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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 武警部队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篇)

时间:2023-10-25 13: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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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 武警部队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号____室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5、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 6、购房合同编号:

4.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5.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6.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7.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市______(区/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本合同经___________市______(区/县)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0.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二

年3月12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本法

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____省、自治区、____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十六条 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

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第二十八条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

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________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一条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

第四十二条 专利局对撤销专利权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撤销专利权的决定,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三条 专利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专利权人或者撤销发明专利权的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四十四条 被撤销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五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____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____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八条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九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五十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上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本条

第二款、

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被撤销的专利权。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二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三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上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专利局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五条 专利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五十六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七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

第五十八条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第六十条 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第六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三、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四、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第六十三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

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

第二十条规定,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专利局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六十八条 本法实施细则由专利局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原作者: 王亮

对于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三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是中队统一领导和团结核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根本保证。半年来,我们通过加强建设“一个班子”、“两支队伍”、“两个助手”,带动中队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1.建设坚强的支部委员会。常言道“不是金钢钻,不揽瓷器活”、“打铁要凭自身硬”,党支部要真正成为中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基于这个认识我们一班人结合班子调整,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敬业精神、表率作用。支部一班人生活上互相关心、学习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思想上互相提醒。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十六字”方针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公道正派地处理和解决热点敏感问题,严格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支部“三个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干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半年来,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党管党员,结合党课教育在党员中开展了以“学习践行‘’重要思想,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两只队伍”的“四个素质一个能力”,全体党员事业心、责任感强,以队为家思想树得牢,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在党员队伍中形成了一种“有关怀、有友谊、有快乐、有情趣、有希望、有干头”的良好氛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注重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和助手作用。中队团支部把开展团员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教育引导青年官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服役态度,打牢为部队建设做贡献的思想基础,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在政治上要求上进,上半年向中队党支部推荐团员加入党组织。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警营文化生活,陶冶官兵情操。以武警委员会为平台,积极推动队务公开。武警委员会经常发动官兵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号召人人都参与到中队建设中来,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强对中队伙食、财务的民主监督,提升骨干培训、考学、入党等敏感事务的透明度,推动了队务公开,增强了官兵团结,促进了部队建设。

二注重政治教育,筑牢思想政治基础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积极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争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在党员中进行了保持先进性教育,穿插进行了密切内部关系教育、法纪教育、保持健康心理教育、执勤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等。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政治教育,官兵思想政治基础不断牢固,更加坚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信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体官兵能够安心基层,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政治教育落实较好。我们把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始终放在政治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教育前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官兵的思想实际,对各项教育都进行了科学周密的计划安排,编写了教育授课教案,并组织课后讨论,加深对教育内容的理解和深化,教育中我们在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上下功夫,改变了过去“你讲我听,你讲我做”的灌输式单一模式,大力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拓宽教育渠道,保证了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

二是运用各种有效载体,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我们建立了以党员、士官、班长为主体的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谈心活动,充分发挥“三互”小组在经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对官兵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产生的现实思想问题经常进行分析,在官兵中开展了“双四一”、“三好六不”、“三互”等活动,坚持贯彻疏导方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官兵中出现思想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准确掌握,正确处理。我们成立了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和预防犯罪工作,充分发挥保卫委员、安全员、法律咨询员、心理咨询员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科学的理论武装官兵头脑,有效杜绝了腐朽思想的侵蚀,实现了“三无”。

三是加大文化工作力度,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我们围绕中心工作,本着讲求实效、俭朴节约、自娱自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项文体娱乐活动,经常组织官兵开展球类、棋类、卡拉ok演唱活动和比赛。坚持“三个半小时”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图书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充实图书和报刊杂志,大大方便了官兵的学习。

三贯彻三项纪律,促进执勤秩序正规

1.以严格贯彻落实执勤三项纪律为突破,确保固定勤务的圆满完成。总部执勤三项纪律命令颁布后,在总队、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们用时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层层动员,利用墙报、板报、宣讲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在营区醒目位置设置了“三项纪律”警示牌,时刻提醒官兵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哨位子弹安全箱的安装使用,教育引导官兵深刻认真“三项纪律”的重要性,并对“三区一线”标识进行刷新,进一步明确哨兵的责任区域。我们采取饭前提问、上哨前背职责、周末小考核等形式,积极开展执勤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我们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形成了哨兵互控、监控员监控、干部查控的良好机制,有效地杜绝了执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通过中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执勤工作安全无事故。

