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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园林树木实训心得体会(七篇)

时间:2023-06-20 1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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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园林树木实训心得体会(七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本人自xx年x月进入公司以来,一直在公司项目部担任园林工程师,期间认真学习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在工作当中,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环节,并积极学习各类规范、图集标准。在业余时间内通过自学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目前已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考试资格,年底将获得园林建筑中级工程师职称。

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作为园林专业工程师,积极主动与其他专业工程师及设计部、审计部工程师相互沟通,对施工中的问题尽量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并对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做出的有效的预控措施。一年中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1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关系着小区给人的整体印象,因此对每一个细节都要严格把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进度,目前已完工验收。

2.协助z工、h工负责二期的土建施工监督管理,目前47栋a单元已经成功封顶,其余均处于结构施工期间,在钢筋验收当中严格把关,认真复查钢筋的规格和绑扎、模板的支护及外脚手架的防护,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类临边防护。

3、及时联系grc生产厂家,跟踪别墅grc的生产、安装;负责别墅的土建施工监督管理,目前xx一建施工段第一、二排别墅已拆完排栅、第三排正在拆除排栅,第四排将在本月底拆完排栅,xx公司施工段别墅排栅已全部拆除,为外部环境及时施工提供了作业条件。

4.负责二期排洪渠的园林绿化工程,目前已按照预定的进度计划顺利完成相应的工程量,为二期顺利进行预售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

5.在一年的施工管理当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较多,在严抓质量和进度的过程中,忽略了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转变管理思维,要做好预控工作,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积极响应公司的领导,与公司同仁密切配合,针对工程中存在问题和遇到的挫折及时调整,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做好一名优秀的园林工程师,并争取在其他专业上得到扩展,为上东的发展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针对公司目前的情况,建议如下:

1、加强公司的流程建设,对不必要的环节进行精简,形成合理有效的程序文件。如将现场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的流程提炼成简洁的流程图,下发各个项目部以便于操作。

2、将售后服务维修工作的主责放在物业公司。项目部工程师只负责质量投诉的现场责任鉴别,责任确定后由物业公司联络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及相关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售后服务工作的对接,便于及时地处理维修工作。

3、组织拓展培训,可以增强员工之间的团结配合意识,也可以提升个人的自我挑战能力。

4、为现场项目部订购建筑、房产及园林等市政类的期刊杂志。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旨在为园林绿化养护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适用于住宅小区绿地、公园绿地、防护林带、市政行道树、企事业单位绿地以及其它性质的各类绿地的养护。

三、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五、园林绿化养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合同编号:______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20__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花坛花境布置□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水体清淤□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_______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景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宁边东路

3、预定开工日期: 20xx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园林绿化、种植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前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币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 3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李海宾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甲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业主(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本工程合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质量标准: 优 良

6、本合同总金额 ¥:

大写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

2、工程施工图(图纸档案编号 )

3、工程预算书(预算书 )

4、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省、市园林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标准。

第四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3 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电线路、平整场地等。

(2)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动工前必要的证件等开工前 3 天完成。

(3)发包人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第五条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签定合同后 3 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绿化及其他的服务,乙方不的擅自变更甲方所需的绿化植物规格档次(附清单);

(4)乙方承担甲方绿化所需各类植物以及其他景观材料的运输和植物的养护工作;

第六条 质量与检验

1、发包人应当达到协议书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当地行业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返工的经济支出,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 优 良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预付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预付总金额的 ,材料进场后付 ,工程完工后付一周内付完余额

第八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3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3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3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条其他

1.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整改至优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当;

2. 所有植物承包方在养护期内确保种植成活,养护费由发包方承担,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养护起算日期为合同中签订的开工日期.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从签署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价不含税,税金按合同价的5%收取;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今天一大早,当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妈妈叫醒了,因为今天要去全国四大园林之一的拙政园游玩。出了宾馆后,刘叔叔已经开着车在门口等我们了。我们从昆山出发去苏州园林只用了40分钟。

到达拙政园时,太阳早已挂在了天空,天气也变得炎热起来了,售票厅已是人山人海了,刘叔叔专门为我们请了一个导游,导游很快帮我们买了票,于是我们一行六人进了拙政园。

我怀着激动无比的心情一进园,就看到满园的绿色,好似把炎热都挡在了门外。导游介绍说,拙政园占地78亩,是公元1509年始建的,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了。拙政园分为东、中、西三园。东区在古代是菜园。中区是主人招待客人的地方,中区还有四座亭,分别是春亭、夏亭、秋亭和冬亭。导游说,春亭周围种满了牡丹花,所以春天就到春亭看牡丹,夏亭赏荷花,秋亭看橘树,冬亭赏梅花,随着四季的变化,主人不出门就能欣赏到一年四季的景物。西区则是姑娘小姐们住的地方,也称绣楼。拙政园里有一种竹子,俗称“金镶玉,”因为它的竹杆是金黄色的,还带一点绿色,也叫黄金竹。园里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亭、台、楼、阁、榭。就是亭子设计成像船一样,伴随着水中的倒影,组成一副名扬千里的画卷。

