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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高新法院| 明珠法庭为220个小区物业管理开“药方”

时间:2020-06-10 15: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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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高新法院| 明珠法庭为220个小区物业管理开“药方”

为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提高合肥经开区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减少和预防物业纠纷矛盾产生,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明珠人民法庭于10月20日至11月19日先后走进经开区锦绣社区、莲花社区、临湖社区、海恒社区,与120个小区物业、48个业委会、34个居委会和业主代表开展了主题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开展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巡回恳谈普法活动,为小区物业管理“症结”开出一剂“药方”。

恳谈

针对今年以来合肥经开区涉及物业类纠纷呈多发势头,明珠法庭结合审判实践,梳理了在物业费催收、业主知情权、车位之争、名誉权纠纷、业委会内部成员之争、房屋漏水纠纷、物业服务合同之争、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新旧物业公司交接产生的纠纷折射出的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了通报。倡议物业公司针对问题症结,对标对表,着力于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履行日常安全保障义务,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供文明、规范、有序、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并对物业公司后续管理进行定期回访,建立台账,敦促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普法

为切实增强各小区物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管理服务,明珠法庭全面系统的解读了《民法典》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的48个条款,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正)》、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月1月公布施行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乡镇、街道、居委会对物业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以及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和内容及公示方式。通过审判实践中常见物业纠纷案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受到普遍欢迎,取得良好效果。

答疑

恳谈普法后,明珠法庭以一社区一法官(法官助理)为依托,按“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模式进行现场答疑,就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提出的物业管理共性问题进行一对一答疑。五场恳谈会,五次答疑会,法官们累计解答现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居民代表提出的涉及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公共设施使用、业委会的设立程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方面36个法律问题,并对答疑内容予以登记,对相关物业问题进行跟踪指导,以期切实解决物业实际问题,减少和预防物业类矛盾纠纷发生。

建议

为预防物业矛盾纠纷,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机制,明珠法庭对小区物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严格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根据自身情况、物业服务实践,做到物业服务合同尽可能完善、完备。二是柔性处理业主矛盾问题。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需求积极回应主动作为,在处理房屋漏水、噪音、饲养动物等邻里矛盾发生时积极引导业主友好协商解决,全程留痕规范登记。三是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风险规避。加大对管理区域日常巡视力度,对于公共区域进行定期安全事项排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对“建筑物及物件”的巡查、巡查制度,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定期坚持安保防护设施,确保其发挥作用。四是加强对业主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综合素质。针对业主法律义务、合同义务、环卫、消防、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进行宣传。

物业服务纠纷事虽小,但社会影响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此次明珠法庭开展巡回恳谈普法活动,对合肥经开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全覆盖,为业主及物业之间的堵点痛点下“药方”,面对面恳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为改善物业与业主关系,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转自: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高新法院| 明珠法庭为220个小区物业管理开“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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