2.积极开展“三共”活动,执勤设施逐步得以改善。根据支队部署,我们通过积极开展“三共”活动,加强了队所间联系和协调,签订了执勤目标安全责任书,为各哨位和勤务值班室安装了公安内部专网电话,使勤务指挥通讯更加便利,长期以来监墙无电网的问题也有望在两年内得以解决。

3.临时性勤务安全顺利。2月11日,中队1官兵在中队长侯兴华的带领下,积极参加了县国税局家属楼失火的抢险救灾战斗,挽回经济损失x元。3月19日,县气象站附近山林发生火灾,中队1官兵在中队长侯兴华的带领下,闻灾而动,赶赴火场,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参战官兵英勇顽强,不怕困难,冲锋在前,经过近小时的奋战,将山火扑灭,保证了气象站的正常动作。我们还参与了3月份县“两会”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5月23日至25日“##省文艺界采风团”赴##采风、慰问的安全保卫任务,6月7日8日全国统一高考##一中考点的安全保卫任务,参战官兵良好的警容警姿、精神风貌为驻地群众留下了美好的映象,也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四狠抓军事训练,提高部队战斗能力

军事训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途径,也是圆满完成执勤任务的根本保证。我们严格按照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围绕提高执勤能力,突出抓了专勤专训、哨兵反袭击、警用防暴器材训练和应急小分队训练,以体能训练为重点,积极开展“五小练兵”活动,穿插进行骨干培训。中队党支部对训练工作非常重视,定期分析训练形势,认真研究和解决训练中的倾向性问题,大力加强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比武、会操、竞赛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官兵的训练热情,训练效果比较明显。

五强化行政管理,提升部队建设水平

1.抓了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在平时学习训练的基础上,按照支队统一安排,在4月份集中开展了条令学习月活动,我们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抓起,注重作风养成,强化官兵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服从命令的意识。

2.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中队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官兵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检查,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枪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制度,加强对闭路电视、查勤网络的管理和保密教育,防止了各类问题的发生。

3.加大干部和班长、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能力。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集训、培训和在岗培训锻炼,干部和班长、骨干事业心、责任感不断加强,能够以身作则,知兵爱兵,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增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规范后勤管理,增强后勤保障能力

在经费管理上,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签字,做到支部当家,集体理财。在伙食管理上,认真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坚持“双人采购,三人签字”,实物验收等制度,杜绝了“跑、冒、滴、漏”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在有限的经费内搞好调剂,让官兵吃得满意。在公用物资管理上,落实计价挂账制度,战备物资按“三分四定”要求存放,并实行标签化、架子化。在营区种草养花,绿化营院。利用现有条件,养猪2头,养鸭20只,腌制小菜5种。通过我们积极争取,官兵用上了太阳能,解决了洗澡难的问题;安装柴油、煤气两用灶,长年来生活用煤依靠官兵肩挑背杠的历史也在今年上半年划上了句号。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中队建设也呈现较好的上升势头,但仍然存在不少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政治教育的方法还不够灵活。主要表现在课堂教育与实习生工作、生活、思想实际结合不是很紧密,还存在照本宣科的情况,教育的“一感三性”不强。

二军事训练、勤务训练质量不高,与实战结合不够紧密。主要表现在官兵训练中,还有个别同志思想不够集中,有在训练场嘻笑打闹现象,官兵执勤中处置情况和应急反应能力也不是很强。

三有时作风还不够严谨。表现在集合站队有个别同志拖后腿,队列养成也不够好。还有一些同志对待工作讨价还价,对安排的任务不能认真积极负责地去完成。

四两个群众性组织作用发挥不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工作缺乏主动性、规范化和经常性。

五正规化建设标准还不高。表现在对硬件、软件建设关系协调不够好,软件没有及时跟上硬件的步伐;部队管理中也有时紧时松的现象。

以上存在的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

三、下步打算

一以“”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为牵引,继续抓好部队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积极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争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结束后,要继续抓好教育成果的转化。

