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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导演毕志飞的论文辟谣文章(精华)

时间:2022-10-27 0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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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导演毕志飞的论文辟谣文章(精华)

(转自:电影《纯洁心灵》导演毕志飞微博)

近来,真是承蒙厚爱,《纯洁心灵》引起了很多话题。

今天上午,有几位朋友发来了同一篇文章“我们拜读了纯洁心灵毕志飞导演的博士论文”。想必是纯洁心灵、北大博士论文的话题让很多人士关注了一下,本不想发言,一笑了之,后来出现了一些声音让我发言。

这个事情也很简单,那我就说几句。大家茶余饭后也当笑话读一读。

首先说一点,北大清华等一些学校的毕业论文不上知网,关于我的论文、大家到北大图书馆的检索系统可以查到,而且各位大可放心,北大的论文是经过几种查重系统检测的,只会更严格,我们都是历尽千辛万苦写作的。而且,我的博士论文根本就没什么可保密的,大家到北大图书馆检索系统等地方是完全可以查到并下载阅读的,貌似万方上也有。我将来也可以打印几本送给大家,大家一起交流讨论,对我也是一种继续学习提高,不用费心千里迢迢在“孔夫子网”买孤本了,邮寄费也挺贵的。那位电影学博士作者的做法也是让我有点不可理解,真的平时不怎么看论文么?

真是谢谢你们的关注

首先,我对那位电影学博士和那个公众号对我的博士论文那么感兴趣,表示有点“受宠若惊”,也感谢帮我挑毛病。

实话实说,任何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书籍都会有疏漏失误,甚至错误之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和欠缺之处,这都很正常,重要的是每个人都不断提高。首先,要感谢这位“十分十分认真”的电影学博士帮我挑出问题,相信他已经非常仔细地研究、查阅过全篇论文,对的确存在的疏漏错误之处,我全部接受并学习提高。

两处错误:1.“斯科西斯饰演的赌场大佬罗斯坦”是一处笔误,应该是“罗伯特·德尼罗饰演的赌场大佬罗斯坦”,而不是一贯不爱饰演角色的导演斯科塞斯饰演。2.关于对与斯科塞斯先生合作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先生参演《血钻》的描述也是一个疏漏错误:迪卡普里奥凭借《血钻》(导演为爱德华·兹威克)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并非获得最佳男主角奖。

而且,估计这位电影学博士作者已经十分认真地查看了我的博士论文全文,而且反复看了有无抄袭的地方,对不起,让人家失望了,论文是咱自己认真写的。

说明

另外,我也要说几句,澄清一些问题,以免各界观众误解,并让导师与母校受到抹黑。

这篇博士论文不敢说是多么优秀的博士论文,但从整体上来说,从选题到具体分析研究,再到得出研究成果后引申到对电影行业发展的借鉴意义方面,是下了大功夫、做了认真功课的,也是经得起大家审阅的。而且,这篇论文当时在国内,与已有的关于电影大师斯科塞斯的作品、导演风格研究文献比的话,算是更全面、深入的一项研究了。这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知名电影学者们、教授们未必会在每一个研究方向和选题上有精力深入探究,很多博士论文就是要对所选题领域做深入挖掘研究,往往都超越了前人的已有研究,这是攻读博士学位和写作博士论文的一项任务。导师只是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等方面给予指导。博士论文达不到一定的广度与深度,那就不是一篇值得写作的论文。

另外,简单说,那位电影学博士的文章与论文基本没有形成真正的对话。例如,关于我的博士论文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研究成果,并没有进行探讨和评论,对论文中很重要的创新之处——研究方法和角度,也没有提及。我在博士论文中,采用了将剧本、视听语言、表演等艺术分析与美学、文化批评相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一方面努力避免脱离具体作品分析的“大理论”空洞无物的理论辨析,一方面注重把对电影本文的艺术分析努力上升到美学与文化层面,以更加深入透彻地对斯科塞斯先生的作品、导演风格进行研究,并提高对电影实践创作的指导。运用社会学、精神分析理论尝试做一些研究探索有错么?请那位作者看看有多少学者专家对希区柯克、大卫·林奇等著名导演的经典作品运用精神分析学进行分析研究呢?

可惜那位电影学博士没有把握到我的论文的核心与重点所在,或者是根本不关心?他也把我的论文中做的很多对斯科塞斯先生作品的重要剧作、视听语言、表演等艺术分析一带而过,称为是毫无意义、凑页数,对一些新角度的美学、文化分析的尝试和探索则评价为“总是引用二手文献”,要知道论文的研究方法不能凭空自创啊,得依据权威著作和经典电影理论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才是,在论文的理论支撑上也得引经据典吧,不能自创概念和理论,更不能创造性地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而且也不是任何一本出版的书和任何一种理论都可以拿来参考和引注的。莫非这位作者的博士论文中的理论支撑与研究方法都是自创的??

