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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1681批次 不合格8批次

时间:2018-10-26 0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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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1681批次 不合格8批次

「本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5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6号(总第48号)。

据通告,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19大类食品16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量问题、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污染物不合格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兽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量问题

(一)在七星区胖记桂林米粉店抽检的油条,生产日期为5月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恭城县笼鑫粗粮窝窝头店抽检的刀切玉米馒头,生产日期为6月30日,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荔浦市阿龙米酒厂抽检的散装白酒(27度),生产日期为7月11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桂林乐满家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黄花菜,生产日期为7月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

在桂林市天厨园食品厂抽检的葱香豆蓉月饼,生产日期为7月13日,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污染物不合格问题

在全州县唐小东花生油作坊抽检的茶油,生产日期为8月8日,苯并[a]芘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农药残留问题

在雁山区农贸市场刘记弟蔬菜档抽检的芹菜,生产日期为7月23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兽药残留问题

在阳朔县兴坪镇全家超市抽检的花甲,生产日期为7月27日,氟苯尼考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六、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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