二要继续抓好支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集体领导同,搞好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好支部在部队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党管干部、党管党员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时处处当好模范,树立好勤奋学习、政治坚定、勤政务实、知兵爱兵、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

三要把“三项经常性工作”当日子过。要认真落实好上级执勤工作指示,以《执勤规定》和《正规化执勤检查验收标准》为依据,突出抓好勤务制度落实,确保执勤目标绝对安全。依据条令条例和《基层正规化建设规定》加大行政管理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认真抓好“三互”、“双四一”、“三好六不”活动,坚持“三个半小时”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搞好拥政爱民工作,大办好人好事,建立融洽的警政警民关系,树立武警部队的良好形象。

四要下功夫抓好军事训练。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训练计划,重点抓好勤务训练,开展训法研究,坚持以任务为牵引,以质量为核心,坚持贴近任务需要和完成中心工作的要求,保证训练“四落实”。

五要切实加强后勤保障能力。要把保中心、保生活作为后勤保障的重点,严格落实《后勤正规化管理规定》,不断强化后勤规范化管理。

对于人民武警铭记历史心得体会范本四

人民银行个人工作总结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人心涣散将会一事无成。营业部主任室一班人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因此,我们将凝聚人心放在突出的位置。

主任室一班人以身作则,加强学习,做学习典型的倡导者、组织者,更是实践者。为人师表,清正廉洁,以俭养德,以自己品质来影响每一位员工。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搞亲疏、不拉帮结派、做到一碗水端平。鼓励员工多提意见,只要是合理的就采纳。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在业绩分配的敏感问题上,实行公开化,增强透明度。确保每位员工看到放心、拿到舒心。

营业部现有员工29名,其中党员13人。党员在群众中的作用在营业部显得尤为重要。营业部党支部围绕支行所下达目标任务进行剖析,统一认识确保每一位党员就是一支标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党员发挥战斗模范作用下,积极培养后备力量,吸收优秀员工向组织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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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创新是银行工作永恒的主题,只有加强服务才能赢得市场、才能创效益。营业部主任室一班人响应市分行和如皋市政府的号召,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诚信”窗口活动中,将营业部服务水平上升一个新台阶。我部先进做法,南通工行网讯和《如皋日报》已作了相关报道。省行网讯进行转载。

员工张焱在柜面服务中,能够标准使用“三声、两站、一微笑”,多次在市分行明查暗访中受到表彰。

二是建立服务质量与业务量挂钩的考核机制,营造“多干多得,少干少得”的公平竞争机制,形成了全行员工“争干”、“抢干”业务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各网点、客户经理、客户的评议机制。由网点负责人评议管库、提解员,客户、客户经理评议柜面接柜人员,从会计接柜、出纳接柜、管库提解员中各评选一名服务先进,按季给予奖励。四是设

2 立了优质文明服务奖励基金,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一是积极配合客户经理做好各项贷款发放和资金回笼。今年8月,积极配合客户经理省内首家办理保理业务xx万,取得了万经济效益。二是服务好基层网点。努力提取高提解、库房人员服务水平,及时做好现金调拨以及支行有关文件的传递。

“发展才是硬道理”。没有市场的发展一切将无从谈起。年初,主任室根据支行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神,结合营业部具体情况,确立了向市场要存款、向他行存款挖存款的工作思路。锁定目标,不达目的不罢休。

现代银行的竞争是产品与服务的竞争。营业部根据不同的客户推行个性化服务,对人民医院、盐业公司、中医院等大客户继续实行上门服务,向结算频繁单位推荐我行网上银行快捷的结算方式。目前,已开立网上银行户。

作为一名银行人员要有一种职业的敏感性,当主任室得知xx商人xxx等14名老板筹集资金准备南天集团产权时,马上多打听并与刘正光等人取得取系,向他们介绍我行的服务和结算优势,用真诚赢得南天

3 人的信任。8月8日决定来我部开户,并打入注册资金xx万。

同时鼓励员工献计献策。并制定出奖励办法,有力地激发了员工拉存款的积极性,员工沈建华利用爱人在部队的关系,积极揽存150万。

我部积极配合,并负责帮助解决相关手续。使我行资产得以保全。新注册的江苏大地蓝绢有限公司首次打入注册资金21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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