几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问题

首先,从选题来说

博士论文写导演研究怎么就成了不成文的禁忌了?这话没有道理,站不住脚。任何值得研究的领域、选题都可以进行研究和写作博士论文,马丁·斯科塞斯导演是当代电影大师之一,是新好莱坞运动的主将之一,致力于探索艺术与商业的融合,是好莱坞商业体制内令人尊敬的作者导演,为什么不能做博士论文研究?

相反,这篇论文的选题很重要,极具意义。关于电影中艺术与商业元素融合的研究对整个电影行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在艺术与商业融合的探索方面,斯科塞斯先生是全球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导演之一,客观来说,比那篇“我们拜读了纯洁心灵毕志飞导演的博士论文”的作者谈到的几位导演都更具有代表性,定义斯科塞斯先生为“商业体制内的作者导演”没有错啊!而且这并不是我定义的,我也是站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巨人肩膀上更进一步。这个定义不用辩论吧?反而体现出这位电影学博士是真的不太了解马丁·斯科塞斯导演和整个电影史、电影理论脉络,让我都开始怀疑这位老师的知识结构是否有些偏颇。

后来,我也就理解了,文章中介绍作者是一位“同为电影学博士,被电影耽误了半生的理工科硕士”,作者也在文中谈到自己“不是专业研究马丁·斯科塞斯的学者”,但是凭借着这位作者自己的一些个人经历和感受做一些发言,又有多少说服力呢?

关于参考文献

例如,那篇文章中写道:“作为一名博士,最基础的应该是搜集文献的能力。”我倒觉得,搜集文献的能力不用提都是基础的,搜集文献应该是本科生阶段就得具备的一项基础能力了。与本科论文、硕士论文不同,博士论文是有很重要的创新需求的。博士论文,最基础的应该掌握如何运用电影文本分析、美学理论、方法去分析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否则就真变成文献堆砌了。

这位作者费心地把我的文章的英文参考书籍列出来,真是辛苦了。花了很长的篇幅进行说明,并“兴奋”地宣布,有三本书没看见具体的引注,还说太不可思议了!这不是很正常么??参考文献中列出的书目,就一定都要在论文中直接出现引注么?作为泛读参考书目,吸收一些思想、精华不可以么?这个真是很难让人理解为何如此大惊小怪!如果这位作者把中文参考文献也查一遍,还会发现一些没有直接“引注”的,难道你曾经看过人家的书中或多或少的内容,做过精读和泛读,不应该列出来对人家表示尊重么?

另外,写博士论文也不能什么文献资料都引用,得尽量用最权威的文献吧,这是为了保证论文的质量。这位作者提到我对三本著作的引注量达到了5%,我没有统计过具体占百分之几,但这几本书是不是权威的著作呢?引注量达到全文中引注的5%有任何问题么?文献也得有重点之分吧,权威的就应该多注重一些对不对呢?

另外,我们不是英语母语国家,我的英语能力也有局限,博士论文一开始做的参考文献规划就是重点以中文的为主,这也是国内文科硕士博士的常见情况。而且,我写博士论文的期间,的确是更加注重各大学图书馆收录的书籍,对网上的一些各种语言的外文资料选择有针对性的参考,毕竟这些外文资料的权威性未知也没有见到实实在在的书籍杂志。的确,理工科的硕士、博士论文会参考很多的英文资料,读书期间发表的文章很多可以发在国际英文核心期刊上,但国内文科硕士博士学习期间的论文有几篇能发表在国际英文期刊上呢,光语言一项咱们就不过关啊。这位作者估计在理工科硕士论文期间做了很多的数理化基础学科的外文资料的整理,而且看得出来对外文文献有一种崇敬感,但我要提醒一句,外文文献也不是所有都是精华啊,也得找权威文献啊。

另外,论文中都得有一项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如果你不起码把国内前人做的所有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寻找新的领域和角度做一定的创新研究突破,怎么敢写这个领域的博士论文呢?

就这位理工科硕士毕业的电影学博士写的文章来说,上来不重点分析一篇论文最主要的研究方法和论文内容、结构等,直接从英文引注中挑论文引注的问题,也算是有点极致了。

还有,我在美国期间的一些重要成果,为何只字不提。例如:直接到访了马丁·斯科塞斯先生就读的纽约大学电影学系,到了他小时候居住的纽约小意大利区,向纽约大学师生和当地居民了解一些斯科塞斯先生的生平;专门到密歇根州向斯科塞斯先生的经典作品《出租汽车司机》的编剧、好莱坞知名电影人保罗·施拉德先生请教;在洛杉矶就斯科塞斯先生的导演创作问题,专门采访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影视戏剧学院前任院长罗伯特·罗森先生(这篇重要的采访“我所经历的马丁·斯科塞斯——罗伯特·罗森教授访谈”后来发表在了《世界电影》杂志第4期上),并将采访全程翻译为中文附在论文后面作为附录二,怎么又只字不提呢?而这是我到美国做的关于斯科塞斯先生的十分重要的在国内外各种文献上都查不到的很难得的实地研究成果,可惜被一眼不看地无视了。

我是采访不到斯科塞斯先生本人,但我在努力地寻找他身边的合作伙伴、朋友,做各种文献都没有的一手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这些都不重要么?