拙政园里的门窗,图案设计和雕刻功夫都是工艺美术的上品。特别是窗户,雕刻的花纹没有一个是同样的。随着游客缓缓前进,窗户里的景色也各不相同,就像幻灯片。

拙政园真美啊!美到游客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都是一副完美的画面,让你流连忘返。

玩了一天,也累了一天,我在心里感叹我们祖国竟然有这么多美丽的地方,虽然我只看到了冰山一角,但我的心里仍为我们祖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姐姐、小姨一家一起去苏州旅游,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和激动。

苏州是一座历史的文化名城,园林遍布古城内外。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之说。这次暑假来苏州也就是慕名而来的。今天我们来到苏州最大的古典园林,经典代表作品——拙政园。听导游解说:“占地78亩,距今已有500多年历史。”我迫不及待地走进拙政园的坊形大门到处观看,哇!果然名不虚传,假山、亭子、小桥流水、柳树、池塘的荷花等,这里的美景跟仙境似的。

我们走进园内,看到地上有个与众不同之处,用鹅卵石拼成的花样,非常好看,导游说踩着了就有钱花,说的我们都开心的踩了起来。在园中有一个池塘,池塘,池中央有一个小塔,传说就是他镇住了池里的妖怪。园里的长廊就仿佛一条长龙威风凛凛,名震四海。在长廊旁边,有块不规则的大石头名叫“满载而归”,它是镇园之宝。

人间仙境——拙政园,让人仿佛走进了连锦不绝的画卷,不愧是四大名园之一。

关于园林实习动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七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振兴三大经济、推进三大目标的发展思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_年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及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_年园林绿化工作情况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我单位承担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已完成,进入提档升级和巩固成果阶段。

(一)公共绿化建设

今年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年底预计全市共新增绿化面积21.4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新增0.44万平方米,公园绿地新增2.25万平方米,居住区及单位庭院新增绿化面积6.7万㎡,生产绿地新增绿化面积4万㎡,生态建设新增绿化面积8万㎡。

1、完成新田路分车带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新田路分车带绿化升级改造范围自风雷街向东至原大运二级路口,路长5000余米,花池总长8500余米。绿化提升面积2.4万㎡,工程建设已完成,目前进入苗木管护阶段。中间分车带花池增植连翘、丁香、紫薇、榆叶梅、花石榴等花灌木1500余株,对缺失的桧柏、黄杨球、大叶黄杨、月季、毛白杨进行了补栽补植,以期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效果。

2、加快实施动物园改建呈王公园工程。该公园占地52亩,绿化面积1.97万平方米,人工水系面积1500余平方米,绿地率64%,规划建设秦汉风格的仿古建筑、广场、水系、摩崖石刻、驿亭、群马雕塑、树木栽植等,目前景观建设工程已完成85%,其他工程加紧实施,力争入冻施工期结束前完成园内景观工程。

3、完成新田路人行道加宽绿化苗木移植工作。从合欢街至五道口路段,人行道加宽绿化苗木移植已全部完成。现进行浇水、打药、疏松土壤、修剪、清理枯枝等工程苗木精细化管护工作。

4、完成呈王路立交桥配套绿化工程。对4个长280延长米,宽2米的呈王路立交桥花池实施绿化,内植卫矛、金叶女贞、海棠、碧桃四个品种,同时对立交桥两侧栽植雪松、黄杨等植物,新增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苗木管护阶段。

5、完成春季苗木补植工作。今年春季,为积极配合大西高铁项目及新田路改造工程,对新田路、市府路、浍滨街、大运高速连接线、文明东路、北环路和各游园缺失苗木进行了补植补栽,共移植雪松、毛白杨、桧柏、黄杨球、卫矛、金叶女贞、月季等乔灌木7万余株,确保大西高铁项目及新田路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6、完成市府路架设观景花盆工作。为打造文明示范路,在市府路全线广告杆上安装铁艺花架,悬挂鲜花花盆,目前进入养护阶段。

