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大型书画、诗文作品展”的通知
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展示丰宁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伟大实践中蕴含的精神情怀,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文联等部门拟联合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书画、诗文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美术馆
丰宁满族自治县作家协会
丰宁满族自治县书法家协会
丰宁满族自治县美术家协会
丰宁满族自治县硬笔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为中小学生及社会文艺爱好者,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为青少年组(含在校学生);凡年龄在19周岁(含)以上为成年组。
(二)所有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紧扣建党100周年主题,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寓意深刻。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网络下载。
(三)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性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所有作品。作者参加本次征稿,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文学作品在电子版中注明姓名、电话等信息。书法和绘画作品需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用铅笔注明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青少年组需注明学校、年龄。
三、征稿类别
(一)文学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围绕“我眼中的100年”“我想对党说”“我的入党故事”等主题创作。自由诗、格律诗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新诗不超过100行;散文不超过3000字;小小说、报告文学等不超过10000字;不接受中长篇小说投稿。所有入选文学作品均采取网上展示,投稿时需提供电子版作品文稿。
(二)书法、美术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不收取临摹作品及习作。中国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34×134cm(四尺竖条)或68×68cm(四尺斗方),或不大于68×134cm(四尺),西画(不小于40×50cm),水彩、水粉不小于四开,一般采用竖式构图,其它画种可参考上述规格。硬笔书法不小于A4纸。
四、评选方法及奖励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文学、书法、绘画3个类别分别评选出80件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成年组和青少年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征稿,5月30日截稿。
六、投稿方式
绘画作品可直接送至丰宁美术馆(图书馆三楼办公室),也可联系收稿人何绍武,电话13831408053;
原标题:《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书画、诗文作品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