溪镇、西溪乡和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二)星春煤厂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有更换未及时更新系统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采掘接替方面。该矿处于少数债权人转股权人生产经营阶段,没有足够的利润来稳定各方面债权债务,经4月27日,公司组织债权人大会,过半债权人员同意通过指标交易回收煤矿方面资金。6月份该矿参加指标交易失败后,已停止掘进作业,该矿目前四量不平衡,煤矿6月15日向我局作出了《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春煤厂停止井下掘进作业的承诺书》,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矿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

5.维稳方面。一是该矿生产周期回收资金时间长、利润收益未达到预期目标、涉及相关人员不满情绪长期积累、未及时解决而僵持局面长期存在,负面因素长期积累容易产生瞬间爆发,引发不可控制的状况发生;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因大樱桃被染黑与周边村民存在矛盾和冲突,存在村民阻挡企业运输煤炭、斩断水管等情况;三是该矿一直拖欠、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74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三)良立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受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资金短缺、效益低等各方面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有证有人,但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技术人员指导安全生产还有一定差距;机械化改造进度缓慢,业主长期处于亏本状态,没有更大资金量再投入。

管控措施:一是为了提升我县煤矿企业技术力量,我局积极沟通协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到我县进行成人继续再教育培训。二是督促煤矿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投入。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和5名技术人员的工作和技术力量偏薄弱,队级管理配备不齐;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三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敦促河西乡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

管控措施: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等可能引起瓦斯积聚。(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矿一是强化通风管理。落实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例会等制度;矿井总风量满足需要,风量分配合理,井下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规定;主通风机及附属设施完善并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实现双回路供电;通风、瓦斯检测仪表按规定使用、维护和校验;风门、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管理;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供电,配备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2)防治水方面,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

5.维稳方面。一是河西乡长期上访户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前核桃沟煤矿业主)的纠缠,影响该矿正常生产秩序。二是该矿一直拖欠、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45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积极做好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及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杨从海、李琼夫妻二人、黄大伦及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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