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案例 重庆老人吃橘子噎死 家属起诉路过女子索赔85000 法院判了

案例 重庆老人吃橘子噎死 家属起诉路过女子索赔85000 法院判了

时间:2018-09-01 22:13:57

相关推荐

案例 重庆老人吃橘子噎死 家属起诉路过女子索赔85000 法院判了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当自己身患疾病或是年老无依时,也希望能够得到配偶子女的关切和照顾。

然而,就在3月19日,重庆一位患有精神病的老年杨大爷却因吃橘子卡在喉咙而意外身亡,倒在了马路中央。当天下午,吴女士开车路过此处时不慎对杨大爷的尸体造成损伤,被其家人认定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向其索赔8.5万元。

然而,当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后,吴女士这才得知自己并非导致杨大爷死亡的凶手,而面对已经交付的赔偿金,杨家人却不愿意返还,声称吴女士应当对遗体的损伤担负责任。对此,双刀争执不休,而吴女士也将其诉至法院。对此,法院将如何判定呢?

3月19日,杨大爷独自离开家门,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村子外面的橘子树下,踮起脚尖够了几个橘子填进口中。

这棵树上的橘子不知是何缘故,表皮青色还未褪去,和果肉黏在一起,一看便能够猜到定然酸涩难当,不堪下咽。但杨大爷好似没有感觉,顾不上将橘子掰开,直接塞进嘴里吞下,而口中分泌的津液也随着他的吞呀动作而不断向下颌流去。

有几个熟人看到这一幕,也并未上前阻拦,而是聚在一起对杨大爷小声议论。原来杨大爷和妻子刘大妈本一起居住在村南,是这里的老人了,两人育有一子,现在于异地上班工作。就在2年前,杨大爷意外患上精神病,自此神神叨叨,脑子也不太正常。

他的孩子如今步入工作岗位不久,平时非常繁忙,也没有时间回来照顾杨大爷,这照料的事项便全交给刘大妈来应对了。

可惜的是,刘大妈本人腿脚也有点问题,走路速度慢,还需要精心休养,不能过于劳累。而杨大爷虽然身患疾病,但是腿脚麻利,有时候能在村子中闲逛一天,刘大妈实在是没法每时每刻盯着他。

好在杨大爷还是隐约能够认识回家的路,在平日里,他有时会自己出门转悠,累了再晃晃悠悠地回家,一来二去,也维持了一段时间。

而此时,面对杨大爷吃橘子的行为,几个熟人也只是互相说了两句便四散离开了,只留下杨大爷还在伸手继续向前摘取树上未成熟的果子。而因为他每次吞咽的动作都很快,其身体机制明显无法适应这样的速度,很快杨大爷便感受到了腹中痉挛的疼痛。

他弯下腰扶着树干向前走了两步,而后又装了几个橘子在口袋里,就在想要从道路穿过前往对面凉凳上歇息一番时,杨大爷又忍不住向嘴里塞了一个橘子而这个稍大个头的橘子刚到喉咙便卡在了此处,而感到不通畅的杨大爷下意识地想要咽下,却始终不能如愿。

他在道路中央不停作出吞咽的动作,皆无济于事。最终,杨大爷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双目瞪大,失去了鼻息。

虽然有村民注意到他倒在地上那一幕,但是人人都知道杨大爷自身患有疾病,也没有去打扰查看,这便导致他在地上许久,直至深夜

而当天晚上,下班后和朋友相约聚会的吴女士便驾车路过了该村落,因为周围没有路灯,吴女士和后排的朋友也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没有注意到路面的情况,不慎撞到了杨大爷的尸体。

看到面前的老人已经死亡,吴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而警方到来后,初步判定是因吴女士交通不谨慎而导致车祸造成杨大爷的死亡,在其儿子杨忠回来后,也认为是吴女士导致自己父亲身亡,并索赔8.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吴女士自知理亏,愿意赔钱,但是她个人的生活积蓄明显不足以赔付,经过调解,两家达成共识,由吴女士交付4.5万元给予杨家作为杨大爷的死亡赔偿金

承担完民事赔偿后,吴女士随即还需要面对刑事责任。然而,就在法医检测完老人的遗体后,发现事件出现了反转:杨大爷的死因并非吴女士的撞击,在此之前,他便因橘子堵塞喉咙导致窒息身亡了!

得知此事后,吴女士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她的赔偿却是实实在在地交付出去了。而她认为,自己既然不是造成杨大爷死亡的凶手,也就不需要对此担负赔偿责任,遂向杨家讨回该笔赔偿金,不料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后,吴女士便将其告至法院,要求退还自己给予的4.5万元赔偿。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吴女士给予杨家的钱财属于死亡赔偿金,其成立的前提是需要因她的违法行为导致杨大爷身体受损致人死亡后,才能够获取。但是在吴女士来到案发现场之前,杨大爷已经因个人原因而导致橘子卡在喉咙死亡,其死亡时间在吴女士来之前,与吴女士驾车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不能认定吴女士应对此承担责任。

但实际上,吴女士因自身注意力不集中而对杨大爷的遗体造成损坏,本身确有一定过错。但是一般而言,遗体的存放地点应当是较为安全之处,而非汽车行驶的马路中央,同时,倒下的杨大爷因视角原因也难以被注意到。

除此之外,杨家人应当认识到自己对身为精神病人,没有自我认知和控制能力的杨大爷尽到合理的监管责任,而非放任其自主出门,对其死亡以及遗体受损,也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不能将责任推脱至吴女士个人身上。

但不论如何处理遗体受损的赔偿,吴女士在本次诉讼中仅要求法院对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做出判决,法院在审理相关证据并听取证人证言后,也判决了吴女士胜诉。

“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杨大爷的悲剧根源于其家人无法尽心尽力地对其照顾,这才导致他食橘而亡又身倒道路中央无人在意,这不仅对吴女士来说是一场“惊心之旅”,而杨大爷而言也是难言的悲凉。

(《案例 重庆老人吃橘子噎死,家属起诉路过女子索赔85000,法院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