(二)社会绿化建设

居住区及单位庭院新增绿化面积6.7万㎡。计生服务中心、财富家园小区、路东办等社会单位正进行新栽植苗木的管护工作。惠泽苑二期、锦都经典二期、财富家园等小区绿化工程已完工。

(三)绿化管护工作

1、推动园林到园艺的转变。在新田路、市府路部分街头游园及新田广场、市民公园进行春季植物局部修剪造景,并对造景植物进行后期养护和精细修整,初步尝试了园林到园艺的转变。

2、推动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中心继续按照“两个办法,一个标准”即:《园林中心绿地管理办法》、《园林中心绿化检查考核办法》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创新园林管理机制,通过采取年初建帐、季度考核、奖优罚劣等措施,加大苗木管护力度,推行园林绿化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园林养护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今年,为打造文明示范路,我单位对新田路、市府路等道路行道树进行了五次枯枝修剪及精细修剪。对绿带内枯枝死叶、白色垃圾等实施了六次清理整治,并进行中耕除草、树穴松土、树枝等垃圾清理管护工作。同时督促沿街社会绿化单位对所属路段绿化进行精细化管护。

3、苗木日常规范管护有序进行。今年以来,为缓解春季旱情,3、4月份中心共出动浇灌车200余车台次,喷灌设施全部启动,进行抗旱保苗。在市区主要街道分车带、街头游园、广场公园的春季修剪工作中,绿篱及模纹带修剪面积达30余万平方米。对望桥街、文明东路、高速引线、紫金园、各街头游园、市民公园的蚜虫、蛴螬等病虫害进行防治,施药面积20余万平方米,对新补植苗木进行重点管护,保证成活率。

4、市容环境整治。为整治市容环境,中心共6次粉刷树木25万余棵。重点清除北环路、合欢街绿带内杂草9万余平米、清除垃圾360立方。

(四)新田广场、市民公园建设与管理

1、在建设方面,新田广场(市民公园):相继完成了湖底清理、湖壁修复、湖内景石砌筑、平台栏杆粉刷等四项工作;广场舞台亮化设施改造已完成,广场外围的景观灯已安装完成,亮灯运行,共安装路灯28盏、庭院灯26盏、钻石灯2盏、射灯10盏,并为高杆灯安装新光源40盏。今年,广场苗木补栽、移植等绿化改造面积约5000㎡,共栽植地被植物1500㎡、草坪2000余㎡、金叶女贞等模纹带1800㎡、灌木4000余株。

2、在管理方面,新田广场管理处依照“科学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一个“勤”字核心,即“工作勤奋,纪律勤抓”,“勤检查,勤落实”,重点抓好新田广场、市民公园的卫生、绿化、秩序、设施运行维护、重大活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五)省级园林单位、小区、道路创建工作

组织北方风雷、锦都佳园、城市先锋等社会绿化单位申报省级园林单位,大运高速引线申报省级园林道路。目前已完成材料汇编和报送工作。

(六)严格执法、依法治绿工作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临汾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破坏城市园林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中心执法巡查队共查处损坏绿化设施案件1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城市绿化建设成果。

(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今年我单位无大操大办、吃拿卡要、公车私用、迂腐案件发生。

3、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加大对公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

4、继续开展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集中整治活动,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歪风邪气,继续实行婚丧事宜申报审批、公示及现场监督制度。

(八)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工作

今年,我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开展“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经过五个阶段的集中教育整顿,通过仔细查找,认真剖析,总结出当前园林工作中存在着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1、绿化管护简单粗放,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2、在工作中由园林向园艺转变的意识不够,园艺修剪造景艺术性不强,还停留在简单的修剪、绿地管护上。

3、社会绿化管理薄弱,亟待加强。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充分利用查找问题阶段的成果,重点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分领域、分层次梳理出了整改项目,建立了整改台帐,确定了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对我单位已制定实施的《绿地管理办法》、《绿地植物养护技术标准》及《绿地考核检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细化了任务与责任,从而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

二、20_年工作计划

1、实施北环路(浍滨街—东环路段)隔离带绿化工程、新田东路(五道口—凤城段)绿化工程、新田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2、围绕明年5月召开的月季花卉,在全市范围内栽植月季20万株。

3、加强现有苗木及新栽植苗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做好抗旱、防涝、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4、实施绿色图章制度,解决社会绿化管理薄弱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居住区做好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工作,大力开展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

5、借鉴长治市园林绿化管理模式,结合观摩学习的经验与思考,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监督有力、科学规范的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园林到园艺、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两个转变,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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