那位作者还谈到“古拉尔尼克与斯科塞斯合作的《蓝调百年之旅》(Martin Scorsese Presents the Blues: A Musical Journey)”,这也是个错误描述啊!Martin Scorsese Presents the Blues: A Musical Journey不是书籍,是一套七集的纪录片好么?这套纪录片中,斯科塞斯执导了其中一集,其他导演还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等人。而关于《蓝调百年之旅》那本书,斯科塞斯并没有参与书的写作,怎么能说是二人合作的呢?那本书主要是讲蓝调音乐的,撰稿人有很多,包括记者、作家、音乐家、编辑、学者、电影工作者等不同领域的蓝调音乐爱好者和研究者,他们共同在寻找不同艺术在蓝调音乐上的交汇点啊,与斯科塞斯有多少毛钱的关系呢?

所以,请原谅我才识、精力均远远不够,没有把这本那位电影学博士认为很重要的谈蓝调音乐的书从头到尾仔细研究一遍,实在是犯了大错误。

另外,我的论文中,梳理分析了斯科塞斯先生与滚石乐队、大乐队的紧密联系,以及他的电影音乐创作的台前幕后和拍关于音乐的纪录片的历程分析,是不是算是在斯科塞斯先生作品的音乐创作方面做了“一定的摸索与尝试”?这个表述有问题么??

看来这位电影学博士比较喜欢音乐,但不能把音乐拿来当成论文绝对主体吧?论文得照顾到全面,而且得突出重点吧?

另外,那位作者对我在论文中做的视听语言分析,评价为“这种话都是废话,这种所作所为,就是在注水。”我也是哭笑不得。真的是要我写那位电影学博士表面大力批判却又奉为上旨的“酸腐”的纯理论、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文章么?我的博士论文中,很重要的一个地方就是做了很多对斯科塞斯先生的作品的剧作、表演、镜头设计、剪辑、声音处理等的电影文本分析,可惜好东西被全盘无视了。是不是因为发现网上搜不到这些具体实例的相关分析,不能给我扣“百度百科搬运工”的帽子了,而且又不大了解这些实际的影片分析手法,就干脆选择了无视?

说到“百度百科搬运工”这个词,还是第一次有人形容我,估计也没有人被形容过,还被作者用作了标题。我就想认真问一下,这个定义有依据么?拿出实例来证明我是“百度百科搬运工”好么?我就算是再弱智,也不会拿谁都可以编辑的百度百科去写博士论文吧。如果举不出例子来,这算是诽谤么?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是要负责任的!

还有,这位作者评价我分析的特殊俯拍长移动镜头,说这种镜头在弗里兹·朗和奥逊威尔斯那个年代都已经司空见惯了,真的司空见惯了么?你倒是说说如何司空见惯,拿实例说说好不好?这种特殊的机位、摄法在当时的电影作品中是不是的确算是少见的?表述为少见的有错么?

还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电影学博士说我的第五章“马丁·斯科西斯艺术与商业融合的策略分析及关于中国电影的思考”,将“擅长的官样文件和学术八股能力发挥的淋漓尽致”,还说出“可这部分跟马丁·斯科塞斯有毛关系” 的话。这体现了这位电影学博士的什么博士论文写作规则?到这里我真的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写过电影学的博士论文了。

本科、硕士论文可能没有太高要求,但一篇博士论文,做了大量研究之后,还是要努力归纳、整理出一些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心得吧,这才是我们做博士论文研究的落脚点吧?我后来写的很重要的对电影业和中国电影发展的思考,这是作为博士论文研究的极为重要的成果啊,你是为研究人物而单纯研究人物么?理论、作品研究不落到对实践指导,不落到对当今行业发展的指导意义上来么?这位电影学博士的博士论文,倒是让我十分好奇起来,难道你真的不写研究了你的选题之后对于行业、实践的一些思考么?那样的论文可真就成了各种文献资料堆积了,没有多少实用价值,就是为拿学位而码字了。

最后,这位作者说有人说我要进广电总局,他竟然还说觉得这事很靠谱!你可拉倒吧!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广电总局是政府机关,我又不是在职干部,你不参加公务员考试就能进呢?

这位作者写的文章中的片面、不当、歪解之处还有很多,同样是让人看得哭笑不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不过,看了这位电影学博士写的文章,我倒是很好奇他的博士论文是怎么样的,是否敢一起拿出来晒一晒?都接受一些来自大众的挑刺,也是让大家共同提高和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们就做个对比评选好了,看看是谁的博士论文更货真价实一些如何?

对了,我还有本书《纯洁心灵:一个电影“疯子”的逐梦历程》,是今年9月份刚出版的,也欢迎帮助挑挑问题和不当、谬误之处,我替自己和编辑老师们谢谢你了,再版时一定全修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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